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5年深圳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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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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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0年代以来,毗邻香港的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在短短15年内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然而,随着全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换,深圳原有的发展空间正在或即将发生重大的变化,使深圳不仅面临着新的机遇,同时也面对着新的挑战。深圳人民和市政府只有适时转变战略,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未来15年或更长的时期内再创辉煌,以崭新的面目和成熟的姿态出现在全国和世界面前。

      一、深圳原有发展空间的变化和历史作用的完成

      1.深圳在过去15年内所创造的奇迹

      1980年,中国在广东省和福建省分别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15年来,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实力持续增长:1981—1992年,深圳工业净产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0.24%,GDP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9.79%,分别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一倍。至1993年,深圳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各城市中已跃居第六,并可望在1994年超过天津而排名第五。深圳的通讯业已居全国之首,每100人拥有电话17部,分别为北京的2倍、上海的2.5倍、天津的3倍。深圳的交通条件也很发达,国际海港和空港、广深高速公路、广深准高速铁路和京九铁路的建成,使深圳成为中国与香港和海外联系的交通枢纽。

      (2)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截止到1993年,深圳市实际利用外资已达60亿美元,名列全国各城市之首;据海关总署统计,1993年深圳市进出口商品总值为282亿美元,占全国总值的14.4%,出口和进口总值分别比上海超出137亿美元和76亿美元,一跃而成为全国第一;深圳目前已是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每年进出人口达4000万人次。

      (3)初步确定了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截止到1993年底,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开设的74家业务机构中,有15家在深圳,其中包括美国的花旗银行,英国的汇丰和渣打银行,日本富士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巴黎国民银行等。在深圳的中资金融机构中,则有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光大银行等新组建的商业银行。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是目前全国仅有的两家证券交易所之一,有近100只股票在此挂牌交易,其数量占全国所有上市公司的40%左右,其市值占全国上市股票总市值的35%左右。深圳的存款数量是其他几个特区(也是南方几个主要城市)的3—5倍,贷款额则为2—3倍。深圳已经成为中国华南地区的金融中心,是仅次于上海、北京的全国第三大金融中心。

      (4)频繁的制度创新:十五年来,从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到土地市场的开放,从全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的建立到全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开业,深圳在制度创新方面不断地为全国作出表率。深圳已形成了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和比较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包括土地、资金和劳动等生产要素市场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和比较符合国际准则的金融体系。

      总之,深圳在短短的15年内,由昔日东南沿海的一个边陲小镇,一跃而成为全国高楼林立,万商云集的现代化大都市和我国经济发展中令人瞩目的强大经济实体,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释放出强有力的“窗口”和“示范”效应,其发展速度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2.深圳奇迹产生的原因

      上述奇迹的产生,主要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处于摸索阶段的改革开放使特区作为试验场享有中央特殊政

      策的优惠

      从1979年至1992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处在走一步看一步的阶 段:在目标模式的选择上,究竟是以计划为取向,还是以市场为取向,抑或以二者的某种结合为取向,曾几经反复;在企业制度改革方面,由简单的放权让利到承包制的推行,由资产经营责任制到股份制的试点,这些尝试明显体现出摸着石头过河的特点;至于在改革的战略选择上是先改价格还是先改企业制度,是单项突进还是配套联动,也是举棋不定。这一时期的对外开放也处于摸索阶段,实行的是沿海城市有限开放的地区倾斜政策。在这样一种背景条件下,深圳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场,无论是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企业组织、土地使用和财政金融等各项体制改革方面,还是在引进外资、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减免税和各项立法权限方面,都享受着许多来自中央的特殊优惠政策,用好用活用足这些优惠政策,无疑是深圳奇迹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2)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

      深圳位于中国的南大门,它背靠珠江三角洲,毗邻港澳,这使它在对外开放中具有相对强的区位优势。进入80年代后,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香港的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许多难以向海外作大规模投资的劳动密集型中小资本纷纷向大陆转移,而深圳倚仗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对外资的优惠政策,自然成为港商对大陆投资的首选之地。1980—1992年,深圳特区累计签订外商投资项目17073个,协议金额82.72亿美元,其中港资占60%以上。此外,由于空间的狭小,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的许多经济功能,正在部分地向深圳扩散和转移,从而带动了深圳旅游、房地产、金融和出口服务业的发展。深圳特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制度,完善市场体系等方面也大都以香港为蓝本,从而更加接近和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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