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不能“去政治化”

作 者:
范鹏 

作者简介:
范鹏(1983- ),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核心价值观是意识形态的内核和本质,具有显著的意识形态属性,由此决定了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政治性”是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规定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政治化”意在消解其“政治性”,这与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规定性是毫不相容的。这种主张一旦成为社会主流观念,势必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我们必须保持清醒政治意识,坚决拒斥“去政治化”的倾向,构建具有广泛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有力的价值支撑。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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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91(2015)01-0020-04

       党的十八大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分别指明了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现阶段,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的争论似乎可以告一段落,接下来的任务重心将自然而然地转移到“践行”上面。但是当前一些人“去政治化”地对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致无法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规定性及其重要政治功能。这种情况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教育和践行工作的成效,并最终影响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问题上,必须秉持政治思维,警惕和摒弃“去政治化”的错误倾向,以清醒的政治意识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取得实效。

       一、“政治性”是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规定性

       价值观作为一种具有高度抽象性的价值意识,是人们面对社会生活根本问题时采取的基本态度和立场,是人们进行价值判断的根本标准,是人们行为的价值导向。而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经过长期发展所形成的最集中反映其价值取向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同的价值观,“是在价值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具有引领社会思潮和集中体现意识形态本质的价值规范”[1]。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体现该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内容,具有显著的意识形态属性,由此决定了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的政治性。

       1.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主导价值的凝结

       现实中人的存在是一种体认自身存在和发展价值的意义性存在,由于个体主体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人们对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体认往往不尽一致,导致社会生活领域弥散着各式各样的价值体认,造成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混乱和迷失。现实生活中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以及价值体认的差异性,迫切要求全社会形成一种大多数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共识性价值或价值共识。这种共识性价值或价值共识对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它经过社会的系统化和理论化处理后,就成为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反映一定社会存在和发展价值本质的核心理念,体认着人们关于社会现实和社会发展的普遍价值尺度与广泛价值追求,规定着该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标准、价值目标和价值规范[2]。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是特定社会主导价值的凝结,它统摄、制约、支配着其他价值意识和价值观,从而奠定了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价值基础。

       2.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制度精神的反映

       核心价值观看似抽象的话语,却与具体的社会制度密切相关,它的存在必须以具体社会制度为依托,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反映它所依托的社会制度的本质并竭力维护该制度的巩固。因此,核心价值观成为一个社会制度长期普遍遵循的相对稳定的根本价值理念。在此意义上,核心价值观也被称作“制度精神”,“它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制度、一个国家运作模式赖以立足、借以扩展、得以持续的灵魂”[3]。核心价值观反映社会制度精神并维护社会制度巩固,意味着社会制度的改变必然引起核心价值观发生变化,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的基本观点。社会形态的更替不仅是社会根本制度的改变,同时也是核心价值观的变革。历史已经证明:随着封建社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所取代,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必然被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所取代。同样地,在人类历史迈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人们将摒弃“个人至上、私有神圣”的价值观,而代之以为全人类所普遍认同和接受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3.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主体利益的体现

       人是利益的动物,对利益的持续追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层动力,由人组成的社会群体,从根本上说就是基于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进行划分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意识形态本质的集中体现,必须切实反映现实社会的利益状况,在社会价值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是对该社会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核心利益的集中表达。意识形态就是一定社会群体特别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基于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利益诉求而形成的观念系统。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意识形态往往会赋予原本属于部分社会群体的利益观念以“普遍的形式”甚或“全民的形式”,这使得体现社会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核心价值观获得了社会主体的支持而确证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普遍性。简言之,意识形态源于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核心价值观则充分体现了这一诉求。核心价值观不仅体现社会主体的利益,而且规范、指导社会主体的行动,以推动社会主体利益诉求的有效实现。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不管是作为社会主导价值的凝结,还是社会制度精神的反映,抑或社会主体利益的体现,核心价值观都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阶级构成和利益关系紧密连接的。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提供了社会制度的道义保障,构成其合法性的依据;捍卫着社会主体的根本利益,赋予其合理性的来源。因此,政治性构成了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规定性,这是我们理解和把握核心价值观问题时必须努力触及到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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