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伦理与儒家的核心典范

作 者:

作者简介:
(美)成中英,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国际中国哲学会荣誉会长、国际《易经》学会主席、国际易学导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主席,IACEDM国际环境决策管理咨询委员会环境哲学总顾问,兼任英文中国哲学季刊总编辑,主要著作:《科学知识与人类价值》、《中国哲学的现代化与世界化》、《知识与价值:和谐,真理与正义的探索》、《中国现代化的哲学省思——“传统”与“现代”理性的结合》等

原文出处:
孔学堂

内容提要:

本文讨论了欧洲、美国以及中国作为世界三大文化伦理中心发展全球伦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作者认为,孟子和荀子如古典儒家思想的两翼,可以组成一个协和有益的循环体,在并行的基础上共同发展和提高。当这二者以交互并行的方式发展良好时,就可能产生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具体的伦理学理论和实践。这个伦理不仅适用于新千年里的中华民族和中国社会,而且适用于21世纪全球化了的世界。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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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信息时代呼唤全球伦理

       来自深层的消息昭示着一种在国家基础上孕育的全球伦理正在发酵。过去我们通常关注个人层面的社会伦理,现在有必要重新思考国家和社会怎样才能成为价值观、理想、社会规范和规则等伦理的全球化基础。我们还可以讨论文化伦理,但我这里说的文化伦理其实是从文化角度思考的国家伦理,正如国家伦理是从国家角度思考的文化伦理一样。我使用“文化”这个词与“国家”一词不必完全一致。毫无疑问,全球化过程是基于共同历史和文化传统的本土化及涵化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文化犹如自然人,而国家则像法人,两者都是现代人必须处理和考虑的身份特征。从当今世界的趋势看,未来任何社会或社群都必须建立在这种新形式的自然人和法人基础上。

       东西方的哲学家曾推测人类未来存在两种形式的乌托邦:一种是由圣王或哲学家国王统治的政治国家;另一种是没有统治者的自然国家,因而是一种无国家状态的国家。孔子和他的门徒说过为政以德,①这意味着必须通过培养圣王的仁和其它美德来治理国家。在孔子看来,统治者必须使自己成为美德的模范和榜样,也就是说他在具体实践美德的时候必须管理好自己的行为,举止得体。只有在所有方面完善了道德品质,作为统治者的他才会被信任。而且他必须是一个贤能的人,才可能被赋予统治者的权力。他应该体现优秀道德品质的标准,能正名分,以真善的标准给人们带来正义。

       孟子进一步阐述了孔子从“德政”到“仁政”的观念,他相信“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②西方的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王国,由哲学家国王严格按照理性和辩证法的智慧实行统治。

       另一种乌托邦是人类的初始状态、原生状态,存在于自然的“道”中。那里既没有道德的标准,也没有正义的学说。因此,老子说“太上,不知有之”,远古时代只有“道”统治着世界,人民不知道有统治者的存在,因为人民不需要。③这种乌托邦理想与人类社会真正的管理模式其实毫无关系。随着人类的原始状态逐渐消亡,人们才根据美德、善行和正义等原则设计出政府管理模式。18世纪西方的学者、哲学家和文人,诸如卢梭和歌德,渴望拥抱大自然的真理,希望回到一个自然的原始国度,那里没有战争的暴力,也没有充斥着污染的城市和追逐权力的政客。

       现在我们是否还可以向往任何一种形式的理想国度呢?答案是即使在非政府国际组织大行其道的今天,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一个理想的社会即将到来。原因很简单,国家仍然是维持经济利益分配的保障力量,而人类的生产活动需要监管机构和警察来执法保护权益,因此政府不会很快衰落或消亡。随着人类文明变得更加复杂和丰富多彩,事情日渐增多,规则越见繁琐。我们应该明白,“道”的理想国只有保持简单的欲望和朴素的生命形式才可能出现。虽然简捷一直是现代生活追求的目标,但现代人的生活还没有沦为靠一个简单的动作甚至只是摁摁按钮就可以完成。的确,现在很多事情已简化到只需要操作一个按钮,这种纯粹的计算机文化引人注目,但它仍然需要维护和改善。无论是规制与放松规制、普遍化与特殊化以及标准化与非标准化等诸多方面,这种计算机文化都需要一个维持的机构,执行保护和替代的机构,以及征收税费或检验支付精度的机构。

       我们也许可以使用机器和计算机通讯系统来实现公众事务及超越人类生活的自我自动化。随着电脑和机器人的发明,人类某些生活方式可以实现自动化,但是更多的思想和精神生活需要远离机器和电脑,并依赖于管理人类行为的具体形式。

       即使当代生活不能完全摆脱人的控制,必须承认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通讯、工作和娱乐的电子世界里,我们实际上生活在一个可自由行动的无政府状态的国家。在这里,我们既不干涉他人的自由和生活方式(不包括黑客攻击网站、窥探别人隐私或政府机密),也几乎不受专制的干扰和监督。或许这可以看作是一种无国家主权的国家,但条件是我们必须提供经济支持(即使电子邮件是免费的)并遵守电子伦理(E-伦理)的基本规则。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生活是绝对自由的,因为电子生活仅仅是生活的一部分,电子世界的发展也只是现实世界的抽象。显然,我们无法完全生活在互联网的世界。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的物理存在以及诸多相关事情不可能都在互联网上实现。互联网仍然只是一种实现工具理性的方式,除了可以作为一种实现特定的速度值、同步性、交换即时性的手段之外,它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一个终点。

       总之,网络的发明造就了生活的二元性,把世界分割成了二元论的世界。一个虚拟,一个真实;一个抽象,一个具体。但是二元性和二元论不能相互转化,两者缺一不可,其中一个不能简化成另外一个。真正简化了的是世界和生活的范围,这个范围可以简化但不能穷尽,也就是说信息世界或心灵表现的世界并不是我们真实的精神世界。④网络世界表明我们的真实世界仍然需要秩序和发展,并促使我们思考真实和虚拟、局部和普遍的关系。这就要求一个全球化了的全局—局部的理解(或认识论、诠释学)和全局—局部的伦理,使我们可以把全局与局部相互联系起来。本质上这需要一种伦理把个人、社群、组织和国家的内在与外在联系起来。如果说无处不在的网络代表着这种外在,那么人的大脑则代表着与网络关联的内在。同样我们可以说,网络是内在的外化(信息编码和显示),而大脑是外在的内化(信息通过大脑吸收和解码)。但网络世界的这种内在和外在关系与局部和全局关系一样,都不能取代一个真实社会的个体、社群或国家最重要的内在—外在关系和局部—全局关系。

       这种区别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网络的重要发现,即外在指的是事物和人赖以存在的真实世界,而内在意味着产生思想和欲望的人的思维和意志活动。网络是使这两个世界透明化的一种手段,但不会使它们消失。因此,为了更好地展现这两个世界及其相互关系,仍然有必要按照事物的外在制定秩序,根据其内在解决问题。这就再次表明我们不能放弃全球伦理的概念,它不仅可以为网络社会制定正确的管理规则,更重要的是,还可以管理外在的秩序和生产力以及内在的生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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