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政策是政府等公共部门为了实现教育和服务青年的目标,在青年事务的管理中就青年成长发展和权益维护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我国青年政策是党的群众工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公共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青年政策是在实践中长期形成的,在确立青年地位、发挥青年作用、促进青年成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但也还存在许多值得改进的方面。”[1]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4年的调研情况看,当前完善我国青年政策,要着力解决青年政策存在的独立性、内容的完整性和文本的专项性等三个问题。 一、青年政策存在的独立性 目前,理论界一般不把青年政策作为一种独立的公共政策。“经典社会政策研究内容的划分往往以政策领域如社会保障、医疗、社会救助为限,而很少以社会群体如青少年、中年和老年为依据”[2]。缺乏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专门政策研究,是公共政策研究中存在的不足。高校公共政策教材中没有“青年政策”范畴和青年政策的专门内容。青年政策没有成为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单独问题。研究公共政策的学者普遍没能注意到青年政策,有的甚至明确表示“不存在独立的青年政策”。但是笔者认为,青年政策的独立性有其内在的理论依据和外在的实践价值。 1.青年政策独立性的依据和价值 (1)青年政策的独立性源于青年事务的客观性 “青年事务是指围绕青年成长成才、生产生活等基本需求和青年群体生存发展的状况,政府和社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行使青年教育、监督、管理、保护、发展等职能过程中所涉及的综合性服务事项”[3]。这些事项涉及青年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文化生活、健康卫生、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青年作为一个独特的年龄群体,一方面具有许多不同于其他群体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由于生理、心理的不成熟和社会经验的不足,离不开成人社会的保护。青年对成人社会的依赖,加上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缺少话语权,客观上需要政府等公共部门为青年代言、维护青年利益,这是青年政策独立存在的基本理由。社会生活中存在大量涉及青年成长发展、青年社会问题和青年权益维护的独特公共事务,这是青年政策独立存在的现实原因。为规范管理青年事务,政府部门和政党组织有必要制定针对青年群体的特定政策。凡是公共部门为解决各项青年事务而制定的公共政策,都属于青年政策。 (2)青年政策的独立性是公共政策利益本质的反映 青年政策的“官方决策者”运用青年政策对社会利益进行调整,保护、满足青年的利益需求。美国学者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权威性决定的输出,因此它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有权威的分配[4]。陈庆云认为,“公共政策的本质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5]。既然利益是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那么青年政策的本质是对社会利益实施有利于青年的权威性分配。青年政策对青年的社会地位、教育引导、学习成长、现实问题、权益维护等做出规定,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利益的选择和分配。青年政策的利益选择不是任意的,而是为了优化青年成长环境,减少青年社会冲突,把青年培养成社会所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青年政策的保护和发展功能说明青年政策具有独立性 青年政策的保护功能源于青年的群体特征和利益。从青年的群体特征看,青年处在成长中,生理上有待发育、心理上有待成熟、阅历上有待丰富、思想上有待定型,容易受到外部伤害,需要社会以青年政策的方式给予特殊保护。青年在社会化过程中会出现成长的烦恼和问题,这需要通过专门的青年政策,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从青年的群体利益看,青年利益与全民利益尽管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利益上不完全重合。青年群体与其他年龄群体之间存在一些不同的具体利益。青年要么还是学生,要么刚参加工作,在社会利益的选择和分配中缺乏参与权和决定权,往往居于弱势地位,这需要成人社会予以特殊关照。政府出台青年政策,可以满足青年的特殊利益需求。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是青年政策保护功能的很好体现。对违法犯罪特别是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犯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等措施,为他们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除保护功能外,青年政策还具有发展功能,能够为青年的学习成长和职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青年在品德、知识、能力等发展中,面临各种学习问题,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尤其是国家出台优化青年成长环境的法律政策,政府出台促进青年学习成长的教育政策。同时,青年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出台支持青年就业和创业的公共政策,需要国家有关方面为青年的职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无论是从青年政策保护功能还是发展功能看,都有必要实行单独的青年政策。 (4)国际青年政策的发展印证青年政策的独立性 1995年联合国大会第五十届会议通过的《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是第一个具有国际意义、比较系统的青年政策。该《纲领》提出了青年事务的十个优先领域,即教育、就业、饥饿与贫穷、健康、环境、药物滥用、青少年犯罪、闲暇活动、女孩和青年妇女以及青年充分和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和决策。2005年联合国大会第六十届会议审查《纲领》通过十周年来的执行情况,重申《纲领》精神,并增列了青年事务的五个新的优先领域,即全球化对青年男女的复杂影响、使用和获得信息通讯技术、青年感染艾滋病病毒几率激增及其对青年的影响、青年积极介入武装冲突、在老龄社会中关注代际关系的重要性[6]。《纲领》提出的十五个青年事务优先领域集中说明,社会中存在特殊的青年事务,青年政策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发挥作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