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支出结转处理流程 财政直接支付时 假设某事业单位2013年全年预算指标数150万元,已下达计划130万元,实际支出数130万元,2014年全年预算指标数140万元,全部用于事业支出。为简化核算,将全年数在一笔分录中反映,且支出均直接计入“事业支出”科目(下同)。按照制度规定,该事业单位2013、2014年收支结转的相关处理如下(单位均为“万元”): 1.2013年发生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30 贷:财政补助收入 130 2.年末将预算指标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结转下年: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0 贷:财政补助收入 20 结转收支: 3.借:财政补助收入 150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50 4.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3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30 5.2014年度恢复并使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2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0 6.使用2014年预算指标发生实际支出: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40 贷:财政补助收入 140 结转2014年收支: 7.借:财政补助收入 140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40 8.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6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60 通过上述账务处理,2013年“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科目会出现贷方余额20万元,2014年结转收支后,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被自动结平。 假设该例中该事业单位2014年度不能继续使用上年结转的资金,而是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20万元,则应做成下面的分录,而2014年结转的事业支出应为140万元而非160万元: 9.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2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20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13年度未下达的指标20万元有可能不再下达,而是由财政直接收回,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第2、5、9这3笔分录就不用做了,第3笔分录的金额应改为130万元,第8笔分录的金额应为140万元。 财政授权支付时 假设某事业单位2013年全年预算指标数150万元,已下达计划数135万元,实际支出数13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30万元),2014年全年预算指标数140万元,已全部下达且全部用于事业支出,假设均为转账支付。则该事业单位依据制度规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单位均为“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 135 贷:财政补助收入 135 借:库存现金 3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 30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3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 100 库存现金 30 ▲年末依据代理银行的对账单对已下达未使用的额度5万元予以注销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 5 ▲而预算指标150万元与已下达的计划135万元的差额应作如下处理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15 贷:财政补助收入 15 结转收支: 借:财政补助收入 150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50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3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30 ▲★2014年初恢复额度5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上年下达 5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 ▲★2014年初收到财政批复的上年来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5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上年下达 15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15 ▲使用上年结余的20万元额度时: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2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上年下达 20 收到2014年预算指标、使用2014年计划、结转收支的会计处理为: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 140 贷:财政补助收入 140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14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 140 借:财政补助收入 140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40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