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农村的集体经济与集体管理探讨

作者简介:
谭建光 黄史昉 黄伟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深圳市龙岗区团委

原文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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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引进外资、兴办工业、发展商品农业和振兴第三产业的过程中,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并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搞好集体分配、集体福利与集体建设,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新的条件下得到体现。深圳的农村管理体制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进程而逐渐改变。原来是市、县、镇、村的结构;现在是市、区、镇、村的结构。由于深圳农村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主,故行政村(即原来的生产大队)的经济实力较强,它对村民生产安排、生活安排、福利分配等的支配作用较大,因此,我们将从这些方面对特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管理以及发展趋势进行初步探讨。

      一、集体投资产业

      特区农村集体的发展经验,最主要的是集中土地、人力、资金等资源优势,向现代产业进行投资,使集体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我们驻点调查的一些典型村,在1978年改革之前,集体收入极少,大的村庄有1万多元,小的村庄只有几千元或几百元。如今,这些村的集体经济状况大为改观(见表1)。

      表1 典型村1996年集体经济收入状况

      

      资料来源:各村1996年工作总结与情况介绍。

      那么,这些村庄是怎样利用改革开放、创办特区的机遇,使集体经济逐渐发展状大的呢?调查发现,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一)租地办厂

      特区农村在工业化的初期,既缺乏资金,又缺乏人才、技术,面临极大的困难。当时农村大都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进行家庭生产。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给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不仅使农村第一产业获得迅速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也使农村二、三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1979年创办特区之初,就出现了布吉镇引进港商资金兴办第一家“三来一补”的布吉毛衫厂;有些村也利用旧饭堂、旧仓库兴办一些外资企业。但是,单家独户的地土使用方式与生产经营方式并不适应引进外资的要求,因为办工厂需要联片的土地,需要集中的水电供应,需要通畅的运输公路。因此,这些企业受制约较大,发展很慢。例如,曾经有村民吸引港商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办企业,但是由于铺水管、架电线以及运输货物时经过其他村民的土地,引起矛盾冲突,使工厂夭折。针对这种情况,特区农村干部意识到,欲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外商、港商前来投资办厂,就必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因此,特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陆续采取有偿收回土地的方式,集体出租给外商兴办企业。具体做法是将土地计价折算成股份,每户村民以土地入股,交由村庄统一支配;然后,由村委会进行规划,有计划地出租给外商办厂,收取管理费与工缴费,从而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原始积累。1983年后,这种租地办厂的方式在深圳经济特区农村被普遍推广。如比较集中的宝安县,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县、镇、行政村、自然村级级建设工业区,到1989年共有400万平方米的新建标准厂房和生活配套设施投入使用,初步形成了四级加工网络。[1]这样,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从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工业,各种收入大大增加,使村庄集体的地位更加稳固。

      (二)合资合作

      村庄集体在招商引资的经验逐渐增加之后,就较多地转向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兴办“三来一补”企业。合资方式是以土地、厂房、资金入股等途径,融入外商的办厂资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参与利润分成;合作方式是直接参与生产、管理活动。对于村庄集体来讲,合资办厂的前提是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或其它资源。在1983年前后,一些中央及省市驻深圳的企业以及县区企业征用大量农村土地,支付给各村一大笔征地费。围绕这些资金的分配、使用,许多村庄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如布吉镇南岭村得到“南和企业公司”的200万元征地费时,百余名村民围坐在村委会外面要求分钱。部分村干部也动了心。经村委会的反复讨论,终于作出了“不分钱”的决定,并形成三条决议:所有征地费,一不能用于分配;二不能用于生活补贴;三不能用于村民建房。只能用这笔钱造厂房、搞合资、办企业,为子孙后代创基立业。投资回报所得再用于村民分配和集体积累。这样,从这笔钱中,个人可以获益,集体可以获取扩大再生产的资本。[2]从1983年到1989年,南岭村办起“来料加工”企业和内联企业14家,引进外资3500万港元;1989年的加工费收入2800万元,经济总收入2350万元,人均纯收入1万元,户均收入4.1万元。

      (三)自营工业

      随着农村自有资金积累的增加,以及村镇人才逐渐成才,特区村庄兴办自营工业的积极性日益增强。这既包括村集体直接经营管理的企业,也包括由集体投资然后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企业。当然,由于当前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村庄管理企业的经验不足,创办自营工业遇到重重困难。但是,村庄领导人正在克服困难、不断学习,探索民族工业健康发展的道路。

      (四)投资和发展第三产业

      特区农村的集体投资并不局限于工业,而且扩展到第三产业的各种门类。在创办特区初期,基建大幕拉开,挖山填河,平整土地,修路筑桥,建房造屋,为村庄与村民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运输市场。一些有战略眼光的村委领导,抓住机遇,组织村民从事建筑运输,为集体经济和工业发展积累了原始资金。这些资金对后来村庄进行工业投资、发展外资企业起到重要的作用。从1984年后,深圳特区农村的第三产业朝着这样几个方面发展:一是适应特区人口增长及其对生活服务需求的增加,组织村民到深圳市区内兴办商业、饮食业。二是适应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兴起而大量外来工涌入的状况,在本村的工业区周围兴办许多商店、饮食店。这些通常是由村庄统一建成店铺,出租给私人经营,村委会获得租金、管理费等收入。三是适应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需要,村委会集资兴建高档宾馆、酒店,为吸引外商投资、提高村民收入、丰富村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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