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科技产业是深港两地的发展方向 至今,香港制造业仍以劳动密集型为主,正面临着升级转型缓慢的困扰。70年代末,由于工资、地价、租金不断上升,经营成本高,香港厂商利用内地改革开放的机会,纷纷把制造业北移内地,现在已基本完成转移。 在此期间, 制造业在本地生产总值中的份额持续下降, 从1978年的26.5%下降至1995年的8.8%。过去,在香港的14个行业中, 制造业增加值长期居首位。但进入90年代以后,已先后被进出口贸易、地产和金融等行业超过,退居至第四位,同时其增加值出现了负增长。1992年制造业增加值额为997.6亿港元,是历史上的最高峰,以后呈下降趋势,1995年已下降至897.2亿港元。与此同时,服务业GDP比重已从1978年的63.9%上升至1995年的近84%,增加值达10000多亿港元, 是制造业的11倍多。这表明,香港的经济结构已转化为高度发展的服务型经济体系。 在此情况下,香港出现了制造业发展前途之争。有人认为,香港已成为商业服务社会,制造业将逐渐衰退;也有人认为,制造业的出路在于提高附加值;还有人认为制造业应向高科技产业发展。笔者认为,高科技产业是香港制造业的发展方向,目前一方面要依靠技术进步,提高现有产业的附加值;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发展高科技产业,使高科技产业逐步发展成为制造业的支柱产业。今天,香港制造业不仅面临着周边国家劳动密集工业的激烈竞争,而且也受到来自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加紧建设高科技产业的威胁,如不加快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将来香港在国际竞争中,已不仅仅是制造业,而且服务业的竞争力也将下降。 从深圳来看,经过80年代劳动密集工业规模发展之后,亦面临着工业升级的问题。深圳的工资、水电、土地成本、物价不断上升,其经营成本明显高于珠江三角洲以及内地的其他地方。进入90年代,特区的政策优势亦逐渐削弱,原来特区享有新增财政收入自留的政策,现已改为全国的统一分税制。1996年还停止实行特区关税市场物资政策和调整了关税减免政策。 这一切使工业投资率已由“八五”初期的44 %下降到1995年的14.1%。可见,深圳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原有优势已逐渐丧失。而另一方面,经过近20年的努力,深圳已从原来一个落后的小渔村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1995年深圳国内生产总值为796亿元, 人均生产总值达2752美元。截止1995年底,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为212.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1.9%, 这表明深圳经济的发展已拥有从“要素推动”迈向“创新推动”的能力。基于上述情况,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工业为基础、第三产业为支柱”的产业政策,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高技术产业开发生产基地。 二、深港高科技工业园的模式 1、概述 由深港两地政府牵头,在两地边界上选择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好的地方,划定一片区域,实行与目前内地高新技术开发区更为优惠的政策,并重视美化环境,建立优越的生活配套措施,以营造一个优良的经营环境和吸引人才的环境;聚集内地、香港以及国际上的优秀科技人才与资金,与深港穗以及内地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挂钩,实行生产和科研、教育相结合,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贸易,以逐渐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以香港为基础,共同创建跨国集团。 2、管理体制 深港科技工业园以发展高科技产业为目标,园区由深圳市政府、国家科委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园区的建设,并建立“园区指导委员会”。“园区指导委员会”聘请一批以香港和内地科技专家为主,吸收国际著名专家参与组成参谋班子,由他们对园区的规划、设计和政策等提出方案,并制定《深港高科技工业园管理条例》,然后呈请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建立“深港高科技工业园管理公司”,在“园区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园区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3、政策和措施 (1)实行自由港的海关制度。 对园区内的企业实行货物进出口自由的政策,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料、燃料、半成品等免征进口税,出口的产品免征各项税款。 简化出入境手续。如开设特殊通道,让持有园区特别证件的外国和香港居民自由往返园区与香港,内地居民则持园区特别证件自由往返内地、深圳与园区,以便为来自内地、香港或国外在园区工作的人员提供方便,有利于聚集优秀的科技人才。但是,在放宽人员进出手续的同时,要严格进出境人员携带品的检查程序,以防止园区成为走私的通道。 (2)拓宽筹资渠道。高科技产业投资巨大,投资期长,风险大, 但效益高,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以及中央有关部门要增加财政投入,鼓励国家科委和银行对国内企业进行投资,或给予低息贷款。应大力吸引外资,尤其是跨国企业在科技工业园内投资;园内高科技项目可通过香港争取银团贷款;在香港和深圳可考虑设立“风险基金”;两地政府可合作设立“高科技投资基金”为科技园内企业或研究机构提供研究开发资金来源;准许园内企业不经国内工商管理部门审批,而自行申请香港联交所上市或发行债券,使园内企业可以融入香港的金融市场筹集国际资金。目前,香港正在酝酿针对高科技公司上市的第二市场如能成功建立,科技园内的高科技项目就可以在第二市场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