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14-08-08 DOI:10.11821/dlxb201410006 1 引言 在“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变的过程中,快速城镇化进程助推了中国乡村发展转型与空间重构的升级[1]。近10年来,全国农村人口由2004年75705 万人下降到2013年62961 万人,农村人均纯收入由2936元上升到8896元,第一产业比重由13.4%下降到10.0%,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与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前,伴随着城乡人口的流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素的重组,非农化与多元化为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效路径与经济支撑,同时也加速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农用地的快速流失;过疏化与空心化导致农村社会丧失了应有的“秩序”与“活力”,乡村文化的衰落加速,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面临着严峻挑战。为适应这些变化、缓解这些问题,乡村聚落作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载体,必然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乡村聚落空间格局正面临着重构问题。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是中国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重要方向,而如何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优化乡村聚落空间,也是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在当前背景下,如何认识乡村聚落的最优规模问题、空间格局问题等[2],如何通过乡村聚落空间的合理组织,建构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乡村聚落空间,使乡村聚落不仅成为破解“乡村病”[4]的重要支点,而且逐步发展成为独具魅力和富有竞争力的美好家园,是乡村地理理论研究和新农村建设实践都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另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众多学者就乡村聚落空间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3-12],尤其是近年来关于乡村聚落转型与空间重构[13-16]、乡村聚落空间演变及其影响机制[17-25]、乡村聚落空心化与空心村整治[26-30]、乡村人居环境与聚落景观保护[31-37]等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乡村聚落空间研究总体上呈现出由简单向综合、从定性描述到定量分析、由空间分析向人文社会范式转变的发展过程。但是,基本理论探寻薄弱、特殊性地域研究占主体、多学科融贯分析有待加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对聚居主体——人及其与聚落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关注不够,对居民需求以及聚落生活质量功能的提升研究不足。而2011年中国城镇化水平达到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2013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已达到53.7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8896元,农村发展已逐步转入生活质量追求阶段。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挖掘乡村聚落空间与农村生活质量之间的内在关联,从乡村聚落空间功能整合、空间结构优化、空间尺度调控等三个方面,构建有效提高生活质量的乡村聚落空间优化理论框架与模式,在丰富聚落地理学的空间结构理论的同时,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为我国乡村聚落空间优化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指导。 2 乡村聚落空间与生活质量的关系 2.1 生活质量及其评价框架 “生活质量”一词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于1958年在《丰裕社会》中提出,并认为“生活质量就是人们生活的舒适便利的程度以及精神上所得到的享受和乐趣”。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对“生活质量”进行了进一步探究,并在《政治和成长阶段》一书中,正式提出并予以详细阐述了“生活质量”理论[38],认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要依次经历“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准备前提的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和“高额群众消费阶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反映的是一种数量上消费特征,自此之后,人们可能转向对“质量的追求”,这种“质量”就是“生活质量”,并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而经济增长从有形产品到无形产品是生活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之后,国外对生活质量的研究逐渐由理论过渡到实证[39-42],尤其是对“生活质量”的测定和评估,坎贝尔(Campbell)、康维斯(E.Converse)和罗杰(Rodger)等人在美国进行了生活质量调查,重点分析生活整体的满意程度以及其他13个具体生活方面的满意程度[43]。国内关于生活质量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从社会学或是经济学角度静态地研究生活质量,提出一些关于生活质量评价的方法及指标体系[44-48]。在生活质量的定义方面,厉以宁认为生活质量是反映人们生活和福利状况的一种标志,它包括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内容,生活质量的自然方面是指人们生活环境的美化、净化等等,生活质量的社会方面是指社会文化、教育、卫生、交通、生活服务状况、社会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等等;林南将生活质量理解为人们对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和对生活的全面的评价;陈义平认为生活质量须从社会的供给和人们的需求两个方面来定义才全面和完美,即生活质量是“社会提供国民生活的充分程度和国民生活的满足程度”。 生活质量是一个用于衡量人们生活水平与状态的多维综合概念,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等方面。它既包括物质方面的内容,也包括非物质方面的内容,不仅涉及到个体生活质量层面,更拓展到了社会生活质量层面。生活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客观生活条件的保障程度,同时还体现在主观需求的满意程度,客观生活条件是产生主观满意度的基础。因此,生活质量的评价必须从多方面选择评价指标。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本文基于农民生活需求特征,提出农村生活质量“MIOS” 评价框架(图1),从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文化娱乐、邻里关系、组织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评价农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