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政教中的“孝”与“忠”

——以《孝经》为中心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壁生,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近现代以来,许多学者根据《孝经》,批判家国一体、忠孝无别的传统思想。但实际上,这种理解与唐玄宗以后的《孝经》解释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回到《孝经》古注,回到整个经学系统,可以看出,《孝经》在人伦上主张父子与君臣完全分开,在道德上认为忠、孝不可混为一谈。所谓“移孝作忠”,实质上是针对士这一阶层移事父之敬去事君,才能做到忠。在今天的道德哲学研究中,要将传统德性置于传统人伦关系之中进行理解,才可能更加客观地认识传统道德,在此基础上的现代诠释才更加可靠。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关 键 词:
君臣  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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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5)03-0097-08

       古典政教,以人伦为中心,而人伦关系,以父子、君臣为大纲。父子、君臣之伦,一以成家,一以立国。人伦之间,必以德合。父之德慈,子之德孝,父慈子孝则家齐。君之德义,臣之德忠,君义臣忠则国治。家齐国治则天下平。

       《孝经》中的父子、君臣观,是古典政教人伦关系的基础。而对这一关系的理解,从《孝经》解释史上大体上分为两个时期:一是自汉至唐,以制度解经义,父子、君臣判然有别,孝、忠截然分立;二是自唐明皇注《孝经》之后,将《孝经》从规范政治的政教大典,转变成君主教民的道德宝训,父子、君臣界限模糊,而忠、孝渐趋合一。近现代以来,批判传统思想家国一体、忠孝无别,而所批判的文本,集中在唐以后的《孝经》义理。《孝经》所言的君臣父子之伦、忠孝之德,被非议最多的有三处: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圣治章》)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士章》)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广扬名章》)

       五四时期,吴虞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中引此三句即唐明皇注解,分析其义,并云:

       详考孔氏之学说,既认孝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孝为起点,所以“教”字从孝。凡人未仕在家,则以事亲为孝;出仕在朝,则以事君为孝……“孝乎惟孝,是亦为政”,家与国无分也;“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君与父无异也……盖孝之范围,无所不包。家族制度之与专制政治,遂胶固而不可分析。①

       依吴氏之言,儒家思想家国不分,导致人伦上父子、君臣之伦无异;道德上孝、忠无别,于是家族制度成为政治专制的根源。

       但是,儒家思想是否真的将君臣关系建立在父子关系的基础之上,将忠建立在孝的基础之上,却是一个值得重新考察的问题。

       一、人伦:父子与君臣

       《孝经》言人伦关系,最具代表性的说法在《圣治章》,唐明皇《孝经御注》的经、注为: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注]父子之道,天性之常,加以尊严,又有君臣之义。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注]父母生子,传体相续。人伦之道,莫大于斯。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注]谓父为君,以临于已。恩义之厚,莫重于斯。②

       这一句经文,向来被视为父子关系君臣化,并将父子伦理与君臣伦理等同起来的经典表述。从唐明皇的注本来看,也确实如此。细察经文,上句言“父子之道”与“君臣之义”,下旬言“父母生之”与“君亲临之”,本来相互对照。而唐明皇将上句的父子与君臣合为一体,那么,下句的“君亲临之”之“君”,便无所着落。因此,经文“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一言父母,一言君,而唐明皇不得不将“君”理解为“像君一样的父母”。经文之父子、君臣本分途而说,注解则将之合辙而言,曲尽其事,终未为安。

       在唐明皇注经之时,唐代流行的《孝经》有今文、古文两个版本,今文用郑玄注,古文用孔安国传。唐明皇于开元十年(722)、天宝二年(743)两次注《孝经》,经文用今文本,注文杂采众家,颁布天下。自此之后,孔、郑二家之说,合为明皇一家之言。因此,明皇御注,行世千载,而无异说。然而,百年来敦煌遗书纷纷出土,我们可以看到唐代的《孝经郑注》写本,便可发现,唐明皇改动过《今文孝经》,其注解也有特别的政治意图。敦煌新出《孝经》写本,此句均作“父子之道天性君臣之义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并无二“也”字。而其经文、郑注为:

       父子之道天性,[注]性,常也。父子相生,天之常道。君臣之义。[注]君臣非有骨肉之亲,但义合耳。三谏不从,待放而去。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注]父母生之,骨肉相连属,复何加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注]君亲择贤,显之以爵,宠之以禄,厚之至也。③

       郑注重见天日,可发千载之覆。郑玄与唐明皇最大的不同,在于唐明皇将“君臣”“父子”合二为一,而郑玄则分而为二。对于“父子之道天性”,郑注说“父子相生,天之常道”,是言父子一伦,为天地自然之所固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对于“君臣之义”,郑玄认为这并非言君臣父子之同,相反,是言君臣父子之异。因此,他的解说特别强调“君臣非骨肉之亲,但义合耳”。“君臣义合”是儒家思想对君臣关系的核心规定。郑注惟恐读者不知“义合”之意,又特地加上解释:“三谏不从,待放而去。”也就是多次谏诤,如果还不被采用,就可以离开这个君主。郑玄注经,多训诂字义,引经相证,而甚少增字解经。此处增字解经,其意有二:一者,特别说明父子、君臣的区别,臣之于君,以义相合,故可以三谏不从,待放而去;而子之于父,出于天性,虽有谏诤之道,但子无去父之理。二者,明“君臣义合”之意。《论语·颜渊》子贡问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从则止;毋自辱焉。”郑注云:“朋友,义合之轻者也。凡义合者有绝道,忠言以告之,不从则止也。”④郑注之特征,甚少用“凡”字,用“凡”者则有包含一切情况之意。朋友一伦,义合之轻,故向朋友进谏,不可则止;而君臣一伦,则是义合之重,故臣向君进谏,三谏待放:此轻重之别也。但是轻重之别不是性质之异,在郑玄看来,君臣关系,在性质上与朋友关系而非与父子关系相同。

       郑注析“父子”“君臣”为二,则接下来的经文解读,可以涣然冰释。“父母生之,续莫大焉”一句接上“父子之道天性”,以父子一伦出于天性,骨肉相续,无以伦比,故郑注解“大”为无可加于其上。“君亲临之,厚莫重焉”一句接上“君臣之义”,郑注以“君”为“君上”,以“亲”为“亲自”,言贤者本无爵禄,为庶人而已,但以其贤,君上选举之,爵禄之,以之为士,为卿大夫,则此知己之义,是为厚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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