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22.5 性善论是孟子标宗立派的核心思想。《孟子》一书中《告子》《尽心》《公孙丑》诸篇对此都有精彩的论证。但是性善论的研究者们注意到,这些篇章的论证隐含了两个问题:一是孟子很少直陈“性善”,那么孟子是如何进入性善的讨论的呢?二是心、性、情三个概念在孟子论证性善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它们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第一个问题涉及的是孟子性善论的思想进路,第二个问题涉及的是孟子性善论的义理架构。近代很多学者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精到的研究与探索。针对第一个问题,唐君毅等人提出“即心言性”、“心善故性善”的说法,针对第二个问题,牟宗三、徐复观等人认为心、性、情具有本质的同一性。这些研究对以上两个问题给出了初步解释,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可以继续追问:第一,在孟子性善论的思想进路中,“即心言性”只是解释了心的环节,那么情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环节呢?第二,在孟子性善论的义理架构中,“心、性、情具有本质的同一性”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但心、性、情毕竟是三个概念而非一个概念,那么它们在性善论中各自的功能又是什么呢?本文尝试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即心言性 按照一般的创作规律,标志一个哲学家核心思想的关键概念必然会被反复论说。孟子以性善论标宗立派,但奇怪的是今本《孟子》中直接论及“性善”的文本却少得可怜。《孟子》七篇“性”字37见,其中35见都在最后的《告子》《尽心》两篇。《孟子》七篇直接提到孟子论性善的只有两处:一是《滕文公上》的“孟子道性善”,二是《告子上》的“今曰性善”。葛瑞汉曾指出,《滕文公上》的“道性善”一语,只是《孟子》一书的编辑者的“一种叙述式的表述”;除了《告子》篇开头与告子争论的那几段文字之外,“孟子自己决不痛快地说人性善”。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性善”一词可能只是孟子为了与论敌辩论而采用的“一种非常恰当的习惯用语”,“只是作为方便的标签和争论的要点”。(参见葛瑞汉,第35、73-74页) 针对这种现象,性善论的研究者们提出了“即心言性”的解释思路。按照这种解释,“孟子道性善”从来就不是直接从性契入,而是从心说起,即心言性,心善故性善。徐复观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就曾下断语说孟子是“以心善言性善”,“以心善证明性善”。(徐复观,第161、172页)此后不久,唐君毅也说:“孟子言性,乃即心言性善。”(唐君毅,1989年,第38页)牟宗三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在孟子,性固然是理,而这个‘性’之理从心见、从心来的。孟子是从心说性。”(牟宗三,2004年,第6页)“即心言性”被后来的学者进一步总结为“性善论的基本进路”。(杨泽波,第29页)根据这一进路,孟子指证性善不从性本身来说,而是从心切入,从良心本心说起,良心本心是善的,因此性是善的。 的确,孟子阐述性善常从两种心说起:不忍之心与四端之心。不忍之心与四端之心的经典表述是下面一段话: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下引该书仅注篇名) 不忍之心与四端之心是通过“乍见孺子将入于井”这样一个假设的经典案例引出来的。关于不忍之心,《尽心下》说:“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在这里,孟子把不忍为之之事扩充而达于忍心为之之事就是仁。关于四端之心,《告子上》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在这里,孟子不再说恻隐、羞恶、恭敬、是非等四心是仁义礼智之四端,而是直接说四心就是仁义礼智四性。不忍之心之充达即仁,而四端之心中的恻隐之心亦即仁,所以不忍之心与四端之心有其内在的一致性。在这些文本中,无论是不忍之心还是四端之心,孟子都用了一个相同的词“皆有”。遍检《孟子》全文,“皆有”一词共15见,令人惊奇的是,其中有12次都是用于心字。此足见孟子使用“皆有”决不是偶或用之,必定有所特指。其所特指者即心,或者说人所“皆有”者即是心。 孟子指证人皆有不忍之心与四端之心的方式很特别,他不是用一种逻辑推论的方式而是用直接肯认的方式。上一案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词是“乍见”。人们突然看到(乍见)一个小孩子将要掉到井里的那一瞬间,都会有一种特别的内心感受和直接感应。“对此突如其来之事之直接的心之感应,就是这个恻隐、羞恶。此处即见心本性之涵仁义或具仁义,而见性善。”(唐君毅,1984年,第76-77页) 孟子即心言性之心是这种乍见之下的不忍之心与四端之心,与之相对的是纳交、要誉、恶声等对外在声名欲恶的比量计较。与这两者之分别相应的是“心之官”与“耳目之官”之不同: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告子上》) 朱子注曰:“官之为言司也。”(朱熹,第335页)官是职司、负责的意思,表示的是一种功能。官有“耳目之官”与“心之官”之分,耳目与心是两种不同的功能主体。耳目之官或耳目的功能是视听,其对象是声色。目视耳听是一种感知,其所感知的对象是声色等“物”。这种感知的特点是“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是将外物放在感知主体对面并作一种对象化的分析推求与辨别打量。在这种情况下,耳目与其对象一样也只是一物,所以耳听声、目视色就如镜照物一样,不过是以物听物、以物观物,所以这种感知也就是以物知物,此即孟子所谓的“物交物”。显然,这种知是现代心理学、知识论中的观解认知之知。与此不同,“心之官则思”,心的功能是思。心之思当然也是一种知。思这种知的特点是“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思这种知极其简易,极其直捷,不思不得,一思就得,根本不需要任何推求分析等中间环节。下文将论述到,心思的对象是仁义礼智等内在德性,所以思是对内在德性的一种直接觉知,或者说思是内在德性的自明自觉。在这个意义上,思“并非是认知意义下的‘思’,而是道德意义下的‘应然自觉’”。(黄俊杰,第58-59页)这种应然的自明自觉就是孟子所谓“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