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的伦理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培超,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 长沙 410081;李龙,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长沙理工大学副教授,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青少年体质的测量尽管要通过科学的研判,但是青少年体质问题并不纯粹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它也蕴载着非常丰富的价值内涵。拟从伦理学的视角反思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的原因、危害以及应对的方略。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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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青少年体质:一个广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青少年的体质问题不是一个生理学的问题,也不仅是体育的问题,而是关乎家庭幸福乃至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当我国步入改革开放的发展轨道后,青少年的体质这样一个恒常性问题就演变成为了在具体历史背景下被广泛关注的“陡然升值”的重大问题了,这主要取决于这样几个特殊性的时代因素:

       首先,中国改革开放的迅速发展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成为了社会的优势需要。前文已述,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需要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使这一问题的现实意义被空前地放大。因为无论是经济的快速发展、政治体制的改革推进、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都是建立在人的发展的基础上,而且这些目标的实现也都是要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圭臬。毫无疑问,青少年必然成为这些目标实现和价值满足所面对的主体力量。

       其次,改革开放把中国置于“全球化”的进程中,因而获得了一种与世界进行比较的广阔视野,国民的成长发展特别是我国青少年的成长发展问题也就获得了一种世界性解读的现实内涵。这种世界性解读的现实内涵很容易在现实生活中引发出社会普遍关注的效应,尤其是当我国的青少年体质与世界历史进程或全球化发展需要产生一种错位时,必然激发出全社会的普遍忧思。

       再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各个层面都在发生着变化。在社会结构总体框架中的家庭,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推行,使得青少年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较之于传统社会而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青少年成为家庭的核心——被家庭关爱的核心,家庭希望之所在,因而也常常成为被“苛责”的核心角色。在这样一种生活情境中,青少年的体质问题就转化成了一个非常容易吸引社会关注的现实问题。

       上述这几方面原因虽然不能说是我国青少年体质问题之所以成为社会广泛关注问题的全部背景性条件,但是对此问题还是很有解释力的。

       从20世纪80年代起,关于我国青少年体质问题的检测和研究频繁地展开,这些研究揭示了一个客观的事实是,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的情况是比较明显的,也是比较严重的。

       2014年8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北京体育大学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我国首部群众体育蓝皮书(《中国群众体育发展报告(2014)》)显示:我国自2007年以来,学生体质健康持续下降的趋势有所缓解,但体质健康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还有专家将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的突出表现归纳为这样三个方面:第一,肥胖率日趋增加,已超过“安全临界点”。与1985年相比,2010年我国7岁至18岁城乡学生身高、体重显著增长,但肥胖率也增长了7.9%,尤其是城市男生肥胖率已达14.2%,“小胖墩”越来越多。目前,我国城乡学生的肥胖率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10%“安全临界点”。第二,心肺功能下降,运动能力趋低。与1985年相比,2010年我国7岁至18岁城乡中小学生肺活量下降了11.4%,大学生下降了近10%。小学生50米×8往返跑,初中、高中、大学女生800米跑,男生1 000米跑的成绩,分别下降了8.2%、10.3%和10.9%。中小学男生引体向上最大降幅达到40.4%。第三,视力不良检出率不断攀升,位居世界前列。2010年,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40.9%,初中生为67.3%,高中生为79.2%,大学生为84.7%。①我国“眼镜娃”的比例高、增幅大、低龄化,已居世界前列。与亚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青少年体质也有不小的差距。过去25年,韩国青少年的肺活量、运动能力等体质指标一直在提升中;日本青少年的体质也一直处于上升势头,其中身高25年间平均增长10多厘米。《人民日报》2011年11月25日也给出了这样的结论:“我国青少年身体形态方面比日本韩国存在差距;身体素质方面,我国青少年明显落后于日本青少年,和韩国不相上下,但有些项目,不如韩国青少年。”②

       对于青少年体质下降这个现实问题,我们可以从多重视角来聚焦,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视角就是:青少年体质下降暴露出了社会价值和道德领域中的某些错位或冲突。这些错位或冲突很容易引发社会普遍的“道德焦虑”或“伦理紧张”,而只有正视这些问题才能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钥匙”。

       二、青少年体质下降引发的“道德焦虑”

       “道德焦虑”作为一个道德心理学的概念,通常是指由于现实的矛盾、冲突或挫折在个体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等方面所带来的一种困惑、紧张、无奈的心理体验。而这种本属于个体的道德心理体验若产生一种整体或普遍的心理效应,即许多个体都共同患有这种焦虑,从社会的层面来说就造成了一种普遍的“伦理紧张”了,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或传播的负能量就更大了。

       就目前而言,由于青少年体质下降而引发的道德焦虑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大的方面:

       1.对体质与规范游离的焦虑

       青少年体质下降在一定的层面上暴露了社会现有的制度规范的缺失或不足,或者说在现有的社会规范体系中并没有很好地体现或落实提高青少年的体质的意义。

       (1)青少年体质与相关法律制度的游离。青少年体育制度从内容上看主要有体育法律制度、学校体育制度以及政府体育管理制度等。从现实来看,我国体育法律制度刚性不够,法律法规条文中规范性约束内容多,强制执行内容较少;学校体育制度互补性制度缺失,在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学校体育资金投入保障等方面缺乏相关配套制度的支持;政府体育管理制度混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两条线管理青少年体育,造成责权不清、分工不明,致使出现青少年体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从制度形式的规范性来看,涉及我国青少年的体育制度修正明显不足,而且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发展。③比如:我国《体育法》颁布于1995年,它的指导思想已明显滞后,在实施中暴露出法律法规刚性效率明显不足,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等问题,缺乏必要和及时的修正。我国政府体育制度以及学校体育制度评价过程中存在评价主体既是“考官”又是“学员”的双重身份现象。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从实质上说反映出了政府在促进青少年体质方面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紧迫性要求政府保障青少年的体育权利、实现他们的体育权利。青少年体育权利的实现是其体质健康的重要保障,当他们的体育权利得不到实现时,体质下降也就在所难免。

       (2)青少年体质与社会道德规范的游离。从规范伦理学的视角来看,社会道德规范是指判断善和恶、权利和义务等问题所依据的道德准则。道德规范是道德意识现象的内容之一,是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普遍规律的反映,是人们的社会关系在道德生活中的体现。青少年体质下降与社会道德规范的游离从表面来看体现在两方面上:其一,在社会道德规范系统中,较少把青少年身体健康的要求通过社会道德规范明确地加以规定或普遍渗透。其二,社会道德规范由于较少体现青少年的体质特征,即缺乏“时年道德”④视角,因而难免有形式化的缺失。而青少年体质与社会道德规范的游离从深层上则反映了现实道德生活的“贫瘠”或“单薄”。因为,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青少年体质下降不符合人类对善的追求。爱惜自己的身体是善的积极表现,运用健康的体魄是人们追求幸福的条件。亚里士多德将人生幸福的条件归结为:健康的体魄,中等的财富,宁静的灵魂,健康、财富、心灵是幸福的三个基本要素,那么完满的人生应该首先要有健康的体魄。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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