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集团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当子公司的会计报表金额审定后,就可以对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了。对于以前年度一直存续的子公司,企业编制合并报表一般不容易出错,编制方法也相对简单: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期间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企业把经审计的单体报表项目和金额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在上一年度合并抵销分录的基础上,依据本年度会计业务的新变化,对上年度的合并抵销分录进行适当修改后,替换成本年度的内容和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就可以顺利编制完成了。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检查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不难对合并会计报表得出审计结论。 对于报告期内增加和减少的子公司,特别是减少的子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中都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在合并期间、合并报表的种类、合并工作底稿、合并抵销分录的编制方法,与连续存续的子公司相比,均不尽相同。本文就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中的重点审计问题做一些分析。 一、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一)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并范围、合并期间及调整事项 在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和以后会计期间,母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并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这时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并期间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其业务,应当从购买日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这时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并期间是从合并日到报告期末。 2.合并利润表的合并范围、合并期间及调整事项 在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和以后会计期间,母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编制合并利润表,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及业务从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及业务从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合并期间、合并范围 在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和以后会计期间,母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其业务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其业务两种情况:(1)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1.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2.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审计案例及重点、难点审计问题分析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会计事项 YTDS公司成立于20×2年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其中YT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3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51%,YLZJ公司出资14700000.00元,持股比例49%。20×3年3月,YLZJ公司决定退出持有股份49%,由YT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自20×3年3月31日,YTDS公司成为YT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物资采购;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技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商务信息咨询。 20×2年4月,YTDS公司与YLZB公司原股东签订收购协议,分别购买YLZJ公司所持80%与自然人HL所持20%的股权。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2年4月30日,经原股东剥离资产、负债后,账面反映净资产1236472.88元,其中注册资本2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763527.12元,并已经Y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YC审(20×2)第108号审计报告。转让基准日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即为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余额,对价以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用银行存款支付。收购日的资产负债简表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