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性伦理学:模式与主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国希,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方兴,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站博士后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对于德性论的研究,在中西伦理学研究中都是一个热点问题,但这一流派的主旨意趣、根本特征、逻辑框架、呈现形态如何,对之却仍然缺少一个全局的把握,德性伦理的类型学(taxonomy)与方法论研究就很有必要。本文试图为此做一点准备工作,分析了当代西方德性论主要是在21世纪的新进展,提出这一流派呈现出多元、丰富的研究局面,在研究主题上不断深化,范围不断向政治哲学与应用伦理学拓展,形成了新亚里士多德主义、斯多亚主义、情感主义、尼采主义等理论模式,围绕德性自足性、德性与规范、德性与知识、德性与情境之间的关系展开了充分讨论。当代德性论所呈现的多元局面,根本上植根于人性以及人类生活的丰富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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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5)01-0036-09

       德性伦理学(Virtue Ethics,也称之为德性论)成为最近50多年来道德理论取得的两大重要进展之一[1](P1)。步入新世纪,德性伦理依旧焕发旺盛的理论生命力,不仅在研究主题上不断深化,而且在范围上不断向政治哲学与应用伦理学拓展。2002年5月,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召开了“德性伦理学:古代与现代”专题学术会议,聚焦古代德性伦理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会议邀请了当代德性论三位扛鼎人物:斯旺顿(Christine Swanton)、安纳斯(Julia Annas)以及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做主题发言。此次会议的论文集《德性伦理学:古代与现代的视角》于2005年出版[2]。2006年由库珀(David Copp)主编的《伦理理论手册》[3]以及2013年由Hugh LaFollette和Ingmar Persson主编的《布莱克维尔伦理理论指南》[4](第2版)都有专门讨论德性伦理的主题,将德性理论视为伦理理论独立的构成部分。2013年由Gerald Gaus和Fred D'Agostino主编的《社会与政治理论》,将德性伦理与政治哲学作为单独的专题加以介绍,Daniel Russel撰写其中的《德性伦理学与政治哲学》一文,介绍了德性伦理阐释政治哲学的三种路径,并对“以德性基础的政治哲学”(Virtue-based political philosophy)的未来做了评析[5]。同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集中讨论德性伦理的《剑桥德性伦理学指南》,内容涉及德性论的理论、实践中的多个主题[6]。2014年,由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胡夫特(Stan Van Hooft)主编的《德性伦理手册》,系统介绍了当代德性伦理的最新进展。这本文集分为四个部分:规范理论、德性的类型(代表性国别的德性理论)、应用伦理学以及德性心理学,汇集了当今德性伦理最前沿的研究成果[1]。此外,近些年来也形成一批聚焦德性伦理专门性的微观主题的学术著作。德性伦理复兴运动的核心理论旨趣是反对当代伦理学以规范作为人们道德生活的核心,将道德建立在德性的根基上,以免人们将道德视为功利的算计、教条的规则。以往,人们对德性伦理的关注更多地偏向于它与规范伦理学之间的差别,至于德性伦理学的具体类型与内部差异并未展开充分介绍和讨论。这容易造成人们对德性伦理进行同质化处理,笼统地加以理解,忽视其内部的区分和差别,从而遮蔽德性伦理内部多元、丰富的理论景观,造成对德性伦理学的误读。

       一、当代德性伦理学的基本模式

       尽管德性伦理学复兴是以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路向展开,但是当代德性伦理学的讨论并不限于此,而是形成了以关注德性不同侧面的多条研究路径。斯洛特(Michael Slote)在为《劳特里奇伦理学指南》[7]撰写的《德性伦理学》一章中提出了德性伦理学的模式(mode of virtue ethics),他根据对德性不同方面的强调而划分出不同的模式[7](P478)。斯洛特主要讨论了新亚里士多德主义(Neo-Aristotelian)、新休谟主义(Neo-Humean)的模式。但这个仍不够全面,有着明显重要的遗漏。本文将当代德性伦理学的基本模式归为四种:

       第一,新亚里士多德主义(Neo-Aristotelian)。当代德性伦理的基本类型是新亚里士多德主义,主要代表是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福特(Philippa Foot)和赫斯特豪斯。他们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基本特征:追求幸福的至善主义(Perfectionism),道德目的论(Teleology)的论证方式以及以实践智慧(Phronesis)为核心。麦金太尔批判了启蒙以来的道德状况,认为未能从历史中继承任何一种伦理传统,我们接受的不过是彼此冲突的历史传统的断简残片,他将目光指向亚里士多德传统,主张回到古希腊的城邦共同体。亚里士多德塑造了德性伦理的经典版本,而培育其的社会母体——古希腊城邦弥合了处在现代性碎片化条件下人们的道德乡愁情结,所以,“回到亚里士多德”往往成为德性伦理的首要选择。然而,当代大部分德性论者都或多或少地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德性论提出批评,像斯洛特、安娜斯。即便亚氏传统的内部也不完全赞同亚里士多德的部分观点。例如,麦金太尔本人隐晦地指出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清单不过是“有教养的雅典人的”[8](P186)。福特和赫斯特豪斯主要针对亚里士多德理论中缺失对他人的普遍化关怀与道德责任。随着德性伦理的深入发展,德性伦理形态不断走向多元化,这既是在与规范伦理的对峙中不断自我完善的结果,也是在不同程度、不同侧面修正亚里士多德主义。尽管如此,新近的讨论也不乏对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的坚定捍卫者。温特(Michael Winter)于2012年出版的《重思德性伦理学》就是一本捍卫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的著作。该书以亚里士多德德性论为基础,通过驳斥人们对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若干攻击,旨在构建合理的德性伦理理论。作者梳理了对亚氏德性论四个方面的攻击:(1)指责亚氏伦理学缺乏精确性;(2)情境主义;(3)德性与知识关系;(4)生命哲学的挑战。温特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最大优点就是具备灵活性(flexibility),即德性伦理的优势之一就是能够面对、处理不同的社会情境,社会的复杂性[9]。作者通过对《尼科马克伦理学》的解读以及亚氏理论的梳理捍卫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德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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