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导浦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顾金鑫 上海市浦东新区 工商一分局局长

原文出处:
长江开发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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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学习了江总书记在报告中的这些论述,加深了这些年来我们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体会,增强了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的信心和决心。

      在“三个有利于”指引下,全国各地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这里所指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资超过51%以上的各类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到1996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有8193万户,从业人员达1171.13万人,5年间分别增长5倍多和4倍多;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47万元,5年间增长了近2倍。个私经济向国家纳税448亿元,占全国工商税收总额7%。1992年—1996年,个体、私营经济共解决568万多城镇劳动力就业, 占城镇新就业人数的15.8%,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1997万个。

      浦东新区建局以来,在我们一分局管辖的14个镇及星火开发区范围内,共有私营企业499户,注册资金16707万元,总产值48449万元, 总税利8236万元;个体工商户7780 余户, 总产值175810 万元、 总税利29887万元。4年中,没花国家一份钱,这些私营、个体能工巧匠靠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国家创造了近3.82亿元财富。

      一、非公有制经济在浦东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是浦东整个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1、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增强了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

      非公有制经济经营机制灵活,市场应变力强,它能及时弥补公有制经济在经营时间、空间、内容、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尤其是城乡集贸市场的各类交易活动,它对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起着很大的作用。

      在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些行业中,好多是我们的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不想做也做不好的行当,如街头的小修小补,开设在居民区、村庄里的日夜商店等。据统计,在辖区7789户个体工商户中,商业、服务业的有7359户,高达94.5%。离开了这些行业,人民生活就会感到很不方便。

      2、生产型、科技型私营企业,促进了科技的发展, 填补了产品门类的空白。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填补了经济门类的空白,为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特别是非公有制科技企业的发展,成为浦东开发实现“后来居上”、占领“产业阵地”的一支重要的有生力量。

      现在在我们一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有60%生产型、科技型的企业,它们的产品填补了浦东产品门类的一些空白,满足了人们不同层次,不同趣味的需求,丰富了市场供求。例如,私人投资的上海国泰建筑工程公司在短短四年里,固定资产由原来的100万元上升到近1000万元, 职工人数由原来的30多人发展到300多人, 承建的项目由原来的小建筑、小装潢到国家建筑市政工程重点项目。其中跨越武义江的金婺路大桥采用整体移模和同步涨拉的新技术,解决了斜拉索安装一步到位的难题。

      3、改善了就业状况,维护了社会稳定。

      非公有制经济的活跃和发展,为新区的经济增添了新的经济增长源。它不仅在于每年能创几十亿的产值和相当一块的税收,更重要的是它以灵活的机制和独有的经营方式创造了众多的就业机会,成为社会劳动力的蓄水池和调节器。

      从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现状来看,服务性行业占了33%,相对而言技术要求不高,这对吸纳社会劳力的就业,无疑是片广阔天地。据统计,我们一分局辖区内,私营企业及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吸纳社会劳力7000余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12000人,总数达到19200多人,为社会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工人的再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新区的经济腾飞奠下了新的基础。然而,总体说来,辖区的非公有制经济还存在着发展较慢、层次较低、布局较散、规模较小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几年来,我局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加强法规培训,使之知法懂法。

      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搞好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必须的。”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法制观念,分局通过多渠道,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自九三年以来,先后培训62期,培训各类人员11000人。除坚持对新开办企业举行每月一次的法规培训外, 还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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