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也无论人们以何种方式从事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的学术研究,伦理学都是特定时代之“伦理精神”(ethos)的学理化表达。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具有强烈实践性的研究,伦理学应当是人类生活世界之“伦理精神”的学理化努力,而且只能是某种特定时代生活语境中的学理化思考。所谓“伦理精神”,归根结底不过是隐含在特定时代和历史语境中的道德价值或伦理理想,它可以获得一种抽象的理论条理化、原理或原则体系化的学理表述,但只能在某一种或多种具体的实践语境和时代语境中得到真实有效的解释或论证。在此意义上说,一个时代的“伦理精神”与该时代的伦理学研究总是相互关联、不可分离的。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在解读中国现代化社会转型时期的“伦理精神”的基础上,对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的学理开展及其理论得失进行大致的解析和评估,以求在现代中国的“伦理精神”与伦理学研究之间,建立一种互镜式的学术评价方式。所谓互镜式学术评价,是指一种基于多样性学术视野交叉、多种(差异性)学术观点比较,甚至多种学术理论方法相互印证、对比分析之上的开放式学术评价。它既是现代学术跨学科研究和开放性研究的必然结果,也是对现代学者提出的一种具有综合性与开放性的学术视野、理论姿态和学养能力的内在要求。这一学术评价方式不单是纯粹的学术评价,①在某种意义上,它还是对我们时代的“伦理精神”和道德文化状态的思想检测与综合评估。 一、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当代中国的伦理学研究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所谓“火车加速拐弯式的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②现代化转型是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都要经历的发展阶段,但由于各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等方面的条件差异,各国家或地区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状态或样式。以近代百年来看,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至少呈现出如下三条鲜明的演进轨迹:其一是反复试错而后逐渐自我定向式的加速转型,其间大体表现出先模糊、后西化、再仿苏(苏联)、最后选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样的四个不同阶段。其二是由浅入深、先易后难的递进式激进转型,其间所呈现的明显轨迹大体是,先更新“器物”和“技术”,后变革“政制”和政治,再批判文化和“道统”,最后寻求“新道德”或所谓“觉悟之最后觉悟”(陈独秀语)的逐步递进。其三,近代百年的中国社会之现代化转型不仅历经了传统与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诸方面——的激烈变革,而且也经受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现代性社会道路或模式的竞争、抉择。上述三个方面的社会演进轨迹表明,与近代西方社会的现代转型相比,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明显表现出速度更快、方式更激进、效应更显著,因而问题也更复杂的特点,特别是在社会文化、道德和价值观念等隐性层面的问题和表现,更是如此。 以新中国成立60多年,尤其是以改革开放30多年为视域来看,中国社会之现代转型的演进轨迹除了继续前述百年的演进之外,还有一些不同于此前、甚至也不同于欧美和日本之近代化的鲜明特点,诸如:近乎零点的发展起点,③“加速拐弯”或“弯道超车”式的跨越式发展过程,过高的发展成本或代价(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代价),对自身文化传统的激烈批判,等等。其中特别是,跨越式发展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诸多社会问题,“后文革时代”社会文化道德的滑坡和社会信念体系建构的滞后,对传统文化的激进主义自我否定,都给当代中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也直接关乎我们对当代中国社会之“伦理精神”的理解和伦理学研究的理路、言路、进路的选择。 如果聚焦于我国最近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这一时期的伦理学研究,我们可以把社会转型所带来的诸种挑战大致概括为这样三种压力:其一是来自市场经济和商业化浪潮冲击对当代中国“伦理精神”所构成的世俗化、功利化或实利化的挤压,这种挤压的实质和后果是社会经验生活的商业世俗化、实利资本化,因而导致社会精神生活日趋稀薄、沉降甚至萎缩的后果。其二是来自现代社会生活公共化扩张对个人人格、美德生长的挤压,即现代人品格及其生活的平面化、平整化和齐一性,人格精神、信念和理想的自由生长受到严重压缩。其三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虚拟世界的强劲扩张对现代人及其生活世界的冲击,这种前沿技术的冲击给我们的真实生活,尤其是包括道德文化生活在内的精神生活所带来或可能造成的效应,有着难以预期和估价的不确定性。换句话说,这一挤压不仅使现代人的生活更加复杂多面,而且给我们的真实生活及其实质性意义带来了虚拟化乃至虚无化的多种可能隐忧。这是一种新的“现代性隐忧”,更是一种所谓“本真伦理学”的隐忧。总之,加速拐弯式的现代社会转型不仅对当代中国社会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对当代中国的“伦理精神”理解和伦理学研究本身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面对这样的挑战,当代中国的伦理学研究似乎显露出前所未有的尴尬和错乱的局面,但也出现了诸多敢于直面现实、具有高度“问题意识”的学术创新和理论探索。 我们的理论尴尬和学术错乱表现为:首先,面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加速转型,我们的伦理学研究尚缺少足够的理论自觉和学术转型意识,不仅研究方法过于陈旧老套、简单粗浅,而且缺乏自觉而深刻的理论意识和理论创新。比如说,我们的一些伦理学研究似乎还局限于老式的思想工作、一般化的道德教育和抽象的理论宣传等样式而无以突破;对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的道德文化问题(如日常经验生活中的道德风俗和文化时尚问题),以及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涌现的确实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实践问题(如新的社会价值取向、价值偏好与价值评价问题),缺乏足够有效的理论解释、说明和科学合理的理论论证;尤其重要的是,我们对于“后文革时代”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核心价值的建构,缺乏敏锐的学术观察和理论研究,甚至远远落后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判断,这不能不说是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的缺憾。其次,在学理层面上,我们的伦理学研究同样也缺少足够的学术自觉和理论创新。譬如,对当代伦理学前沿理论和方法的关注与援引,对前沿性道德伦理问题,包括现代经济伦理中更为复杂的金融伦理问题、现代生态(环境)伦理中的气候伦理问题、现代生物医学伦理中的尖端疑难问题、能源伦理、信息网络和虚拟世界中的伦理问题,等等,缺少及时有效的分析解答、学术追踪和深入的理论探究。再次,在现实实践层面上,我们的伦理学研究似乎缺乏足够的理论自信和社会批评精神。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面对现实生活世界不断出现的非道德和反道德现象,我们的伦理学研究要么停留在时论式,甚至是老调重弹式的批评指点上无以洞穿,要么陷入某种精致的道德怀疑主义或道德折衷主义的窠臼而不能自拔。道德冷漠、道德怀疑及道德伦理上的犬儒主义不仅不幸地成为了我们现实生活世界的隐患,也不幸地成为了我们伦理学研究中的理论隐痛。造成这一理论隐痛的原因多而且复杂,其中之一是与我们的伦理学基本理论建构的薄弱和创新不足直接相关。最后,也是最值得我们反省的问题是,我们的伦理学研究对我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仍然缺乏足够的尊重和珍惜,尽管如何对待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一直是近代百年来我国学术界和理论界面临的开放性课题,然而,对于素以“道德文明古国”著称于世界的中国来说,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文化传统,理应是我们伦理学工作者义不容辞且需要首先承诺的理论使命。遗憾的是,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伦理学工作还存在显著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