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港的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已从一个边防小城逐步发展为我国东南沿海最重要枢纽港之一。港口建设带动特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力地扩大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海峡两岸“三通”的发展。当前,厦门港正面临着一个飞跃发展的大好机遇,交通部已将厦门、福州开辟为两岸直航的首批试点港口,两岸“三通”在即,因而厦门的海港建设又重新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然而一个与码头建设同等重要的问题——航道建设,却常为人们所忽视。目前,厦门港的航道形势严峻,已难于满足日益繁忙的水上运输需要,特别是世界航运市场,运输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要求。厦门博坦10万吨油码头,就是因为航道问题而降级使用,为此外资方(荷兰)强烈地向市政府提出给予解决10万吨航道问题。所以航道的建设问题不解决,势必严重阻碍厦门港的发展。下面,本人就厦门港的航道状况,谈谈如何加快航道建设问题。 一、厦门港航道现状 1、厦门港外航道 厦门港外航道是指厦门港联检锚地以外的航道。目前湾口外有南碇岛航线和东碇岛以北航线两条进入青屿水道到联检锚地。外航道水深一般在14米(理论最低潮面下,下同),但在南碇岛附近和东碇岛以北有10米左右的浅滩,青屿水道在青屿以南水深一般在13米以上,在青屿北局部有11—12米的浅点。 厦门港外航道就目前自然状况下稍乘潮就可通航5万吨级以下的船舶。 2、厦门港内航道 自厦门港联检锚地以北则是厦门港内航道。厦门港内航道主要由东渡二期主航道、厦鼓航道(和平港区航道),海沧港区航道和其他港区航道组成。 就目前厦门港的航道状况而言,航道与码头设计标准不相适应,一般万吨级以上船舶进出港均需乘潮通航,最大只能乘潮通航5万吨级船舶,更谈不上全天候通航第三、第四代集装箱船舶或5万吨级以上船舶。一般第三、第四代集装箱通航水深要求在14.0米以上,所以建设厦门港深水航道已迫在眉睫,对航道进行全面的整治浚深势在必行。 二、厦门港深水航道建设的可行性 根据福建省航道局对厦门港自然条件、海湾、海床演变及稳定性分析、航道增深的可能性研究、航道增深以后的回淤强度分析、外部协作条件等的综合分析与研究后,初步认为:厦门港开发建设深水航道及10万吨级航道是可行的。 三、加快航道建设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政府重视,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协调管理 “城以港兴”,港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作用,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然而,港口的发展则有赖于航道的畅通,航道不通,则码头无以致用。因此,我们要改变过去重港(口)轻航(道)的观念,重视航道的开发建设。福建省交通厅厅长唐汉清曾强调指出:“在‘海’字上做文章,首先要在沿江沿海的交通基础设施即港(口)航(道)建设上下功夫。”航道是指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具有面广、线长、涉及地区和部门多、情况复杂、建设和维护投资量大、社会综合效益性等特点,因此只有各级政府,特别是当地政府的重视,加强对航道工作的领导,统一规划,协调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航道建设问题。 2、尽快编制出厦门湾港区水域总体布局规划 厦门港总体布局规划主要侧重于码头岸线和港区部分的布局规划。目前,厦门全港水域缺乏全面科学的,可持续发展利用海洋资源的水域总体布局规划,造成海洋资源的损失和浪费,也给各行各业的顺利发展造成很大的矛盾和障碍。所以,应尽快制定出厦门湾港区水域总体布局规划和海域功能区划,明确各功能区的位置和范围,保证港口码头区、航道区、锚地等的开发建设要求,才能使海港建设顺利发展。 3、加快深水航道的研究和实施步伐 开辟厦门港深水航道是一项十分庞大、复杂、技术性很强的工程,需要对各个方面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与论证。因此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研究和建设从现在起就应抓紧深水航道开发建设的研究工作并及时将研究出来的成果付诸实施,使研究与生产建设有机联系起来,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 4、千方百计筹集和解决航道建设资金 要比较根本地解决厦门港深水航道问题,满足今后港口发展要求,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据省航道局初步估算总投资额约为4—6亿元。而航道建设主要体现社会效益,属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因此,筹措建设资金一般比较困难。建议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1)提高航道在港口建设中重要地位的认识,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因为这是世界各地解决交通运输落后状况的主要做法,如:日本50年代运输全面紧张,政府立即在60年代经济发展中将加快交通运输建设列为头等重要的任务,大幅度增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国内的广东、山东等省也是这种做法。 (2)改革和完善投资融资体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形式,修建航道,可借鉴公路和建港的一些做法,如“一路一公司”、“一桥一公司”、“一港一公司”的方式,由省、地方和企业合作,组建航道建设开发公司,广泛吸收和筹集社会各方面的资金,采取企业化的管理形式,进行航道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 (3)适当提高航道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并扩大征收范围。同时,要加强航道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做到应征不漏,应缴不留,保证航道建设基金全部用在航道的建设和维护上。 (4)各码头业主单位应增加对航道建设的投资,适当分担部分航道建设资金,因为,他们是航道建设以后的最大受益者之一。 5、加强航道立法,依法保护和管理航道 厦门港航道的恶化,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如:解放后,高集海堤、集杏海堤、马銮海堤、筼当西堤等的建设,致使得厦门港西海域纳潮量减少,水流条件改变,造成泥沙淤积速度加快,局部区域淤浅达数米以上。近几年来,由于水产养殖的大量发展,开发岸线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等,也进一步使通航条件恶化。建议加快航道法规立法工作,制定一部《航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航道的管理,依法保护航道和航道设施,确保航道的畅通和船舶航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