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哲学作为伦理学

——以斯宾诺莎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安庆,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整个西方哲学的历史可以看做是一部“形而上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史,作为“第一哲学”的形而上学本来具有伦理学的旨意和目标:寻求存在之意义,但由于其定位于“理论”(思辨)而使得“存在”的意义经过“知性”的“范畴化”而失去其“实存”的生命本质,从而第一哲学与伦理学分离开来。但“实体论”在斯宾诺莎那里,“存在”的本质被置于“实存”中重新思考,而“自因”的“实存”作为神或自然的“自由”存在的存在论意义获得了肯定,因而人作为神的存在样态的伦理意义也能在这种实体论的存在样式中得到重新思考。因此,“实体论”作为“伦理学”不是斯宾诺莎《伦理学》的一个部分,而是其从存在论意义上对第一哲学作为伦理学之命题的原创性思想,这一思想对于我们重新思考第一哲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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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5)03-0048-10

       自从苏格拉底实现了哲学的伦理学转向之后,哲学实际上就是伦理学,探讨的核心问题已经从宇宙(自然)的统一性转向人类的良善生活如何可能的问题。但是直到柏拉图那里,哲学和伦理学都是不可分的,乃至于黑格尔说柏拉图的《理想国》本身就是对希腊伦理本性的探讨。亚里士多德第一次对人类所有知识进行了“学科分类”,哲学作为“科学之女王”统率一切知识,但“哲学本身”也区分出“理论知识”(第一哲学、数学和物理学)、实践知识(政治学、伦理学和家政学)和制作的知识(修辞学、诗学等“技艺学”)。于是,作为哲学中最理论化、最思辨的“第一哲学”就与作为实践性的“伦理学”分离了。

       这一分离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作为第一哲学的“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自己并未使用过这个名词,在我们说“形而上学”的地方他说的都是“第一哲学”)越来越在单纯的概念化思辨中失去方向,乃至于以“幻象”取代“逻辑”,出现了康德后来所批判的“二律背反”,但另一方面,伦理学作为实践哲学不是单纯的人生“操作指南”,也需要有“形而上学”来为人类实践生活进行“原则”的奠基,以便把“天道”制定为“伦理”。但伦理学失去了与第一哲学的直接关联之后,它的“形而上学”基础无处可寻。因此,整个西方哲学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形而上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史,它们有时亲密地结合在一起,有时则严格地区分开来。其最大的“隔膜”实际上就是在“第一哲学”中“存在”被“范畴化”而失去其“实存”的生命本质。虽然许多伟大的哲学家都是试图重建新的“本体论”(康德、哈特曼),但只有到了海德格尔将“实存”作为“本体”(存在)的本质之后,“范畴化”的古老的“本体论”才真正变成了“存在论”。这种“存在论”作为“存在意义”问题的追问,也就与“伦理学”直接连接了起来。但由于海德格尔本人对“伦理学”的隔膜,他依然没有直接打通这一工作。只有到了列为纳斯说出了“伦理学就是第一哲学”之后,这一暗含在两千多年西方哲学史上的迷案才得以水落石出。

       但在西方哲学史之中,有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只是说法与列为纳斯相反,他不是说伦理学就是第一哲学,而是阐发了作为第一哲学的“实体论”就是“伦理学”!这个人就是斯宾诺莎。

       说起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1632-1677)一般人马上都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因为在整个西方哲学家史上,很少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学品和人品都能被众口一词地大加赞赏的。黑格尔这样评价过他:“斯宾诺莎是现代哲学的关键点(Hauptpunkt)。要么是斯宾诺莎主义,要么压根儿就无哲学。”[1]评价如此之高,实难有人望其项背!确实,斯宾诺莎的哲学不仅对启蒙时代的欧洲,尤其对德国古典哲学,甚至对马克思主义,都有着重大影响。谢林在他的《近代哲学史》中把斯宾诺莎与莱布尼茨并列来论述,说“斯宾诺莎的体系在某种意义上也始终保持为典范。一个自由的体系/但哪怕是斯宾诺莎的倒影(Gegenbild)也具有同样伟大的特征,同样的纯洁质朴,堪称完美/这或许就是真正的至高之物。所以,斯宾诺莎主义……决不可能真正过时,实际上迄今从未被超越”[2];而在人品上,他是一个连他的论敌都不能不敬佩的人,更别说欣赏他的贤人巨哲了。施莱尔马赫本人在德国早期浪漫主义团体中就是一个道德的榜样,而他却对斯宾诺莎的人品极为赞赏;

       跟我一样抛弃这些,敬重一个令人敬仰的卷发男子汉,被驱逐的斯宾诺莎吧!高尚的世界精神浸润着他,无限的东西是他的开端和终点,宇宙是他唯一的和永恒的爱,以圣洁的无辜和深深的谦恭他把自身映照在永恒世界中并且看到,他如何也是他值得爱戴的镜子。他就是丰满的宗教和完全神圣的精神。因此他也是这里绝无仅有、无人企及的宗教艺术中的大师,但他耸立在俗家之上,没有门徒,没有公民权。[3]

       一般被现代哲学家高估的人在“后现代”却总是被“解构”和“贬值”,但对斯宾诺莎的好评在“后现代”却依然如故。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德勒兹这样说:“哲学家霸占苦行主义的诸般美德——谦卑、清贫、贞洁……他使这些美德成为其独特性的表现。在哲学家那里,这些美德不是道德的目标或通往另一种生活的宗教手段,倒可以说是哲学本身的‘结果’。因为对哲学家来说,根本就没有另一种生活。”[4]

       能得到如此之多的哲学大师们的一致称赞,肯定不是一般的哲学高人了。因此,我要以他为例,来论证第一哲学为何就能够是伦理学。

       斯宾诺莎只活了44岁,在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不得不靠艰苦的磨光学镜片来养活自己,却在有限的业余时间里给我们留下了5本最为重要的哲学著作:《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笛卡尔哲学原理》、《知性改进论》、《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在这五本书中,《伦理学》是他费时最长(13年)、花心血最多、最为系统的哲学著作。但我们一接触这部著作,马上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这部看起来首先是第一哲学(实体论)的著作为什么称作“伦理学”?“伦理学”是其“哲学”的一部分,还是其“哲学”的全部?这样的疑问不仅一般读者会有,连德国斯宾诺莎专家赫尔穆特·塞德尔也这样说:“令人奇怪的是,斯宾诺莎给予了整体一个部分的标记,因为真正的伦理学说只构成其《伦理学》的一个部分,这明确地允许每个人,只将其疏忽的目光投注到了其体系的第一部分。”[5]如果我们要解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搞清楚,斯宾诺莎的“哲学”和“伦理学”究竟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还是同一性关系。

       确实,如果我们按照一般伦理学的固有观念去阅读《伦理学》,就会不知所云,因为在这本书中我们很少能见到一般“伦理学”的那些常规问题,如道德、义务、德性甚至行动规范等的直接讨论,就其“目录”来看,讨论的也都是非伦理学的一般哲学问题,它包含如下五个部分:(一)论神;(二)论心灵的本性和起源;(三)论情感的起源和本性;(四)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五)论知识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更难以理解的是,一部命名为“伦理学”的书,我们却很难找到“伦理学”的词条。2010年德文第八版在最后的第333页—338页做了“词条索引”,里面却没有“伦理学”(Ethik)。当然,例外是有的,但仅仅在第五部分的“前言”中,我们才可发现一次对“伦理学”的述说:“最后我进到伦理学的另一部分,来讨论达到自由的方法或途径。在这一部分里,我将讨论理性的力量,指出理性有什么力量可以克制感情,并且指出什么是心灵的自由或幸福。”[6]如果我们往前翻试图找到他相对于这“另一部分”的“前一部分”的说明,却再也找不到了。不过这却暗示出,在斯宾诺莎心中,一定有两种“伦理学”概念,他明确说的这“另一部分”讨论“理性对情感的控制”只不过是其“伦理学”的一个“小部分”,相当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7卷讨论的“自制力”,至多属于一般伦理学中的“德性论”或“道德论”。但如果从“自制力”所形成的心灵品质出发,扩大到斯宾诺莎所说的“达到自由的方法和途径”,由“理性的力量”所达到的“心灵的自由和幸福”,则就会产生一般的“大伦理学”概念。这样的“伦理学”概念之所以说它“大”,是因为它所要讨论的是人该如何“生活”的问题:“生活”的意义或幸福,达到有意义(幸福)生活的“途径和方法”,所依靠的“力量”或生活的形式,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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