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基础研究资助格局、机制及其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敬全(1976-),男,博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研究员,政策局发展战略处副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创新战略、科技政策和科研评价,北京 100086

原文出处: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内容提要:

欧盟资助基础研究的计划包括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前沿研究和欧盟网络与数据总司实施的未来新兴技术计划。ERC面向全球资助优秀研究人员到欧洲开展前沿研究,其资助机制包括启动基金、巩固基金、高级基金、协同基金及概念验证基金;未来新兴技术计划旨在资助信息与通讯领域的基础性、长期性、高风险和跨学科基础研究,具体包括开放项目、先导项目以及旗舰项目等,其已经启动的旗舰项目为“人脑计划”和“石墨烯”。欧盟资助基础研究的有关实践给我们的启示是:基础研究具有“双力驱动”的时代特征,需要“竞争资助”和“稳定支持”之间的平衡,加强人才培养是繁荣基础研究的关键,加强交叉科学研究是开拓科学前沿的重要方式。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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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的科研资助体系既简单又复杂,这使得其基础研究布局一直以来难以厘清。简单之处在于,欧盟的主体科技计划只有一个,那就是研发框架计划(2014年开始更名为“2020地平线”计划)。复杂之处有二:一是实施部门较多,由欧盟科研总司、信息总司、企业总司、教育文化总司、联合研究中心和欧洲研究理事会等6个不同的部门共同实施;二是总体格局复杂,例如,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2007-2013年)分原始创新、合作、人才和能力四大计划,新的框架计划——“2020地平线”(2014-2020年)分科学卓越、工业领先和社会挑战三大部分,各部分的具体部署和资助机制均较为繁杂。

      尽管如此,根据对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和“2020地平线”计划资助格局的仔细分析,可以发现,欧盟明确以支持基础研究为使命的资助计划有两个:一是欧洲研究理事会(European Research Council,ERC)资助的前沿研究;二是欧盟未来新兴技术计划(Future and Emerging,FET)。在FP7预算框架下,ERC和FET经费占其总经费的15.2%[1];在“2020地平线”计划中,ERC和FET经费预算占其总经费预算的20.5%。[2]

      本文拟分析欧盟资助基础研究的总体布局,重点探讨欧洲研究理事会资助前沿研究和欧盟网络与数据总司(原信息总司)实施未来新兴技术计划的资助机制和实施进展,并在此基础上,基于欧盟资助基础研究的有关实践,对我国基础研究资助工作提出几点启示。

      1 欧洲研究理事会对“前沿研究”的支持

      1.1 概况

      ERC于2007年12月由欧盟委员会成立,专门负责实施FP7原始创新(idea)计划,支持泛欧层面的“前沿研究”。欧委会强调,“前沿研究”这个词更能体现欧盟对基础研究的最新理解:一是可以凸显基础研究对经济社会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二是可以突出ERC所资助的研究的前沿性、风险性和进取性[3]。

      在FP7预算框架下,ERC负责的原始创新计划的经费达75亿欧元,约占FP7总经费的14%;在“2020地平线”计划中,ERC的经费预算达130亿欧元,占“2020地平线”计划的比例为17%。相比FP7,无论是经费总量还是比重,“2020地平线”计划均出现了显著增长。

      ERC是欧盟设立的第一个支持由研究人员发起的(自下而上的)前沿研究的泛欧资助机构,其主要目标是支持和鼓励最优秀的科学家、学者(因为还包括人文社科领域)和工程师,开展高风险的、创造性的研究,尤其鼓励科学家开展超越当前知识前沿(frontiers of knowledge)和学科边界的研究,以保持欧盟在基础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

      ERC面向全球资助优秀研究人员到欧洲开展前沿研究。项目申请人均不限国籍,只要研究者在欧盟境内有依托单位(host institution)或即将到欧洲开展研究工作即可。项目申请不限领域、不限主题,包括自然科学、工程、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等。项目申请人根据招标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简介,如获批准,将填写正式申请书。ERC实行国际化的同行评议,来自非欧盟国家的评审专家占ERC会议评审组(Panel)专家的比例达15%~17%。

      自2007年成立以来,ERC从4万项申请中择优资助了4000个项目。ERC的受资助者中,产生了8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3位菲尔兹奖获得者[4]。尽管成立时间较短,但ERC在欧洲乃至世界已经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1.2 资助机制

      1.2.1 启动基金(Starting Grants)

      启动基金旨在资助博士毕业后有2~7年研究经历的优秀青年研究人员开展独立研究。申请人不分国籍,在欧盟及相关国家居住或即将迁往这些国家。启动基金资助金额一般最多不超过150万欧元(特殊情况下可达到200万欧元),执行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

      1.2.2 巩固基金(Consolidator Grants)

      巩固基金旨在资助已经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优秀研究人员,帮助他们巩固和完善自己的研究团队和研究计划。巩固基金资助对象是博士毕业有7~12年研究经历的研究人员。资助金额一般最多不超过200万欧元(特殊情况下可达到275万欧元),执行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

      1.2.3 高级基金(Advance Grants)

      高级基金旨在资助由顶级科研人员主持开展的创新性科研工作,其资助金额一般最多不超过250万欧元(特殊情况下可达到350万欧元),执行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

      1.2.4 协同基金(Synergy Grants)

      协同基金由ERC于2012年设立,旨在资助2~4名项目负责人(Principal Investigators,PIs)率领各自团队围绕特定学术问题在前沿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其中一名项目负责人担任与ERC的联络协调人(Corresponding PI)。协同基金资助金额一般最多不超过1500万欧元,执行期限最多不超过6年。

      1.2.5 概念验证基金(Proof of Concept)

      2011年,ER设立了“概念验证”基金,专门支持ERC项目获得者为推进其研究成果向市场转化的努力。概念验证基金只支持已经获得ERC资助的科研人员,不论其项目是否结题,只要科研人员认为其ERC项目成果有商业化的潜力,ERC均为其市场化前期的研发提供支持。概念验证基金资助周金额不超过15万欧元,执行期限不超过18个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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