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特区经济国际化的环境 当今世界,经济国际化的浪潮汹涌澎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日益加深介入世界经济,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积极参加国际分工,取得了巨大成功,一跃而进入中等发达阶段。它们的成功正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放国门,投身经济国际化的洪流。 世界经济国际化的根源在于各国生产力发展引起的各国经济的社会化。经济社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求越出国界,开展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世界经济国际化最初表现为国际商品贸易的发展,后来发展到金融资本国际化,再进而发展到生产资本国际化的高级阶段。生产资本国际化即国际直接投资已成为世界经济国际化的主流,它带动着商品资本和金融资本国际化。根据关贸总协定统计,在1988年—1989年间,世界贸易年平均增长6.2%。世界贸易额于1986年突破2万亿美元大关,1988年是2.88亿美元,1989年又突破了3万亿美元,达到3.1万亿美元,[①]到了1992年,世界贸易额又升至3.7万亿美元。[②] 国际商品贸易的增长不仅表现在贸易额迅速增加,而且还表现在它比世界商品生产增加更快,这与二次世界大战前显著不同。例如,1950~1960年间,世界出口量增长比生产增长高出25%,到1970~1980年间前者超出后者29%。80年代以后,这种现象更为突出,1989年与1993年相比,世界贸易量超过生产增长65%。[③] 再看国际直接投资的情况。1950~1989年间国际直接投资年均增长29%。值得重视的是,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目前全球跨国公司已有1.1万家,其设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约为10万多家,跨国公司总产值约占资本主义国家总产值的1/3。它控制了80%的国际贸易,80%的国际技术转让和80%的工艺专利。跨国公司海外投资额已达9900亿美元,在全球雇佣6500万人以上[④],形成一个无形帝国。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能够最有效地利用国际资源,它集中代表了经济国际化的高级形态。 国际分工协作也存在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它由最初的部分垂直分工发展到部门内水平分工,进而又发展到产品零部件分工和零部件生产的工艺过程分工。这表明国际分工日益发达和经济国际化程度加深。 伴随经济国际化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经济国际化已遍及物质生产和服务领域。资源、劳务、技术、资金、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都被纳入经济国际化之中。当今世界,任何国家只有学会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学会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设立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其目的是要让经济特区充当我国经济国际化的基地和窗口,进而影响带动全国经济走向国际化,从而大大加快我国经济现代化的步伐。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5大特区经过多年建设,无论是进出口总额,还是利用外资数量都增长迅猛,不仅推动了区内经济迅猛增长,而且较好发挥了辐射带动内地经济的功能。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特区经济的国际化程度仍然不高,还没有把整个经济发展的重心置于世界经济中。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特区经济发展和特区作用的发挥。 我国特区所处的亚太地区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最富于经济活力的地区。10多年来,亚太地区占世界生产和贸易的比重迅速提高。美国已经把经济重心由大西洋沿岸转移到太平洋沿岸,亚太地区日益成为世界经济活动的中心舞台。根据亚洲开发银行1989年出版的《亚洲发展前景》报道,亚洲1980~198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同期世界各国增长率低于3%,整个发展中国家低于2%[⑤]。1990年资本主义世界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多一点,1991年只保持约2%,而亚太发展中国家尽管经济增长放慢,增幅仍达5~6%左右。亚太地区(包括美、日、四小龙、东盟、中国)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42815亿美元平均提高到1986年的69565亿美元,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36%提高到41.8%,同期欧共体的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由23.4%下降到16.8%[⑥]。 亚太地区不仅贸易增长速度快,而且大部分贸易都是在区内进行的。1987年日本出口的61%,进口的57%,四小龙出口的20%,进口的68%,东盟出口的72%,进口的63%,中国出口的66%,进口的62%都是在太平洋各国和地区间进行的。[⑦]此外,亚太地区内国际投资活动十分活跃。亚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层次不一。以美国和日本为第一层次,以四小龙为第二层次,以东盟和中国为第三层次,各国经济的互补性很强。亚太地区各国经济合作的特点是阶梯型发展和互补性分工,各国充分利用区内资源和市场,积极从事分层追赶。 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并存,并且经济集团化在深度和广度上日益发展。据报道,全世界约有各种区域性经济集团23个,有119个国家参加。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西欧自由贸易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区域经济集团化,从根本上说,是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还可以推动经济国际化。但它在扩大区内开放性的同时,又具有对区外国家的封闭性。它的发展造成贸易保护将从过去的国别保护向集团保护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