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不能加我QQ  

——12岁女孩与家人签“和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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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德育报:家庭教育周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2
分类名称:家庭教育导读
复印期号:201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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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的一天下午,离家出走6天的重庆女孩婷婷回家后受到母亲责罚,没成想,她竟以家人虐待未成年人为由报警。当民警赶到现场,支开她的家人后,婷婷说:“他们一天到晚在家班都不上,我一放学回来就不停地唠叨,什么该吃饭了、该睡觉了、该做作业了等等,这些事情难道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做吗?他们从来不愿意听我说话,根本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去外面玩、耍游戏、看小说,他们都要问东问西。”

      享受没人管的日子。婷婷发育得比较早,升入初中后看起来已像个大人,并且她喜欢跟高年级同学玩耍,因为觉得“班上好多同学都还是小孩子,根本没有共同语言”。由于在班上没有朋友,缺乏沟通,她逐渐养成了看小说和玩手机游戏的爱好。这次是婷婷一年内第三次离家出走:第一次是六年级下学期,第二次是今年10月份,因为都只走了一天左右,家人没有追究。没想到这次一走就是6天,把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婷婷说,她这几天其实就住在朋友家里,每天上网、吃饭、逛街、看小说,她很享受这种没人管、没人唠叨的日子。

      与家人约定7条。在两位民警的协调下,婷婷答应跟家人和好,前提是家人要答应她7个条件:妈妈不能加我的QQ;发短信很温柔,现实里却很凶,希望妈妈表里如一;家人不要总是唠叨吃饭睡觉做作业之类的话,我知道怎么做;要给钱支持我买小说;家人不能动我的私人物品,比如睫毛膏等;有时候晚上外出不要东问西问,我知道回家;有一间独立的卧室,不跟妈妈住在一起。“我就是想家人多尊重我一点,不要老是认为成年人就一定是对的。”婷婷说。

      小说是女儿叛逆的原因。婷婷妈说,婷婷爸在成都工作,一般一个月回家一次。为了照顾女儿,她辞职在家,加上已退休的父母,三个人都希望能把婷婷照顾好,从不打骂,都是苦心婆心地教育,谁知反而引起婷婷的逆反心理。

      虽然不少青少年都有看小说和玩手机游戏的爱好,但婷婷的这两个爱好早已超出正常范围。“在学校就一直看小说,以言情小说为主,上课看、下课看,还不停地找家里要钱买小说。老师向我们沟通了几次,怎么说都不听。”“肯定是小说看多了,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婷婷妈认为,小说是让女儿变得叛逆的原因之一。

      与女儿约定5条。对于婷婷的7条约定,除了最后一条因为客观因素不能实现,以及第4条不能每次都买小说外,其余约定婷婷妈全部接受。但作为对应,她也对婷婷提出5条要求:不能夜不归宿;不要跟高年级学生一起玩,要在同龄人中建立朋友圈;成绩要进入班级中等水平;上课时不能看小说,要控制看小说的时间;不要排斥家人,有事与家人多沟通。

      最后,在民警的见证下,婷婷和妈妈分别在对方提出的“和平条约”上签字画押,一家人最终达成和解。

      签协议还需引导。从婷婷提出的7条要求来看,她想要的是被尊重,有自主权。12岁的女孩属于青春期,渴望家长尊重隐私权,有独立的空间不被打扰,获得足够的自我行为主控权利,拥有成就感。

      在10岁~15岁年龄段孩子的教育中,如果采取签订协议这种形式,只要引导得好,对家长对孩子成长都有好处。协议是孩子模仿成年人之间的约束与规定,是孩子心理成长的一个关键性标志,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不仅可以引导孩子和家长共同遵守约定,还能让孩子有意识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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