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特区政策只能强化不能削弱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文彰 海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邮编:750204

原文出处:
特区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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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国家对经济特区的具体政策,特别是关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收缩性调整;与此同时,认为特区开放不应再依靠优惠政策的观点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认同。特区政策理应被逐步调整似乎已经成了一个无可怀疑的公理和必然的趋势。然而,这些做法和想法是否应该坚持?特区政策是否应该逐步进行收缩性调整?根据我们对世界经济特区的了解和我国发展全局的客观需要,感到大有深入思考的必要。我们总的看法是:我国经济特区的政策只能强化,不能削弱。下面就来简单谈谈我们的认识。

      一、特殊政策:特区的本质特征

      继续保持和不断强化国家给予特区的特殊政策,这首先是由特区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特区的本质特征就是特殊政策。众所周知,我国原先并没有特区。现在被称为特区的地方,1980年以前,都是十分普通的地区。它们之所以能从普通地区成为经济特区,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赋予这些地区一系列特殊政策,这就是特殊的关税政策,所得税政策,外贸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土地使用政策,人员出入境政策,比较大的经济活动自主权,等等。这些政策,构成了比较特殊的政策体系,使特区一下子和普通地区区别了开来。没有这些特殊政策,特区就不成其为特区;特殊政策,是特区的生命所在;特殊政策,是特区之所以成为特区的本质特征。

      当然,使特区成为特区、使特区与其他特区相区别的特征,除了特殊政策之外,还有特殊的体制、特殊的发展路数。我们曾在《特区导论》一书中指出:“特区的‘特’,概括地说,特在政策,特在体制,特在发展路数三个方面”。但特区政策是特区的本质特征,特区的其他两大特征,都是由特殊政策这一本质特征决定和派生的;无论是特殊体制,还是特殊发展路数,都是特殊政策允许和规定的。没有那些特殊政策,特区的特殊体制和特殊发展路数也就不存在,从而特区也就不存在。

      采用特殊政策创办经济特区,吸引外资,实行对外开放,这种做法并不限于我国,而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共同做法。特区在世界上的存在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最早的经济特区诞生在意大利, 而经济特区最多的国家是美国。世界各国的经济特区,区域范围大小不等,发展模式不尽相同,名称也不一样,但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就是在特区内减免关税、所得税,以优惠办法和特殊手段,吸引外国投资。我国经济特区是在充分考察、借鉴了世界许多经济特区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创办起来的。我国赋予特区一系列特殊政策,既是我国对外开放、吸引外国投资的客观需要,也是对国际通行做法的尊重和借鉴。因此,为了使特区继续成其为特区,我们应继续给予特区一定的特殊政策,包括优惠的关税政策,不应当总是考虑如何去逐步取消特区政策,使特区最终与其他地区拉平。国家有充分的理由让特区在政策上继续特;特区也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特区现行的优惠政策不要变。因为,取消了特区的特殊政策,也就在实质上取消了特区——特区的本质特征给我们的结论就是如此。

      对特区继续实行特殊政策感到不理解的原因之一,就是特区政策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地区倾斜政策”。既然如此,人们自然会顺理成章认为,当经济特区发展起来之后,这种倾斜应当从经济特区转向中西部,转向后发展地区。这是一种不小的认识偏差。实际上,国家创办经济特区,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广东、福建及海南的地方发展,而是为了借助经济特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对外开放道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道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因此,经济特区不是广东、福建、海南的特区,而是全国和全国人民的特区。特区政策本质上不属于照顾性、扶持性的地区倾斜政策,而是我国借以探索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道路的一项“特殊国策”。这项特殊国策的最大成效,与其说是使原先的边陲小镇、荒滩坡池、滨海渔村、南海孤岛迅速变成一座现代化城市,不如说是引导和推动了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的:“经济特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为全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发挥着试验、探路和积极推动的作用,并以自己宝贵的经验为丰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做出了贡献。在我国现代化建设波澜壮阔的发展进程中,经济特区的‘排头兵’作用将会不断地以其特有光芒而闪耀史册”(《在海南建省办特区5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这是对经济特区客观作用的事实求是的评价,也是对特区政策是一项“特殊国策”的有力说明,可以启发我们进一步消除对特区政策的一些误解,继续从政策上支持特区。

      二、取消优惠为时过早

      对特区继续从政策上给予支持,不仅是特区本质特征的内在要求,而且还是顺应世界经济特区的潮流、办好我国经济特区的客观需要。取消对特区的优惠政策,时机不成熟。

      第一,世界经济特区正方兴未艾;过早取消特区政策将使我国特区与世界水平拉得更远

      经济特区从世界上诞生以来,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进入本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特区在世界各国各地区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经济特区作为一种世界现象,有如下三个特点:(1)超越了地域限制。 经济特区1547年创始于意大利,现已走出欧洲,扩展到了亚洲、非洲、澳洲和南北美洲,经济特区越来越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现象。(2 )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无论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比利时等工业发达国家,韩国、新加坡、巴西、台湾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还是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准工业化国家,抑或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南太平洋岛国斐济,都辟有经济特区。(3 )超越了社会制度的限制。不光资本主义国家办经济特区,社会主义国家也办,甚至带有前资本主义浓厚色彩的国家对其也情有独钟,纷纷举办各类经济特区。因此,经济特区已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的普遍现象和重要形式,对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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