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出台扶持民营科技企业措施

——下世纪初民营科技企业销售额力争达到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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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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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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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讯 浦东新区日前制定了到下世纪初民营科技企业的销售额由现在的27亿多元增加到35亿元至40亿元的奋斗目标,并在条件比较成熟的计算机、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规模化和集团化的民营科技企业群。为此,新区出台了一些扶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具体措施。

      浦东新区规定,在财税方面,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民营科技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自行研制和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连续两年产品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可申请自主产品进出口经营权。 民营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所得的收入,凡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并可依据新区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在成本中列支。

      在资金支持方面,民营企业的科技开发项目可申请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的项目立项;民营企业的科技产业项目可申请新区科技产业化基金的支持。同时,新区还将建立民营科技产业风险(担保)基金和民营经济扶持发展基金,优先用于民营科技企业产业化项目的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

      在服务方面,民营科技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引进的高级人才,经新区人事管理部门核实,可随带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到新区落户,其配偶在新区有接受单位的,也可随迁。民营科技企业内技术人员职称的考核、评定,纳入新区人事部门的工作范围。民营科技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租赁使用。凡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营科技企业,可向新区公积金中心购买微利房,并按规定得到公积金购房贷款。

      在出台这些措施的同时,浦东新区还将张江高科技园区列为民营科技企业重点发展区,有关部门将定期到那里实行一体化现在办公,提供服务,积极帮助进驻园区的民营科技企业承担更多的国家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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