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经济特区的带动作用 促进内地经济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哲民 厦门大学特区经济研究所

原文出处:
特区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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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特区在进一步改革开放中,应如何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帮助内地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这是经济特区第二次创业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对实现我国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带动内地经济发展是经济特区的历史责任

      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但是,由于自然环境、 地理位置以及社会历史条件的差别,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之间的差距有所扩大,这不利于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也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如何缩小地区差距,促进沿海和内地经济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长期以来,在理论上和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同步富裕,不管投资环境优劣,经济效益好坏,大家一齐上新项目;不论先进落后,贡献大小,实行同样一个工资标准。这种吃“大锅饭”的经济体制,挫伤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重地影响经济发展,结果不是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

      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提出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2〕实行这个政策, 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弊端,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有利于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因此,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是先富裕起来的示范区,一方面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新路子,另一方面,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外向型经济。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经济特区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带动内地经济发展是经济特区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一个地区的经济要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综合实力较强;二是外向型经济有较大的发展;三是产业结构优化和高级化。我国5个经济特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上述三个条件也有差别,但是,经过17年的建设,4 个特区城市经济发展均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从总体上看,都具备对内地辐射和带动的条件。

      从综合实力看,1992年中国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中心评出《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4 个特区城市均在其中的前列。在第一次创业时期,4个特区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5 %以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均超过万元,成为我国最富有活力的经济增长区。

      从外向型经济看,1996年4个特区城市实际利用外资已占全国11.85%,外贸出口占全国外贸出口总值的19.91%。

      从产业结构看,4个特区城市三次产业比例逐渐合理,1995 年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平均达43.36%。 高新技术产业在特区也有长足的发展,其中深圳已占工业总产值的1/4。

      此外,经济特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先迈出一步,思想观念也比较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经济特区还有毗邻港、澳、台的区位优势以及法制优势。所有这些都是经济特区带动内地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

      二、经济特区带动内地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

      地区差距不仅存在于东部与中、西部,而且存在于东部地区的内部,甚至在经济特区中也有贫困村。因此,经济特区与内地的经济协作关系既包括中、西部地区,也包括东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特区带动内地经济发展的途径主要有下面几种:

      (一)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和桥梁作用,促进内地经济发展

      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对外资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在经济特区初创时期,由于特区原有的基础较薄弱,对内地的辐射能力不强,不能直接带动内地经济发展,而是通过经济特区的窗口和桥梁作用,间接带动内地经济发展。内地通过在经济特区设办事处、办企业、就业以及参加各种形式的招商贸易活动,引进外资,出口商品,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促进内地经济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深圳为内地提供200多万人的就业机会,每年汇往内地的劳务收入几十亿元。 另据报导,厦门“9.8招商贸易洽谈会”覆盖全国1/3的面积和人口。1996年签订的外商投资项目2503个,总投资209.4亿美元,利用外资155.1亿美元,外贸进出口额达13.2亿美元,其中,中西部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两个事例,有力地体现经济特区的窗口和桥梁作用。

      必须指出,内地要利用特区的窗口和桥梁作用,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本地要具备适应外资企业经济的基础设施;二是本地区要具有资源优势。这两个条件通过经济特区的窗口和桥梁作用,与外商资金、技术和市场结合起来,才能使内地的潜在优势转变为现实优势。

      (二)发展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

      内地经济要发展,关键是培育几个有一定规模和辐射能力的企业集团,让它发挥“龙头”作用,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发展。内地的企业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军工企业;二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三是小企业。前两种企业都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的技术队伍,但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没有跳出计划经济的框框,经济效益较差,后一类企业规模小,设备工艺落后。上述三种类型的企业都需要利用市场经济对资源的调配作用,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新组合。但是,只有能获得比较利益时,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才能有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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