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道德观:知识图景与价值坐标

作 者:

作者简介:
詹世友,上饶师范学院副校长,哲学博士,教授;南昌大学博士生导师,江西 上饶 334001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对马克思的道德观不能仅从道德概念和道德现象上去理解,而要深入到马克思对道德现象背后的本质的揭示上。马克思一方面揭示了道德的现实物质生产方式基础,对在阶级社会中之所以出现相互对立的道德观的原因进行了彻底分析,从而给出了我们理解道德问题的知识图景;另一方面又给出了新道德观的价值标准,把能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其程度作为衡量一种社会制度的道德价值的尺度,从而揭示了“真正人的道德”的具体特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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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5)01-0046-010

       马克思的道德观有一个不易把握的特征:一方面有大量言辞拒斥在历史和政治领域中诉诸道德言说,有些研究者把这种情形定性为马克思“经常明确地攻击道德和基本的道德观念”[1],比如,马克思曾说:“对任何一种道德,无论是禁欲主义道德或者享乐道德,宣判死刑。”[2]有人认为,马克思主张共产主义是要废除道德,而不是要革新道德。另一方面,马克思赞扬过许多道德品质,并对真正人的道德作过严谨的阐述,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合道德性予以高度肯定,所以又有人主张马克思是一个严格的道德学家。我认为,如果只拘泥于文句,这两种看法都能找到某种根据,但是对同一个研究对象出现了两种如此对立的看法,通常是因为双方都只是各执一词,而没有深入到文本内部,考察其立论基础、具体语境、思想方法以及价值立场。

       我认为,马克思在道德观方面的伟大创造就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他一方面把历史上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学说作为一个科学的认识对象,在知识图景中来揭示道德的存在性质及其本质。在这个语境中,马克思会把当时的道德观念回溯到其所反映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上,进而认为,在存在阶级利益对立的社会中,社会上的主流道德观念通常是反映统治阶级利益诉求的,但同时它们会把自己的阶级利益粉饰成社会的公共利益,从而表现为一种歪曲、虚构和伪善。但请注意,这并不是一种道德批判,而是在揭示社会上道德观念的本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致力于为真正人的道德奠立价值坐标,这个坐标原点就是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这种语境中,真正人的道德要在历史中得以能动地实现。在理解了马克思道德观的基本立场和这两种阐述语境之后,就会发现,马克思的各种道德言论是高度统一的,各种看似矛盾的概念、命题都在揭示道德的本质、建构一种真正属人的道德观中发挥着自己的功能,并不存在相互冲突的地方。

       一、对社会上道德现象的本质的揭示

       马克思的道德理论致力于揭示社会上道德现象背后的本质。这表明道德现象并没有自身的根底,而是以其他东西为根底的。马克思要追溯社会上人们有着不同的道德情感、持不同的道德价值观背后的真实原因是什么。而对此问题的追问,在马克思那里,是以他和恩格斯共同确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新历史观的确立开始,以获得对一切意识形态进行本质性考察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指导。马克思致力于对道德的本质进行认识,他力图在一种知识图景中把握道德的真相。

       首先,马克思指出,不是意识决定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2](29)其深意是说,社会存在对人的意识而言是先在的,人们的意识只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不管各种意识形式所表现出的思想内涵如何深刻、思维逻辑如何精妙、政治目标如何激动人心、道德理想如何高迈纯粹,都是对某种社会现实的反映。这种反映当然可以有许多创造,但是这些创造都脱离不开现实的社会存在的制约。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也是对某种社会现实存在的反映,其主要是对社会性利益的获取方式、分配形式的一种可用善恶来评价的意识形式。社会上各个体和群体在社会物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中所占地位、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起作用,以及在物质利益分配中所占份额等都必然会影响其道德观念,而且人们所持的道德观的实质,归根结底都应该能够回溯到这样一种社会存在的事实之中。我们一般会认为,一个人的道德观只是反映其道德思维能力、情怀境界和道德修养程度,从而把它们只与个人主观的精神修养努力直接联系起来。这虽然是一种比较容易采取的考察道德问题的方法,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只是就道德而谈道德,而不能深入到道德的本质之中。在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中,关于道德问题的认识表现为这样一幅知识图景:第一个事实基础就是人必须先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意识的能动作用再大,也不能在纯粹意识中获得生活必需品,而必须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生产实践中才能获得,这种生产实践能够积累社会财富,发展生产力,结成我们的各种关系,再生产我们的社会环境等,所有这些都是客观的、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性存在。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会形成政治、法律思想以及道德、宗教、哲学和其他意识形态。道德,即是众多的意识形态之一种。所以意识形态的本质是反映物质利益诉求的,马克思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而道德学说在反映利益诉求时所起的作用有时极为隐秘,有时又特别坦率。实际上,道德理论归根到底都是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的,只不过方式有所不同。马克思揭示了道德理论的真相之后,虽然道德理论不再那么崇高、纯粹、无私(这些境界可以由概念、修辞营造出来),但是并没有贬低道德理论在特定情况下的凝聚力、感召力,因为道德学说对于公共利益的呼唤,对人与人之间的互尊、和谐关系的吁求,也是人类心中的本真追求。当然,这些崇高、纯粹、无私的道德理论也必须放在现实的社会条件下来加以审视,指出其理想性和抽象性,并揭示它们在维护当下社会统治秩序方面的真实意图(这种意图有时道德学家本人都不一定清楚地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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