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阈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海燕,黄杨,江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周海燕,江苏大学副教授,博士,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原文出处: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随着哲学研究从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也开始以主体间性理论为着陆点。网络分解了传统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关系,同时也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互动创造了一个平等的空间,使得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迈入了新阶段。在网络社会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关系由网络人机关系、网络人际关系、网络自我关系构成。当然,目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在网络空间的实现还不够充分,需要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努力提升自身的主体素养,也需要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氛围。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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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14)10-0072-05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空间载体,改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环境,哲学研究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变,则在理论基础上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指向。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是教师,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学生,是客体,教师凭借已有的知识对学生进行教育,其教育原则主要是强制输入,统一了学生思想的同时也存在着阻碍学生主体性、创造性发挥的问题。随着平等、开放、自由的网络社会的发展,教师赖以生存的信息控制权、话语权及相对封闭的育人环境逐步被网络突破,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原有的“主体—客体”的关系模式被其扁平化为“主体—客体—主体”这样一种平等的“主体间性”关系,传统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弊端更加凸显,必须形成一种新型的“主体间性”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来适应网络社会的要求。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内涵

       (一)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的概念最早由现象学学派创始人胡塞尔在其著作《笛卡尔的沉思》中提出,他在书中以认识论为依据提出了以交互主体和主体间性来取代人的主体性的主张。随后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的框架下对胡塞尔的“先验交互主体性”理论加以改造,指出主体间性是主体之间以交往行为为媒介的相互理解、相互承认、相互作用的关系。近年来,国内不少学者开始以主体间性为社会关系研究的逻辑起点,虽然研究角度不同,但在主体间性概念的界定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认为主体间性是指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与主体间互相联系,共同对客体产生作用,从而形成的一种关系属性。由此可见,“主体间性”关系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且各主体间是相互联系且统一的,主主关系与主客关系能够在主体间性的关系中实现融合。而且主体间性并非是对主体性彻底否定,而是一种扬弃和超越,主体性中的合理成分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主体性中的消极因素会被约束[1]。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理论在我国的兴起也影响到了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在这之前学界普遍把思想政治教育定义为:“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2]在这个定义中,教育者是作为主体的存在,受教育者则是客体,双方以“主体—客体”的模式存在。这种模式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国家政权的形成和巩固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现代化的高速发展,它的弊端愈发凸显:它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宰制,将学生物化而忽略了其主动性和能动性,属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失去了对人的关怀。同时,主体—客体教育模式中学生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被压迫者,教育过程是其对教师传授的内容的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超越,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失去吸引力。

       为摆脱这一困境,学者们借助哲学的最新成果——“主体间性”思想开始重新审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指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现代教育实践中的交往互动过程中相互影响,建立起了一种新型主体—主体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属性便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因此,可以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定义为: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的教师和学生对教育客体施加影响,从而形成的一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的关系属性。[1]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定义,“主体间性”这一关系属性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1)存在多主体,教师和学生都具有主体性;(2)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互相了解,彼此承认,人格平等;(3)教师和学生通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产生互动关系,并在互动过程中对共同的教育客体(教育媒介、教育环境等)产生影响,是一种“主体—客体—主体”的关系模式;(4)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交往实践中的互动是多向的,双方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发挥其主体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并非是对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全盘否定,而是在其基础上的超越和突破,是对教师和学生关系模式的重新审视,既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未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必然方向。同时,“主体—客体—主体”的关系模式是一种具有内在的相关性和统一性的联系方式,并非“主体—主体”和“主体—客体”的简单联合,教育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客体,受教育者也有可能成为主体,因此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教师和学生及其关系的定位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在具体环境中具体分析。

       二、网络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消解与构建

       传统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进行的,师生间存在较大的信息落差,自然形成了与主体间哲学思想一致的“主(教师)—客(学生)”的二元结构教育模式。教师借助其掌握的丰富教育信息和经验,在教育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对学生施加教育行为以影响学生的思想品德。网络的迅速发展给这种二元结构的教育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教师的中心地位受到冲击,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传统的主客体关系被消解,师生关系从主客关系模式开始向主体间关系模式转化。

       (一)网络对传统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消解

       1.教师主体地位被削弱

       “在一个高度依存化、日益复杂化、越来越符号化的数字时代里,人与自然、物、人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甚至在消弭,更进一步,独立的、均质化的、‘干净透亮’的主体已经(或者早已)被机器的齿轮、编码的程式、虚拟的空间,撕裂得七零八落。”[3]网络具有平等性的特征,网络社会中的人的主体地位被碎片化并以符号的形式存在,每一个人都成为了一个中心,拥有平等的地位,没有谁是绝对的权威。这种平等性使得教师的绝对主体地位被消解,不再是教育过程中当然的唯一主体,学生也不再桎梏于受教育者的定位,“师传生受”的传统教育结构被打破。除了平等性外,网络还具有开放性的特征,教师与学生在获取信息方面地位平等,不分先后,甚至学生作为新技术的率先掌握者而更具优势,对教师进行知识、信息反哺。同时,随着知识差的缩小甚至反逆,教师凭借其知识储备和教学资源所拥有的话语权以及对思想政治教育实际进程和方向的控制权受到挑战,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不断被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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