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评价与修订意见的调查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莫冬燕,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财会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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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投资已经成为企业普遍且重要的经济活动。据统计,自2010年起我国所有上市公司中多达95%以上的公司存在长期股权投资,近10%的上市公司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超过17%的公司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投资活动越发活跃的同时,对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会计上如何进行有效反映,从而提高股权投资会计信息对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的有用性,成为准则制定机构关注的重点。

      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与趋同的背景下,我国股权投资会计规则也历经了数次演变,由最初的单一成本法演变到如今的成本法、权益法和公允价值法并存。而实务中我国企业在执行股权投资会计规则时往往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与争论中,如深圳创新投集团是否应该采用权益法对潍柴动力的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争议(陈玮等,2006);雅戈尔公司对其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分类与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混乱及争议(莫冬燕,2014)。

      对于我国企业在执行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过程中存在的混乱问题,已有相关研究但并没有做出回答,更多是对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的简单比较(如成本法与权益法),以及各种方法下股权投资会计信息的信息含量。鉴于此,本文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两种方法试图了解和掌握实务界专业人士对我国现行股权投资会计规则中关于股权投资分类和会计方法相关规定的评价,并进一步了解实务界对我国股权投资会计规则的修订意见。一方面可以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我国股权投资会计规则的进一步修订与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一、研究设计与基本情况

      本文主要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研相辅相成的方式,对企业专业人士关于股权投资会计规则的评价及股权投资会计规则的修订意见进行调查。

      (一)研究设计和数据来源。本文进行了一次访谈和两次问卷调研。为了提高实地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文在进行大范围问卷调研(第二次)之前,预先进行了一次小范围的实地访谈且辅以问卷调查。

      在第一次实地调研时,本文作者同时对来自全国企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共6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会计师(4位)和审计师(2位)进行访谈。这6位被访谈对象中有4位在各自所在公司中担任财务总监(CFO)一职,1位担任总经理(CEO)一职且具有财务背景,1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且在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中担任过重要职务。值得一提的是,这6位被访谈对象均具有长期且丰富的实务经历,对股权投资会计规则都很了解。被访谈对象的专业素质、任职情况、实务经历等均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被调研对象的有效性。

      在进行调研内容问答时,被调研对象针对股权投资会计规则,尤其是股权投资的分类标准进行了较多的回答和讨论,也认为股权投资的分类标准存在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被访谈对象认为现行股权投资会计规则存在局限性,企业在进行股权投资分类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更多是基于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而非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最后,被调研对象还就本文的问卷设计提出了诸多的问题,为本文问卷设计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本文在第一次实地访谈和问卷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的研究目标,几经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第二次调研的问卷。由于股权投资会计较为复杂、繁琐,涉及的分类和方法较多,本文在问卷调研问题前还做了简要的说明和提示,以避免被调研对象在回答问题时由于把握不准而不知道如何进行回答。

      另外,在进行大范围调研之前,为了避免由于问卷设计或者提问方式存在不清晰或者模棱两可的地方而降低问卷调研的有效性,本文还预先就第二次调研问卷邀请在企业工作的且对股权投资会计规则很了解的朋友进行问答,在没有疑问的情况下才进行了较大范围的问卷发放。最后收回的问卷有106份,其中有10份由于不了解股权投资而未就调研内容进行相关回答,被剔除在有效样本外,所以最终形成的有效样本有96份。对于收回的有效样本,本文还尽可能与被调研对象做进一步的交流和讨论,主要就他们对调研选项进行选择的理由做了较为深入的询问和讨论。

      调查问卷之所以做出如上所述的设计,一方面是为了实现研究目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尽可能满足调查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二)被调研对象基本情况分析。由于被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如被调研者的专业素质与任职情况、所任职企业的规模和产权性质,以及股权投资活动等,一定程度上能影响调研结果的信度和效度,据此本文还对被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设计了相应的问项。以下为被调研对象基本情况的调查结果。

      1.被调研对象对股权投资会计规则的了解情况。被调研对象对股权投资会计规则的了解情况直接影响其对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评价的有效性。因此,本文首先对接受调研的对象是否了解我国现行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06位调研对象中有10位(占比9.43%)不了解,剩下的96位(占比90.57%)有充分了解,表明绝大部分的被调研对象对我国股权投资会计规则有了解能力。

      2.被调研对象的专业素质与任职情况。一般而言,被调研对象的专业职称级别越高,表明其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越强,而且实务经历越丰富;被调研对象在公司中的职位越高,也能表明其对于股权投资活动和会计处理的情况越了解,所以本文问卷还专门针对被调研对象的专业素质和任职情况设计了问项。结果显示,75%的被调研对象具有会计师专业职称;18.75%的被调研对象具有审计师职称;另外,还有6.25%的被调研对象是注册会计师职业会员。其中,85%的被调研对象的专业职称级别在中高级以上,70.84%的被调研对象在公司中担任财务或会计部门的负责人及以上职位。被调研对象的专业素质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合理保证了本文调研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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