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认识与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罗清和,男,36岁,1991年于华南师范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年9月在华南农业大学攻读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主要从事特区经济及农业经济的教学与研究。曾获省级研究成果奖3项,市级成果奖2项。发表论文33篇,著作(含合著)9部。深圳大学经济系 518060 男,40岁,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农业大学

原文出处:
农业现代化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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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应当承担起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的历史重任。本文强调对特区农业地位应进行再认识,并在分析特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特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般对策。

      关键词 经济特区 农业 现代化 产业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发展的眼光看,特区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是促进了特区自身的繁荣和进步,更重要的是,特区为全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试验场”的作用。然而,纵观特区17年的改革实践,可以这样说,特区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中国工业的现代化方面,即通过创办以出口加工区为中心的改革,来带动特区的综合发展,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主要是实现工业现代化,使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起到了示范效应。毋庸质疑,中国经济要实现现代化,必然要走工业化的道路。但同时中国又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愈9亿,在传统的二元结构还将长期存在的国情下,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1995年,美国学者莱斯特——布朗提出了“21世纪谁来养活中国”的争论,中国政府也为之一震。坦率地说,在中国,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其它“三化”(工业、国防、科学技术)都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如果说特区过去17年的改革实践,成功地推动了中国工业现代化进程的话,那么,我们不无遗憾地认为,特区在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方面,还远远未发挥改革的“领头羊”作用。特区农业自身的发展同特区整个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相称。关于特区农业发展问题,理论界曾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特区产业结构主要是以出口加工为主,带动贸易、旅游、金融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特区农业可以不作为一大产业而任其自然发展。此种观点的普遍性表现在前16年特区历届政府在制订产业政策中对农业的忽视。另一种观点认为,特区可以没有农村,但不可以没有农业,主张特区在发展二、三产业的同时,也应该加大农业发展的力度,并提出了公司+农户的农业发展模式。我们认为,由于特区工业化程度较高,而耕地奇缺,如果仅就特区本身论特区农业发展问题,意义不大。就特区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特区所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完全可以不依赖于自己而得到满足。问题在于国家设立特区的目的,并非主要解决几个特区的发展问题,特区是全国的特区,她肩负着整个中国经济现代化试验场的历史使命。中国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其根本出路在于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通过农业产业化发展,解决农村经济的规模化生产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以及在满足国内对农产品需求的基础上使中国更多的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中国农业人口之多,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且各地差异甚大,发展极不平衡,要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

      当前,特区要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这篇文章,我们认为,首要的是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特区农业观及农业地位的再认识

      对农业的认识,传统的农业观把农业分为狭义农业和广义农业。狭义的农业主要是指种植业(粮食、油料作物等),它主要解决人类生存必需的生活资料中最基本的部分。广义的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由于农业所提供的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粮食、油料、肉类等农产品)和生产所必需的特殊产品(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农业为非农产业部门提供农业剩余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决定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1]。传统农业基础论往往以狭义农业为基础,其历史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重视狭义农业及动物饲养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忽视广义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重视农业主要是种植业和动物饲养业的产品、要素、市场和外汇贡献,忽视农业的生态贡献。

      特区建立以后,受传统农业观影响,特区政府在制订产业发展政策时,往往表现出对农业的忽视。这是因为,一方面,当初建立特区的指导思想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举办出口加工区的模式,加强中国对外开放的力度和与国际经济衔接;另一方面由于特区面积较小,农业可耕地更少,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种植业的基本条件。因此,在特区几次大的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业始终未能放在适当的位置上。然而,特区农业严重滞后于整个特区经济的发展状况,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对特区农业的认识偏差。

      随着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区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急剧下降(如深圳特区这一比重由建立特区前1979年的79%下降到1995年的2.4%),因而产生忽视特区农业甚至否定特区农业的基础地位的认识,也就不足为奇。然而,下述分析表明,特区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份额的下降,并不意味着特区农业的基础地位因此而下降。一方面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份额下降是一种普遍现象,几乎所有推进工业化的国家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农业份额下降的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的真正萎缩和衰败。这不仅在于农业份额的下降是在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基础上农业内部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结果,同时还在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稳步提高促成了农业产值份额下降与农业总产值增加始终呈反向并存的态势。因而在国民经济中相对份额下降的农业,能够以其不断增长着的供给来支持和满足社会对食物产品及工业部门对某些原料的需求。如深圳特区在完成两个转变——农村向城市转变和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业化的进程不仅吸收了本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也解决了数以百万计的内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另一方面,在工业化进程的不同时期,农业份额的下降有着质的区别。在工业化初期,农业份额大并呈上升趋势,意味着农业基础地位的稳固。但是,与工业化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这个时期以农业份额大且稳定、剩余农产品增长为标志的农业基础地位的比较稳固,很大程度上是以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为代价的。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剩余农产品能够充分满足整个国民经济之所需,因此,农业份额的大小或升降,只能影响一个时期出口额的多少,或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非农产业的发展而不可能决定非农产业发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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