以社会网络群体为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

作 者:
蓝江 

作者简介:
蓝江,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46 蓝江,南京大学教授,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所兼职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往往假设了教育活动是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以一对一的模式进行的。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来考察,这种模式几乎在现实中不存在,相反,实际的教育对象是群体性的。当然这种群体不是之前的高度同一性的规训群体,而是由诸多个体组成的社会网络群体。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转变为社会网络群体,因而我们需要进一步引入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而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引导下,我们会发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体系焕发出新的生机。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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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5)03-0075-07

       一般来说,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应该是为实际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的,也就是说,为避免实际思想政治工作的盲目性和无条理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应该给予其指导,犹如指引在黑夜中行进的路人之明灯。但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警惕另外一种倾向的出现,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说的形而上学化和教条化,在这个方面,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对象研究就是一个典型。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个体还是群体?

       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什么?估计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并不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这个对象指向是十分明确的,而且教育者也是十分明确的,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并不会引发什么误会。但是,在理论层面上,情况却并非如此,即一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被形而上学化,这种类似经院哲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学说,会对现实中十分明显的事实视而不见。从而建构了一宗完全异样的理论状态,换言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所研究的教育对象,在现实操作层面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以往的一些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喜欢用主体或主体性来称呼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或者说,直接将受教育者上升为一个可以与教育者平起平坐的主体,这种观点被称之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双主体论”。他们主张:“双主体的观点突出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强调了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注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良性互动和协作配合,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1]另外一些研究,则在“双主体论”主张上更进一步,提出了所谓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理论。主体间性理论是“双主体论”的升级版,在一定程度上,它吸纳了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中的处于交往沟通中的协商式主体的学说,将一种在政治协商中的商谈式主体间性直接挪用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中来。例如,有学者指出:“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强调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作为共在的主体间的存在方式,把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活动规定为主体间的交往活动,从而打破了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单一指向性活动模式,进而达到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相互理解、相互融合。”[2]显然,主体间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强调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沟通与交往,并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建立在沟通与交往基础上。这种模式固然终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强调了受教育者与教育者的共在,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是带有新自由主义倾向的哈贝马斯的共在共同体。这种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协商性共在固然可以解决两者之间的共通问题,但是也存在着解构掉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起主导作用的教育者的地位,乃至毁掉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的危险。

       姑且不论这种主体论或者主体间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存在模式的挑战①。在深入问题之前,我们必须从学理上厘清一个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的存在方式是什么?无论双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还是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其理论上的推理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哲学的前设上,没有这个前设,其之后的逻辑演绎都会变成空谈。也就是说,要么认定教育者的对象是单一的,可以直接与受教育者对话和教育,并在教育过程中充分考虑受教育者的各种感受,与之协商,并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的;要么是多数的教育对象,但是,假定教育者可以面面俱到地照顾到所有的受教育者,并通过沟通的方式,达到对每一对象的逐一教育和关怀。如果没有这个理论前设,我们就无法将受教育者假定为一个可以与教育者对话的对象,更不可能成为与教育者平起平坐的主体,参与所谓的主体间性的交往。

       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实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在绝大多数时候,不是面对个体对象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很难假设我们的教育者会像心理咨询师一样,一个挨着一个进入到小房间中以对话和协商的方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显然,在更多情况下,教育者面对的是一个群体。例如,高校辅导员面对的是一个系的学生,而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教育者,面对需要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是一个群体。大学和中学的政治理论课教师在上课的时候,面对的也是坐满了大教室的群体。那种个体对个体的沟通式的教育模式,只有在心理咨询和教育者个别重点谈话的时候才存在。在后面的分析中,我们会逐渐明确,这种个别谈话一对一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同样是从属于那种更为根本的群体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需要的。

       回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上来,我们会发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建构和发展忽视了一个关键的领域,即以群体为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在这种以群体为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的所谓的主体性或参与性的主体间性必然是湮没在群体的海洋之中。这样虚构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的主体论,在实际面对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必然会显现出先天性的乏力。因为,在浩瀚的群体面前,他们的主体论说实际上找不到确切的前进方向。

       除此之外,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研究中,以群体为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仍然付之阙如。甚至我们的理论研究缺乏对群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一些最基本的研究,如思想政治教育的群体对象的基本特征,群体的结构性以及论证思想政治教育对于群体对象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如果进一步细分下去,还存在更为具体的群体分析问题,如高校学生构成的群体问题、农民工构成的结构性问题以及农村社区群体构成的结构性问题,这些在具体层面都会显现出极大的差别。对这些群体而言,其主要影响因素以及可以对其开展教育的切入点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以群体为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上,我们需要借助更严密的跨学科研究,如社会学的民族志和田野研究,可以帮助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以深入考察的方式了解一些特定群体的倾向和结构,也可以更有的放矢地制定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案来实施。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将群体抽象化和形而上学化,才能做到一种真正接地气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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