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是深圳特区第二次创业面临的一次历史性机遇。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如何抓住这一机遇,积极推进改革,这是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一、深圳国有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机遇 国有企业是深圳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在深圳国民经济中仍然具有绝对优势,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在深圳市经济中占2/3以上。随着特区经济的发展,深圳市的国有资产已达到了一个相当大的规模,形成了规模巨大的生产能力和门类齐全的产业部门。截止1995年底,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由1980年的1.6亿元增长到1125.93亿元;年递增54.8%;净资产由1980年的0.61亿元增长到218.84亿元,年均递增48%;实现利润由1980年0.15亿元增长到41.93亿元,年均递增34.2%。 深圳市国有经济的发展是实行改革开放的结果,同时也和“香港因素”分不开。香港回归,历史意义深远。对深圳国有企业来说,这是第二次创业面临的一次历史性机遇。 首先是深圳毗邻香港。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是深圳国有企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九七”香港回归以后,通过物资、资本、信息等的双向流动,深圳和香港两地的经济联系与经济合作将进一步加强,深圳国有企业的区位优势会进一步得到发挥。 其次是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深圳的国有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形成了一批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它们已成为深圳特区国有经济的主导力量,这批企业集团在香港回归后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因为“九七”以后,深圳和香港合作无需象目前这样放在中英关系的高度来考虑,而是在同一主权下两个特区政府从区域协作角度来考虑进行协商。 第三是与内地相比,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改革先行一步,内部机制比较灵活,具有体制上的优势。但同香港企业相比,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经营机制也不完善。香港回归后,深圳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加剧,为生存和发展,必须加快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 第四是香港回归有助于改善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九七”以后,深圳特区要搞好深港经济合作,必须继续完善包括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等在内的市场体系,建立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这些将为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是香港回归将推动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九七”以后,深港要密切相互间的联系,既需要在资金、市场和劳务上彼此垂直分工,也需要积极发展在产业结构上的分工。目前香港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和产品升级问题,深圳特区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搞好两地产业之间的分工和衔接,把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科技人才、科研成果优势同香港的资金、信息、市场优势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 最后是切实完善投资环境,特别搞好软环境,这是“九七”以后发展深港合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香港回归后,深圳特区要自觉以参与和利用国际交换、国际分工的新姿态去搞好与香港的经济合作,这既是中央对深圳特区的要求和希望,也是深圳特区自身发展的要求。为此,深圳特区将继续推进外资、金融外汇、出入境、劳动、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各项涉外经济法规,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国际惯例运作。投资环境的改善,增强了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经济外向化的活力,提高了其对外资的吸引力,有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顺利发展。 二、深圳特区国有企业面临的挑战 特区建立以来,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改革大体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和两步利改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和股份制度试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三个阶段。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进入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16年的改革,是以市场取向为主不断探索的过程,也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渐进过渡的过程。 从实践看,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改革大致可归纳为先后两条思路。首先是着眼于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侧重于利益约束;其次是侧重于产权制度改革,强调产权约束。 上述改革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香港回归对深圳特区要求比,国有企业的权力还较小,活力还较差,企业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它们在生产经营和发展上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中央对深圳特区的“特”惠政策正逐渐变为对全国的“普”惠政策。这是香港回归后,深圳特区国有企业面临的第一个基本挑战。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就沿海地区对外开放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外贸、外汇、金融、税收等管理体制改革,这已使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产生一系列变化。沿海的开放,特别是浦东的开发和开放,已使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在吸引投资方面面临着全面的竞争;而外贸、外汇、金融、税收等体制的改革,又使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丧失过去在贸易条件上的有利地位,从而使其在争取国内资源方面的竞争能力下降。与此同时,伴随着香港回归,深圳的劳动力、土地、用水、用电的成本将继续上升。对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来说,进一步吸引外资,已不再取决于其所能利用的政策“位差”,而取决于它能否以更快的速度形成和确立新体制。 香港回归后,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如果不在一个不很长的时间内着手推进更为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创造出一个适应新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的新体制,深圳特区将会逐步失去其对海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而在目前的体制条件下,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并不能充分地讲究效率和增加积累,一旦外部投资流入减慢,深圳特区将很难实现第二次创业的目标,其结果将使目前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中最活跃的因素和有利因素——人才和外来工的流入减少,从而进一步恶化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的效率和劳动成本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