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特区“二次创业”

作 者:

作者简介:
曾牧野 广东经济学会会长 510620

原文出处: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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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对经济特区“二次创业”的内涵、奋斗目标及主要任务作了全面的分析,提出当前的特区建设正处在特区成型发育阶段向发展阶段过渡的观点,并指出特区“成熟发展阶段”的八大特征。这对于进一步探索特区发展之路,具有指导意义。

      主题词 经济特区 二次创业

      On making a fresh start of the pioneering undertaking in China's SEZs

      Zeng Muye

      (Director,Guangdong Provincial Economics Society,510620)

      Abstract 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makes an all-roundanalysis of the implications,goals and main tasks of SEZs'"fresh start"in China and presents the viewpoint that China's SEZs are now embarking on a turning point of transition from the stage of taking shape and growth to the stage of maturity and development with eight cardinal features,thereby assuming important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furrther studies into China's SEZs development.

      Subject terms SEZ a fresh start of the pioneering undertaking in China's SEZs

      一“二次创业”的内涵及其奋斗目标

      关于“二次创业”的提法,我想扼要地申述一点意见。

      最近,广州地区出版的一家报刊说“二次创业”的内涵是什么,它在时间上、空间上的概念是什么?还值得探讨。我不同意这种说法。

      我认为,“二次创业”的提法及其基本要求是明确的。“二次创业”的提法,源自深圳特区,是1995年提出来的,后来为党中央所采纳。今年4月初国务院在珠海市召开的“全国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李鹏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经济特区今后必须把思想和工作的重点真正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转到依靠两个根本性转变上来,以二次创业的精神,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自身优势和现行政策,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我认为,深圳特区去年提出“二次创业”的用意是十分清晰的,即在原来15年创业的基础上,再搞15年的“第二次创业”,努力拼搏,增创优势,使特区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这就是说,“二次创业”在时间的界定上是明确的。再奋斗15年,即从1995年至2010年,这样的时间概念,同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的远景目标是相吻合的。至于说及空间概念,当然是指特区本身、在特区自身范围内的创业。特区要发展,涉及全国、全世界,这里所要回答的问题是特区如何创业的问题,包括如何进一步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如何实现经济国际化问题,包括特区如何进一步发挥“窗口”作用及其幅射、示范和带动的功能问题。经济特区提出第二次创业的要求、设想,符合事物发展的阶段性,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区创业,是无止境的,但不能说“第二次创业”是一道做不完的课题。事实上,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以后,各个特区都在认真思考、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的远景目标;全国特区工作会议后,各个特区也以“二次创业”的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特区工作会议的具体规划。

      特区研究,应该有一个大致的设想。我认为,当前特区的建设,正处在由特区的成型发育阶段向成熟发展阶段过渡,这个时间起码需要15年。成熟发展阶段的主要标志是什么?依据特区的作用、功能以及特区自身的条件,围绕实现、推进“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是否可以提出如下的八大标志:

      (1)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计划调节仍将存在,但它只能退居次要地位;

      (2)依据十四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的有关法规,建立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经济效益有显著的提高;

      (3)以生产要素市场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流通渠道畅通,企业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特区市场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4)建立开放型的经济结构、体制结构、社会结构,进一步扩大开放,在外向型经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特区经济国际化,大型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与海外直接投资;

      (5)依靠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讲质量创名牌,特区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显著成效;

      (6)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使经济、社会、人口、生态环境获得协调发展;

      (7)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特区逐步形成健康、向上、文明的社会生活方式;

      (8)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上取得重大成效。

      以上八大标志,我认为是经济特区“二次创业”的基本要求和战略性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应该设计、制定若干具体的指标,以便检查、考核。

      根据上述目标,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对于实现“二次创业”增创新优势,是十分必要的。

      二 排除干扰走自己的路,是增创特区新优势的前提条件

      从事特区建设与研究工作的同志,对于“要不要办经济特区”、“特区能不能特下去”这类涉及对外开放基本政策的论争,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的新生事物,从一开始就有不同看法,这并不奇怪。有人说,今年四月初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特区工作会议,李鹏总理重申党中央对特区“三不变”的方针(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以后,关于特区是否存在下去的论争可以打上句号了。中央的方针、决策非常明确,但是有些人总是心存疑虑,所以新的论争还可能发生。怎么办?坚决走自己的路。

      这样的信念,这样的决心,我认为必须建立在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认识上:人类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并在不断开放的进程中发展、进步,为人类社会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人类社会也由此从低级阶段不断迈向高级阶段。封闭与愚昧、落后联系在一起;而改革开放才与文明、智慧、发展联系在一起,这是一种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作为生产社会化高度发达、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不能也不可能违反这一客观必然性。经济的封闭性、体制的封闭性、社会的封闭性、文化的封闭性、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是与社会主义开放性的本质格格不入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总结建国以来几十年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遵循人类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客观规律,毅然作出改革开放基本国策、作出设置经济特区的英明决定,是完全正确的。特区建设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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