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2;F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420(2014)04-0078-06 中国的通信历史源远流长,有文字记载的通信活动,始见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在近代以前,中国的信息传递已经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官方公文由官办的驿站传递,商民信件由民办的民信局递送,此外,还有负责与侨民联系的侨批局等。1840年,随着英国以武力打开中国的大门,外国资本的涌入改变了中国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中就包括邮政。在西方近代邮政的刺激下,中国近代国家邮政开始发端,其中英国对晚清邮政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笔者不揣浅陋,对英国对晚清邮政事业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梳理,指出其影响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其一,英国率先在中国开办“客邮”,客观上刺激了近代邮政的发展;其二,在人员和制度等方面对晚清邮政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客邮与晚清邮政的发展 1.客邮源起 客邮是外国政府在中国擅自设立的其本国的邮政机构,英文为Alien Postal Agency或Post Office Abroad,直译应是“外国邮局”[1]299。鸦片战争之前,外商来华贸易仅限广州一地,这些外商在中国与外通信非常困难,他们既不能利用官办驿站传送邮件,又不放心将邮件交予民办的民信局,于是想自己设立一个通信机关,这是客邮萌发的最初动机。当时的英国和其他国家相比,在对华贸易中占的份额最大。171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设立商馆,之后中英贸易额逐年递增。1818年至1833年间,英国平均每年有56艘商船来华[2]52。随着贸易的不断扩展,这些商人通信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急迫。1834年,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在广州为外商设立了收信所,是为客邮肇始[3]14。 1841年1月26日,英军实际上占据了香港岛,并于当年10月1日成立了香港邮政局。1842年4月《南京条约》签订前,在香港还没有被正式割让给英国时,璞鼎查就以“香港英国总督”的名义宣布在香港开办邮局。当香港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之后,香港邮局也正式归属英国管辖[2]52。 在此之后,英国于1844年先在上海、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五口,继之于1860年在汕头,1872年在汉口,1876年在琼州,1882年在天津,1903年在烟台以及1906年在黄埔各埠,设置邮局。其设在领事馆内称为“领事邮务代办(Consular Packet-agency)”,业务发达而脱离领事馆独立者称为“邮局”或“邮务代办”[2]50。1860年起,英国政府又将其海外邮务系统作全面的调整:“将原由英国本土直接指挥的香港邮局,改归当地殖民政府管辖,任命邮政总局局长一人,赋予全权指挥监督英国所有在远东的邮政机构。自此香港在上海和日本横滨两地各增设邮局一处。”[1]302英国除在我国沿海、沿江广设民用性质的客邮外,尚有以军事为目的之军邮局,早在1889年强租威海卫时,即有军邮局进驻;1900年八国联军之役,英国更设军邮总局于威海卫,所辖军邮局随军布设达27处。此外在边陲地区的新疆疏附和西藏的亚东、帕里、江孜、葛大克、日喀则等处亦有英国客邮之足迹[1]305-306。 英国在华设立客邮之后,其他列强也借口“利益均沾”竞相效法,纷起效尤,甚至在后来中国国家邮政正式开办之后,客邮的扩张也没有停止,从原有的沿江沿海各通商口岸,逐步深入内地甚至边疆地区。至民国建立之后,客邮的势力依然强大。据时人调查所得,“英国设有邮务处六处,邮寄代办所六处,信箱七具,法国设有邮局二十处,信箱七具,德国设有邮局十处,代办所二处,信箱十一具,俄国设有邮局十七处,邮电局一处,美国设有邮局一处,信箱十一具,日本(南满铁路包括在内)已设有邮局五十五处,附属局二十八处,邮局代办所六十六处,野战邮局三处,代收邮票所七十六处,信柜二十一处,信箱一百八十具,信筒二百三十九具。”[4]338-339 2.客邮的经营范围 在业务方面,客邮最初的服务对象,是其本国在华人士,其后则推展及中国商民,寄递范围,亦不限于外洋,而扩及国内各地。业务种类,除信件外,也收寄包裹;除普通邮件外,也收寄挂号[5]43。客邮所收寄的信件,用的是其本国发行的邮票。据《光绪三十二年邮政事务通报》记载:英国在中国各口岸设立的邮局,仅收一边呢(即便士penny)之轻费(合洋银四分),而外人居住内地者,发寄国外信件,亦竟贴用此项轻费邮票。……此项信件依照公约规定,原应按中国所订之邮资,贴用中国邮票,如径交英邮寄递,不仅违反邮章,亦使中国邮政受亏[6]574。此外,客邮还开办了储金业务。英国不仅在香港,而且在内地各书信馆内设有“利民局”这一储蓄机构。起初只在侨民中经营,规定“佣工贫民”2角5分即可起存,后亦吸收内地中国平民储款[7]12。 此外,客邮来往邮件都用各相关国家邮袋装运,不用经过中国海关检查,这为某些别有所图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成为不法分子走私贩毒的途径。1902年1月,赫德在致外务部申呈中云:“数日之间,仅查得上海英国邮政分局一处,其收发各项小包,内有吗啡一项,估值银三千五百七十九两,珍珠一项,估值银四万五千二百六十七两,贵重首饰等项,估值银二千五百十两,钟表药材各货,估值银至数千两有奇等情,是该商等乘此加税之际,匿将珍贵货物,借外国邮局寄带,显系故意投门走私,不仅英国一国邮局如此,即俄、德、法、美、日本等国所设分局类皆如此。”[8]154民国十年施肇基在太平洋会议上发表宣言指出:“凡有外洋运入中国的包裹、信件,例应由海关查验,然除由上海及其他一二口岸运来之包件外,凡由外国邮局传递之物件,经海关查验者甚少,此实共见共闻之事。盖外国邮政机关与中国海关欲协同办理,实异常困难,且经验上可证明为不可能之事。是以中国关税收入,实际极受影响,而外国邮局遂为偷运禁品之护符,违禁品中尤以吗啡高根(一种麻醉药)鸦片等为最。”[1]30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