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阶梯理论观照下的社区儿童参与探究  

——以宁波市海曙区华兴社区“青少年协会”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贝旎(1986-),女,浙江舟山人,早稻田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科博士,研究方向:社区发展、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青少年参与,日本 东京 1698050

原文出处:
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青少年研究与实践

内容提要:

社区儿童参与是社区居民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罗杰·哈特的儿童参与阶梯理论为基础,通过参与观察、问卷调查和访谈法,对宁波市海曙区华兴社区的青少年协会这一社区儿童参与组织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结果显示,华兴社区青少年协会的儿童参与活动跳脱了非参与阶段,体现出儿童参与程度从低阶段到高阶段的发展过程,对社区社会资本增长起到了催化作用,形成了一个可行的社区儿童参与模式。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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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129(2014)03-0052-05

      近年来,在我国的一些城市中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逐渐呈现出成长的态势。[1]然而,传统的社区参与者很少包括儿童群体,儿童通常是接受来自成人的保护、教育以及各种福利的一方,他们作为社区生活的主人翁身份常常遭到忽视。事实上,儿童对社区起到的积极作用不容小视。儿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是无限的,当儿童以自己的眼光审视其所生活的环境时,往往能够发现成人所未发现的问题。同时,灵活运用儿童所拥有的“原始社会资本”,即他们与家长、邻里中的成年人和同辈群体的亲密关系,则能够带动社区成人的参与意识。[2]目前,加拿大、英国、西班牙、新西兰、日本等国都已经开展了促进儿童参与城市建设的一些项目。例如,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的非营利组织,开发了一套从儿童和年轻人视角出发的社区诊断工具,并以此为依据对包括住宅、环境、公园、学校、交通、文娱设施等社区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和改进。[3]遗憾的是,在我国作出这样尝试的社区并不多,宁波海曙区华兴社区是为数不多的一例。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华兴社区儿童参与组织“青少年协会”的案例研究,探讨社区儿童参与的一种可行模式。

      一、理论基础

      

      图1 儿童参与的阶梯

      (一)概念界定

      儿童参与行为在现实生活的各种场合中,或多或少都在发生。笔者认为,“儿童参与”一词,主要是指中小学生以“集团参与”为基础进行社会参与的行为。日本的教育协力NGO网编写的《促进儿童参与的指导手册》指出,从三岁起儿童就有能力进行“集团参与”,而到了小学阶段,儿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行动力就已经足以使他们较好地进行“社会参与”。[4]

      (二)阶梯理论模型

      儿童参与有程度高低的区分,学界公认的儿童参与研究领域第一人——罗杰·哈特,他将儿童参与活动的程度分为8个阶段,并以梯子作比。[5]如图1所示,儿童的参与程度自下往上提高。1到3阶段被认为是“非参与”阶段,即儿童实际上更多的是遵从成人的指挥而行动,甚至遭到成人的利用或操控,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参与”。4到8阶段是实质参与的阶段,其中4到6阶段的主导权在成人一侧,即活动本身由成人策划提出,或可说成人“使”儿童“参与”到活动中去。在第4阶段儿童能够理解活动的意义,并且承担成人给予的职责;在第5阶段儿童对被赋予的职责提出自己的意见,自由表述,但是否采用这些意见的判断权仍在成人手中;在第6阶段儿童提出的意见由成人和儿童一同探讨协商,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推进活动进程。到了第7和第8阶段,主导权则在儿童一侧。在第7阶段时,活动本身的计划、执行乃至最后的评估都由儿童自主进行,在过程中有可能寻求成人的援助。第8阶段是最高层次的“带动成人”参与,在这一阶段,儿童反过来赋予成人职责,在第7阶段的基础上吸引成年人参与到儿童提案的活动中。需要指出的是,哈特并没有试图用阶梯级别的高低来划定优劣。事实上多个阶段可能在同一个活动中并存,儿童参与的程度也可能随着活动的进展而变化。更重要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活动都应当以达到最高级别的参与为目的,而应当根据参与该活动的儿童本身能力的成熟度,制订与之相匹配的活动计划。

      二、案例分析

      (一)宁波市海曙区华兴社区“青少年协会”概况

      华兴社区青少年协会成立于2003年,同年海曙区被指定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协会成立的初衷,一是顺应开展社区教育的潮流,充实社区青少年的假期生活;二是结合社区青少年群体人数众多的特点尝试“小手牵大手”的社区参与模式,改变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局面。与其他千篇一律的由社区安排的暑期实践活动不同,华兴社区把决定开展哪些活动的主导权交给青少年本身,由此牵头成立了青少年协会,下设主席、副主席以及文艺部、美宣部、学习部、体育部、女生部、男生部等六个部门。每年暑期伊始,通过青少年自主报名、公开竞选的方式产生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构成委员会。委员会成员通过互相合作,征求一般会员的意见,利用节假日为社区同龄人策划和组织各种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协会”实际运行状况,笔者跟进观察了该协会在2012年暑期活动的开展过程(活动内容详见表1),并辅以问卷和访谈调查。

      

      (二)调查方法

      笔者采用的调查方法具体包括问卷调查、访谈以及一定程度的参与观察。一部分的问卷笔者在暑期活动说明会现场发放并回收,另一部分的问卷则委托华兴社区居委会在其后的几次活动中随机发放,共发放问卷59份,回收有效问卷59份。

      访谈法也是社区参与研究的一种常用方法,笔者共访谈儿童11名。由于访谈对象为儿童,对于访谈的时间、场地的选择,笔者进行了一定的安排和设计,避免造成干扰,使其无法自然地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

      此外,在跟进的几次活动中,考虑到在场儿童如果事先知晓自己是研究对象,他们可能无法展示真实的现场反映。因此,笔者隐藏了研究者的身份,以成人参与者(志愿者)的身份,对活动以及在场儿童和成人的行为进行了参与式观察。

      (三)青少年协会在儿童参与层面上的意义与价值发现

      首先,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对青少年协会会员的参与意识有了总体了解。在接受调查的59名青少年中,除了2名高中生外,其他青少年均分布在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二年级之间,其中以小学一到五年级为主共43人。第1次参加的有15人,1次以上的参加经历44人,参加次数最多为7次。在针对“参加的动机”这一项的回答中,六成以上的会员肯定自己是“自愿”或“同龄朋友邀请”参与,但也有三分之一的会员指出自己是在“家长”或“老师”的指示下参与;在针对“是否想为自己的社区做些什么”的问题选择上,回答“是”的占到七成以上,回答“否”的学生给出的理由主要是“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者“学习太忙”。由此,笔者可以初步界定青少年协会的性质,它的会员主要是中小学生,他们大部分人抱有希望为社区作贡献的参与意识,并且大多是自发参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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