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编者按ㄧ“九五”开局之年,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其重要标志和内涵之一,就是在“坚定不移、提高质量”方针的指引下,积极慎重地吸引跨国公司(银行)总部,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试点区,上海浦东新区在这一领域中率先探索并取得突破。庄峻同志的文章,就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及国际金融财团将其总部(含地区性总部)设立或迁入我国大陆具有何等意义,又面临着哪些新的矛盾,以及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等问题作出了探讨 1996年4月23日,日本八佰伴国际集团总裁和田一夫在东京宣布:该集团总部将于同年6月迁往上海浦东。7月初,如期前来的八佰伴总部举行了开业典礼。这是世界上第一家将总部迁入我国大陆的跨国公司。“一石激起千层浪”,该项举动引起了国内外广泛的关注及强烈的反响。7月上旬,李鹏总理在京接见了和田一夫,对八佰伴将总部迁入浦东之举表示赞许。紧接着又一批著名跨国公司如斯米克、西门子、汤臣、联信、阿尔卡特等纷纷表示了将总部或地区总部迁入的强烈愿望,泰华国际银行总行亦于8月开设浦东。它不仅标志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改革开放的魅力,而且也对上海及浦东新区的对外开放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带来了新一轮的挑战和机遇。 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及国际金融财团将其总部设立或迁入上海,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向国际社会显示我国政局稳定、经济繁荣的国家形象。和田一夫在回答中外记者关于八佰伴总部迁入上海的原因时明确指出:中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市场潜力广阔、外汇储备往上升、物价涨幅往下跌,而上海又是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潜力很大。因而对每个外国投资者特别是跨国公司来说,中国是最具吸引力的,上海是设立总部的首选目标之一。八佰伴国际集团总部迁入浦东,也表明了我国在全球国际竞争力的增强,据“世界经济论坛”1996年5月宣布的最新数据表明,我国在全球经济竞争力已迅速上升到了第36位。积极吸引更多的世界著名跨国公司迁入我国,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在21世纪的国际形象。 更为重要的是,吸引跨国公司总部设立或迁入我国还是我们迅速增强综合国力、力争亚太经济主导权的重要战略举措。江泽民总书记1994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上精辟地指出:“经济优先已成为世界潮流,这是时代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当前对每个国家来说,悠悠万事,唯经济发展为大”。随着亚太时代的临近,我国周边国家纷纷采取极其优惠的政策争夺国际资金,而作为高新技术及管理经验的主要载体,作为国际资金主要来源的跨国公司及其总部,则成为争夺的主要对象。据联合国贸易暨发展会议(UNCTAD)统计,1994年全球40000多家跨国公司的总销售额超过4.8兆美元,海外资产总值达2.1兆美元,控有全球生产与贸易额的1/3。而各跨国公司总部,就是调动这一巨大生产力为我所用的关键所在。 根据吸引八佰伴、斯米克、阿尔卡特、泰华等跨国公司(银行)总部、地区总部及具有部分总部功能的代表处迁入浦东落户的实务操作及相应国际经验,跨国公司总部迁入以后面临的最大矛盾是“营运自由”与东道国国家总体利益及宏观调控之间的矛盾。 跨国公司总部所要求的营运自由,一般包括机构设置自由、内外贸易自由、服务贸易自由、资金调拨自由、人员进出自由等项内容。机构设置自由是指能够按照东道国有关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程序申请总部机构的注册登记及自由开设分公司、子公司、代表联络机构等。内外贸易自由是指能够将制造型跨国集团的制成品及原料或商业型跨国集团的经营商品自由进口出口,并享有东道国市场的一定份额。服务贸易自由是指跨国公司总部希望能在享有以上有形商品的进出贸易自由的基础上,再拓展到近年来突飞猛进的专利、版权、金融、咨询、旅游等无形贸易或服务经济的领域之中,资金调拨自由是指跨国公司总部能在分布在全球不同国家及地区中的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生产企业、科研中心、财务公司之间调拨硬通货,或在外汇管制国家按一定汇率汇兑本币外汇以进行投资、贮存或合理避税的自由。人员进出自由是指总部所属工作人员能在履行管理等职务活动时,自由出入东道国国境的自由等。 跨国直接投资自由是上述五项“营运自由”的核心。促使资产最大限度地增值是各跨国公司总部营运的首要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跨国直接投资的自由度及成效。以跨国直接投资为核心的“营运自由”,是跨国公司总部按照全球坐标优化资源配置、开发高新科技及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客观需要,但它也必然会与东道国国家利益与民族经济之间产生一定矛盾。 与此同时,引进跨国公司总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有好处也有风险。跨国公司总部在一定意义上也不可避免地是跨国公司固有弊病的集中体现。如果宏观监控管理不当,在转移价格、市场汇入、税赋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也会对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造成一定损失甚至严重损害。我们在引进跨国公司总部的时候,必须极为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征程中,我们既要在坚持国家主权、保护民族产业、按照国际惯例办事的前提下,积极引进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及国际金融集团总部,又要对它们进行能动的制导;既要充分调动跨国公司总部自由营运的积极性,又要结合国情逐步开放并通过法律规范扬长抑弊。 目前,我国对外开放的时间还不长,引进外资尚处于一个一个项目的单项引进阶段,国家所制定的有关吸引外资的法律和法规也尚未超出这一特定阶段的限制。因此,类似八佰伴这样的跨国公司总部迁入后,在政策法规上,或发生冲突,或出现空白。我们应按照上述原则正确地加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