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6;B82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5)01-0013-05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剧烈的社会转型。社会道德状况作为社会转型的晴雨表,呈现出错综复杂、令人始料不及的局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权力寻租、见死不救、恩将仇报等道德丑恶现象广泛蔓延,甚至“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都成了“问题”,表明道德在当下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控”。同时,广大民众对道德丑恶现象的不满与声讨一浪高过一浪,要求重建道德秩序的呼声日趋强烈。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进行全面的检讨和反思,理性地探寻道德重建的社会基础和可能路径。 一、道德与老人一起“摔倒了” “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这个问题很煽情,也很残酷。但是,它并不是一个真问题,也不应该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毕竟,人类文明进化至今,在曾经的“礼仪之邦”,答案早就是不言自明的:当然该扶! 问题在于,近些年来,摔倒的老人被好心人扶起来后,不断地发生一些荒唐的“故事”。其中的一些故事,情节之荒诞离奇,进程之曲折费解,堪比悬疑、侦探小说。特别是一些好心人搀扶了摔倒受伤的老人,常常“摊上大麻烦”,陷入进退两难、哭笑不得的尴尬境地。“恩将仇报”成为当今社会道德失守底线的标志性现象。为什么“老人摔倒了”,连累得道德也“摔倒了”呢?连累得文明也“摔倒了”呢?连累得人心也“摔倒了”呢?或许,不同的人有观察问题的不同视角,也能够给出迥然不同的“说法”。然而,如果让人们冷静下来,敞开心胸说真话,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注意如下一些社会乱象: 搀扶了摔倒受伤的老人,及时送到医院就诊,并好心垫付了医疗费,可能被老人及其亲属、朋友作为肇事者逮住,索要天价医药费、营养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伤残补偿等。如果不幸遇到脾气不好的,或者刻意“套磁”的,一言不合,还可能遭到老人及其亲属、朋友的谩骂、围攻甚至殴打。 搀扶了摔倒受伤的老人,并送医就诊,一旦被讹诈,好心人自己往往无法提供见义勇为的足够人证和物证,可能卷入麻烦、费时、不一定胜诉的诉讼。而且,与不需要工作、有的是时间打消耗战的老人们相比,普通人就是想一想这种纠纷都觉得害怕,仅仅时间和精力方面的损失也是无法承受的。 如果因为搀扶摔倒受伤的老人而发生纠纷,包括交警乃至公检法之类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之类的事业单位,大都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约而同地采取不情愿介入、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的做法,以免惹火上身,卷入纠纷。有些时候,投诉到相关的政府部门,恳请其出面主持公道,常常面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窘境,甚至被冷漠无情地拒之门外。 搀扶了摔倒受伤的老人,并送医就诊,如果被老人及亲属诉诸法庭,援引过去类似的案例,那么,见义勇为者更是将被置于无奈、尴尬的境地,难以全身而退。众所周知,南京审理“彭宇案”的法官就曾这样“想当然”地断案:没有撞倒老人的人,一般是不会主动搀扶的!并且“依据常理”,没有责任的人一般是不会主动垫付医药费的!①培根在《论司法》一文中指出:“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1]193不公正之判决的危害程度,值得我们反思和警醒。 老人摔倒了,是真的摔倒了还是故意“套磁”?确定不易,真假难辨。有些摔倒的老人及其亲友敢于罔顾事实,恩将仇报。多数公职机构和公职人员推诿扯皮,避之唯恐不及,而掌握司法公正的法官虽然“勇敢”,但专业素质和逻辑水平若此,普通的好心人又怎能不胆颤心寒?怎能不思量再三?怎能不“惹不起躲得起”?于是乎,在这个礼仪之邦,常常见到老人痛苦倒地,呻吟求救,但行人视而不见,甚至只愿冷漠旁观;人们甚至不时听闻,爱子心切的父母怕自己的孩子涉世不深,不知深浅,惹上是非,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谆谆教诲孩子们:“见到老人摔倒,千万不要多管闲事啊!” 事情的发展遵循的就是这样的逻辑。这样的逻辑并不高尚,并不可爱,令“文明人”感觉实在可怜、可悲、可叹、可气。然而,就是这样并不高尚、并不可爱的逻辑,近年来一再在社会上被强化,以至于这样的逻辑为广大民众耳熟能详,以至于“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成为了一个“问题”。于是,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与老人一起摔倒的,还有曾经的礼仪之邦的道德和文明,还有曾经善良纯朴的中国民众的诚信和良知! 二、启动社会系统工程“扶老人” “老人摔倒了应不应该扶”?从理论上阐释这个问题并不难。人的本质在于社会性,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孤立、与世隔绝地存在和生活。在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上,老人和年轻人一样,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历史的延续来说,老人是生产技艺、社会经验、以及物质和精神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是曾经为社会做过贡献、曾经推动这个社会前进的一个群体。而且,老人也是曾经的年轻人,是现在的年轻人的长辈,对年轻一代有关怀、哺育、提携和扶持之恩,理应得到年轻一代的尊重、理解和关怀。况且,每一个人都是会老的,老了之后身体机能不断退化,变得日益衰弱,疾病缠身,容易摔倒,容易受伤,难免成为需要搀扶、帮助、救援的对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当老人们年老体衰了,在年轻人面前摔倒了,年轻一代自然有义务伸出温暖、扶助的双手;退而言之,哪怕是根据孟子所谓的“恻隐”之心,年轻人也不应该冷血地袖手旁观。任何试图“放弃”老人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讲道理的;一个老人摔倒无人扶的社会,绝不是一个有良知、有道德的文明社会。生活在这样冷漠、缺德、无序的社会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应该感到羞愧和耻辱。至于负有引导、管理、教育职责的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尤其应该扪心自问、反躬自省,甚至应该受到谴责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