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VA的项目财务评价体系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龙成凤,杨思,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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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创造价值而言,投资决策是最为重要的决策,它关系着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占用资本的数量、经营风险的大小。不当的投资决策很可能导致企业未来陷入经营困境,影响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减损股东财富,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因此,企业项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一系列经济评价之上,通过恰当的项目投资决策体系对项目在财务层面是否可以进行评价,选择最有利于企业创造价值的项目;同时,在项目投入运营后运用一系列相关财务评价指标对其实际效益进行评价,使投资决策指标体系与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联、相匹配,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一、引入EVA进行项目财务评价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EVA是美国Stem Stewart管理咨询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衡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指标,是一定时期企业税后经营净利润与资本成本的差额。EVA体系可以用“4M”进行诠释,即评价指标(Measurement)、管理体系(Management)、激励制度(Motivation)以及理念体系(Mindset)。

       (一)引入EVA进行项目评价的必要性传统项目投资评价方法包括贴现方法(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和内含报酬率法)和非贴现方法(回收期法、会计报酬率法)。研究表明,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最为常用的评价指标是净现值(NPV)、内含报酬率及回收期。项目运营后的评价指标包括传统的盈利指标(利润总额和投资报酬率)。

       (1)对比项目决策阶段和项目运营后财务评价指标,两者无法相应匹配。就NPV而言,作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最主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在既定的项目必要报酬率下,若项目的NPV为正值,则该项目很有可能被企业接受,因此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NPV指标具有指导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项目是否能被企业接受。但在项目实际运营后的评价中,NPV则无法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无法在项目实际运营后的每个年度都对其NPV值进行考核,使得企业无法将项目实际的运营状况与预测的财务绩效相比较,导致企业无法对项目实际运行差强人意的情况做出及时调整。其次,由于企业不会在项目结束时重新计算其NPV值,因此项目决策阶段预测的NPV值成为了摆设,在项目后期的整体财务业绩评价中,企业并没有考虑到项目前期的预测情况,更加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这导致了项目前后的评价脱节,从而无法使项目财务评价体系指导企业进行项目前期的决策控制和项目运营后的评价。再次,NPV指标在计算时口径不一致。运用NPV法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价时,其计算依据是项目经营现金流量、净资本性支出和净营运资本变动,折现所用的经营现金流量并不包括融资相关费用,但折现所用的折现率确实考虑了债权融资成本和股权融资成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因此,计算的分子和分母存在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最后,由于传统投资决策方法是用NPV这种基于现金流量的评价方法,而管理层对于项目投资则首先考虑该项目是否能够给企业的会计利润带来正的回报,因此,仅以NPV指标作为项目可行性分析的依据容易引起投资不足或投资过度。

       (2)基于价值管理的EVA体系在我国应用中受到极大重视。2006年,国资委第一次提出鼓励企业用EVA进行年度经营业绩的考核,并就EVA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关奖励;2010年,国资委在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规定EVA指标得分在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计分中占40%,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占30%;2013年,为了进一步强化业绩考核的价值导向,最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将EVA指标得分占总分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50%,同时,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则降低为20%。可见,EVA指标体系越来越受企业的重视,在企业管理中越来越重要,也显示出了现有项目财务评价体系存在的另一个缺点,即在国资委强调EVA考核指标重要性的背景下,现有项目财务评价体系并不能在项目决策阶段预测该项目对企业每一年度EVA考核结果会有怎样的影响。因此,企业有必要在项目财务评价体系中引入EVA及由其引申而来的相关指标。

       (二)引入EVA进行项目评价的可行性国内外学者研究表明,将EVA用于项目投资决策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在EVA没有正式被提出之前,Preinreich(1938)就曾提出经济计量值、NPV以及会计计量值之间存在某种基本联系。而在EVA的概念形成后,其创始人Steward(1991)认为,就项目评价而言,基于EVA的评价结果与基于NPV的评价结果是一致的,其区别在于EVA评价的依据是会计数据,而NPV评价的依据是现金流量。同时,部分学者也对此观点进行了数学上的推理证明。Ehrbar(1998)和Damodarana(2001)则认为EVA与NPV是正相关的,当EVA的计算依据被调整为近似等于现金净流量时,NPV等于未来EVA现值的和。

       即

       更进一步,王喜刚(2003)、杨模荣(2006)、Ted Lindblom和Stefan Sjogren(2009)等都通过计算证明,在项目投资决策时NPV的计算结果等于整个项目投资期限内EVA按一定折现率计算的现值之和,而这个结论并不受折旧方法的影响。即投资项目每期的折旧或摊销额只影响当期的EVA值,但在整个项目周期内,每期折旧或摊销额并不影响对项目最终价值的判断。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运用EVA进行评价可以得出与NPV指标相同的结论,这充分体现了EVA指标运用于项目投资决策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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