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侃孝道伦理研究

作 者:
张波 

作者简介:
张波(1976- ),男,江苏丰县人,宝鸡文理学院横渠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哲学,陕西 宝鸡 721013

原文出处: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立足于儒家自然人性论,皇侃认为孝具有自然亲爱、利人惠他的特性为仁中最基础、最根本的部分。由行孝推广至行仁,故孝行具有“仁之本”的本质及“百行之本”的地位;其内容不仅包括事亲的行为,也涉及以“孝友为政”的风政教化,将家庭伦理层面的个体行孝与国家伦理层面的忠君思想相结合。因此,皇侃孝道伦理典型反映了南朝玄学流宕、三教盛行氛围中儒学发展特点。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23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193(2014)06-005-06

      皇侃为南朝梁最为著名的经学家之一,所撰《论语义疏》最为后世所推重。皇侃本人不仅“性至孝,常日限诵《孝经》二十遍,以拟《观世音经》”[1](P680),又撰有《孝经义疏》。然而,至宋时《孝经义疏》于国内流佚。隋唐间《孝经义疏》虽曾传入日本,但也仅流传一时,最终也是难逃亡佚劫难。[2](P39-40)今可见者唯邢昺《孝经注疏》所援引的二十四条。①故对皇侃孝论的考察当以此二十四条与《论语义疏》中的相关阐释为文献依据。而目前大陆学术界鲜有学者对皇侃孝道伦理进行研究。皇侃论孝,颇为复杂,命题迭出。诸如,云:“孝悌者,实都不欲”、“本,谓孝悌”、“孝是仁之本”、“孝为体,以敬为先”、“孝是事亲之目”、“政者,以孝友为政耳”、“孝于其亲,乃能忠于君”、“人子为孝,皆以爱敬为体”,等等。基于此,本文拟对皇侃孝道伦理的本质、地位,及其行孝实践分而疏之。

      一、孝的本质与地位

      在魏晋南北朝时,“孝”不仅是儒道释三教论辩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统治者稳定社会秩序,推行教化的重要内容。据此看,皇侃对孝的本质与地位的阐述不仅是其思想体系建构的需要,也顺应了时代学术氛围。

      (一)“孝是仁之本”

      自孔子以来,儒家论孝往往将其与“仁”并举,践履仁道须以行孝为基础,如孔子云“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有子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云“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因此,有学者认为:“儒家孝道思想的展开,本于孔子之‘仁’,而孝弟为实践仁道之本,盖爱人为仁,而孝弟为爱之基础。”[3](P22)此论符合事实,以“爱人”释“仁”,孝与仁相通。

      皇侃对孝之本质的揭示符合上述理路,提出了“孝是仁之本”的命题。在疏释《论语》“其为人也孝悌”章时,皇侃云:“孝是仁之本,若以孝为本,则仁乃生也。仁是五德之初,举仁则余从可知也。故《孝经》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王弼曰:‘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也。’”[4](P5)“孝是仁之本”,即以孝为仁的根本,行仁为行孝的衍生与发展。为何如此疏释?皇侃援引王弼注作出了说明。王弼以“自然亲爱为孝”乃是立足于道家“无为而自然”之道,意在于儒家名教中注入自然的因素,统合儒道。皇侃是否承续此意?就“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而言,“孝”“仁”并举,因此有必要先梳理皇侃“仁”义。皇侃认为“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曰性”[4](P79),“此五者(仁、义、礼、智、信)是人性之恒,不可暂舍,故谓五常也”[4](P31),“仁者,人之性也”[4](P6)。可见,人禀天地之气而生,仁为人性中生而即有的五种不同品质之一,具有恒久不变的特征,即仁为人性本身所具有成分。皇侃又云:“仁者,恻隐之义。”[4](P101)“恻隐”即指仁性的特质,属于未发的状态,故为“五德之初”,其彰显则为“恻隐济物”、“恻隐济众”(疏释“樊迟问仁”章“爱人”)。可见,作为仁性内容的“恻隐”并不具有道德性,仅为生而即有的利己利他的自然心理机能,这种机能本身也具有自然向外彰显的特质。据此可知,皇侃论孝并不遵循王弼注,而是立足于生之谓性的角度,转化其“自然”义,即认为人生而即有自然亲爱的本性,这种本性的彰显就是“孝”。因此,皇侃论孝乃是基于血缘之爱。由血缘之爱推及人、推及物便为仁。仁与孝的本质是相通的,均具有利人惠他的特质。在现实生活中“事亲之孝”较“推而及物之仁”更自然、更直接,故孝可以作为仁的根本与基础。

      如果上述的理解是准确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征引宋儒程颐对“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的疏释与皇疏作一比较。程颐云:“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又云:“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事……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5](P30)在程颐看来,爱有差等是现实生活的实情,血缘之爱必然是最为亲近之爱,故仁爱的扩展(行仁)以立足于血缘之爱的孝悌为基础,这与皇疏有相似之处;但是程颐的立论基础却和皇侃是截然不同的。程颐认为“人性善,性之本也。生之谓性,论其所禀也”[6](P207)。程颐对人性作出了“善”的价值判断,人性中先天存在的仁、义、理、智也必然是善的。因此,程颐所论的仁性不仅不是皇侃的自然气质之性,而且因其性善而具有了德性价值,孝悌只能为仁性的发用与彰显,与皇侃之论相去甚远。

      皇侃所论“孝是仁之本”,一方面,从人性的潜质上说,孝、仁在本质上为一物;另一方面,则是从行孝与行仁的关系上说,行孝是行仁的根本或基础。

      (二)“孝为百行之本”

      皇侃从其人性论出发,认为孝、仁在本质是一致的,行孝为行仁的基础。这种论述与其生平笃守孝道,身体力行,对行孝及其行孝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价值有充分的认识存在密切关系。关于行孝在社会生活的地位,皇侃提出了“孝为百行之本”的命题。

      在对《孝经》题疏时,皇侃云:“经者常也,法也。此经为教,任重道远,虽复时移代革,金石可消,而孝为事亲常行,存世不灭,是其常也。为百代规模,人生所资,是其法也。言孝之为教,使可常而法之。易有上经下经,老子有道德经。孝为百行之本,故名曰孝经。”[2](P117)训“经”为“常”、为“法”,②虽非皇侃发明,但是将《孝经》与《周易》、《老子》并举,则或是皇侃的卓见。从学术史发展看,《易》为群经之首,肇自刘歆《七略》,班固《汉书·艺文志》承其续,[7](P57)后世学者多延续此论。皇侃此处,将《孝经》与《周易》并举,则是说明《孝经》的地位可与《周易》相当。值得注意的是,两汉以来存在《孝经》不断升格现象,至南北朝时,甚至出现王俭的《七志》以《孝经》取代《周易》居群经之首的现象。《孝经》以其世俗化倾向,普遍被世人广泛认可,被奉为行为的规范,甚至上升为一种强烈的信念,如皇侃般日诵《孝经》二十遍。如果说皇侃日诵《孝经》,并将其比拟为《观世音经》;那么此处的疏释又将其与《道德经》并举,这也反映了南朝三教流行的背景下三教经典均可以成为世人的行为规范与信念支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