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物流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越来越得到重视,其统计数据也逐渐得到完善。2009年,国家发布《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GB/T 24361-2009),明确了社会物流指标体系,包括社会物流总费用、社会物流总收入、社会物流总额、物流业增加值和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但是,该体系中仍然缺乏对物流投入产出相关数据的统计。并且,由于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历年的投入产出表中都没有将物流业单列为单独的产业。这给物流业的经济效应研究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目前,关于物流业经济效应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利用物流总额、物流总费用、货运转运量或物流增加值等数据与GDP进行回归和协整分析(熊浩和孙有望,2010;李国刚和曹昱亮,2012;赵立波,2012)。而基于投入产出表数据进行物流业经济效应分析的还相对较少。并且,早期的研究一般直接将投入产出表中“货物运输业”“仓储业”合并为物流业(黄福华,谷汉文,2005;李冠霖,2001)。2002年以后,投入产出表中不再单列“货物运输业”,学者们就直接利用“交通运输及仓储业”和“邮政业”来代表物流业(程永伟,2013;楚明钦,2013;梁红艳和王健,2013;盛晏,2012;张江华和李晓晨,2010;楚岩枫和刘思峰,2007)。 综上所述,目前关于物流业的经济效应研究,由于缺乏相关统计数据,而直接将与运输、仓储和邮政等物流活动相关的产业合并替代物流业。然而,物流业与投入产出表中的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从内涵到外延都具有较大的区别。因此,简单利用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代替物流业进行的产业关联分析难免具有一定的偏差。亟需一种较好的物流投入产出数据挖掘方法,进行物流业经济效应的研究。因此,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物流活动的物流业投入产出数据调整方法,进行物流业卫星账户的构建,用来分析物流业产出和就业的相关数据和经济效应。 二、物流卫星账户概述 (一)物流卫星账户的概念提出 从各个国家的统计实践来看,卫星账户的编制也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内容,国民经济核算不再仅仅是中心框架涵盖的范围,还包括了众多卫星账户(蒋萍,刘丹丹,王勇,2013)。特别是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对卫星账户进行了专门研究,比如:旅游卫星账户(TSA)等(马仪亮,2014)。 基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卫星账户概念,本文提出了物流卫星账户的概念。物流卫星账户是指在国民经济账户之外设立一个虚拟账户,按照国际统一的国民账户的分类和核算要求,将所有涉及物流的部门中由于物流而引致的产出部分分离出来,统一纳入这一虚拟账户中进行核算,这样便可以准确地测度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即经济效应),并且使物流业可以和国民账户中的其他经济部门进行比较。物流卫星账户是一种有效的分析物流业社会经济贡献的工具,它通过建立物流经济账户描述并反映物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物流卫星账户作为一个国民经济核算的工具,除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中有关物流业的准确内容与数据之外(如物流业产出和物流业就业等),从经济学意义上,它可以较全面地反映物流活动的供需情况、供需的对应与平衡问题,即:物流活动是由哪些产业提供和满足的?满足程度如何(国内生产或进口比例情况)?可以较深入地了解和分析物流需求、物流供给的总量、结构状况及市场总体均衡状况;可以核算物流业的产业规模(如物流业的产出值、就业值的总体情况),从而全面分析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产业地位。此外,作为一个较全面的数据库,物流卫星账户的基础数据还可以为政府的公共政策提供依据。物流卫星账户的建立,对推进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完善物流统计体系都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物流卫星账户的基本内容 目前,物流统计指标体系里缺乏对物流产出和物流就业的相关指标。但是,物流经济效应的分析和与其他国民经济部门的比较分析都需要物流产出和物流就业的数据。因此,本文认为物流卫星账户的基本内容为:物流产出账户和物流就业账户,并由此引出物流产出和物流就业的概念。 1.物流产出 通过物流卫星账户可以明确地对“物流业”的产出情况和影响力进行测算和分析。按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常见分类方法,我们将物流产出分为物流直接产出和物流间接产出。 物流业为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商业等多个方面,为国民经济的许多产业部门做出了贡献,这种对物流需求的供给,使这些产业部门增加了“产出”。按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解释,“物流业”的任何新的增量或产出都是由物流需求方直接消费所引起的,物流需求方的直接消耗首先导致与物流直接相关的部门产出增加,这种产出按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分类属于“物流业”的产出,又称为物流业直接产出。与此同时,为了满足物流需求方对直接相关部门的消耗,又使得一系列其他相关产业(部门)的产出增加这些产业就是物流活动间接相关产业,物流间接相关部门的产出增加值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解释,属于“物流经济”的产出,又称为物流业间接产出。“物流直接产出”和“物流间接产出”之和为旅游业的完全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