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甲明,清华大学 高校德育研究中心;赵甲明,董杰,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 赵甲明,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思想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实践中培育,而在实践中又要不断面对各种具体的需要回答和解决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只有在实践中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落到实处。现阶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关注和解决三个问题:意识、观念怎样正确反映当下的社会存在,怎样实现社会价值观念的主导与多样的统一,怎样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的统一。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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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14)10-0036-0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的科学反映,是关于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根本观点。而社会主义价值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由于社会主义的运动和发展是个充满矛盾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本质也有个历史展开实现和丰富深化过程;因此,社会主义价值也有个历史生成和不断展开、实现、丰富和深化的过程。社会主义价值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其实现程度是受现实客观物质条件制约的。但在社会主义价值的这个历史生成和不断展开、实现、丰富和深化的过程中,却一以贯之着一个根本价值指向,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价值是超越历史上所有社会形态的;社会主义能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生产力,能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能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遵循这样的历史和逻辑思路,在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要坚信社会主义的价值,不断创造和实现社会主义价值,从而在创造和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伟大实践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看到社会主义价值实现的历史过程性和矛盾复杂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实践中培育,而在实践中又要不断面对各种具体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需要回答和解决,只有在实践中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落到实处。现阶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关注和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意识、观念怎样正确反映当下的社会存在?

       价值观属于观念、意识范畴,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密不可分。如何科学地把握二者的关系,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学理问题。特别是现阶段,我国当下的社会存在出现了极其复杂的状况,具有十分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具有多元多样性、动态多变性、国内外的全面互动性等特征,特别是当下的社会存在,作为复杂矛盾体的特征尤为突出。真善美与假丑恶并存,发展与代价、光明与灰暗交织。我们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应该怎样反映社会存在的这个复杂矛盾体?当然,按照通常的思路,我们要分清主流与支流、整体与局部、全面与片面、成就与问题、本质与现象,这无疑是正确的。而只有按照毛泽东分析的,在实践中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才能达到对当下社会存在认识的深刻性和历史穿透性,才能做到分清问题。如果停留在感性认识上,就是停留在对存在的感觉、知觉和表象上,是对存在的直观照镜子式的反映。这时意识和观念中的存在还是表面的、混沌的、外部联系的东西,并没有反映存在的本质联系。如果任凭感觉,认同这些感觉、知觉、表象的东西,就极易形成“存在即合理”的观念。只有在实践中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完成对感觉材料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改造,才能穿透迷雾,达到当下存在的总体、规律和内部的本质联系,达到历史理性。而只有历史理性,才能真正分清当下存在的主流与支流、整体与局部、全面与片面、成就与问题、本质与现象,尤其是分清合理的存在与非合理的存在、必然的存在与偶然的存在。现存的东西不一定是现实的、合理的,只有那些带有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合理的。对此,黑格尔的分析是精辟的:“就存在的总体而言,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现实的。在现实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的东西,与夫一切腐败幻灭的存在,不配享受现实的美名。因为所谓偶然的存在,只是一个没有什么价值的、可能的存在,亦即可有可无的东西”[1],所以,“存在还不是现实的”,“现实在自己的发展中表明自己是必然性。”[2]

       这种穿透存在深层本质的历史理性,使我们在面对既色彩斑斓又光怪陆离的当下社会存在时,就能分清哪些是合理的存在,哪些是不合理的存在。并坚信哪些是不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的存在,是不代表社会历史发展未来的,是迟早要退出历史舞台的。诸如某些官员腐败现象,贫富分化现象,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现象,某些地方发生的道德冷漠、丧失良知现象,某些领域出现的见利忘义、坑蒙拐骗现象等,都是丧失了历史必然性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存在。这些假丑恶的存在,都背离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伤害了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将被历史所淘汰。人们具有了这样的历史理性,就能自觉抵制反对一切不合理的存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社会正气,从这些不合理的存在中滋生各种自发价值观念的条件就会逐步丧失掉;同时支持弘扬具有合理性必然性、代表未来的现实存在,守护真善美的存在,并积极参与它们的发展壮大。这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有了历史必然性根基和历史理性的主体条件。

       二、怎样实现社会价值观念主导与多样的统一?

       当代中国社会在价值观念领域呈现着一与多或主导与多样的关系状态。客观地看,其实在任何社会中,价值观念领域都存在着主导与多样的关系,只是程度不同、表现方式和特点不同。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改革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推动的社会转型,使社会经济结构、分配方式、就业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和利益群体日益多样化。而社会存在的这种多样化和复杂化,使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矛盾性明显增强,价值观念的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更加突出。这也就造成了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主导与多样的关系更复杂、更难处理和调试。这是现阶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面对的重要课题。

       在现阶段要处理好社会价值观念的主导与多样和关系,首先,需要对多样的社会价值观念中的不同类型做出区分(应该说,没有经过艰难细致的调研分析,很难做出科学的区分,本文只能做一个粗线条的区分)。第一种类型,是有意识形态性的价值观念。这里有封建腐朽价值观的招摇过市;有资本主义价值观的渗透和倾销,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价值观。第二种类型,是在人民范畴内的不同利益群体中所形成的不同价值观念。这些不同利益群体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但由于社会地位不同、利益追求和关注不同、以及文化和认知能力的差异,造成不同社会利益群体对相同或不同的事物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和态度,形成不同的价值评价、价值取向、价值观念。这些不同的价值评价、价值取向、价值观念,一般不具有意识形态性,但却有先进与落后、积极与消极、对与不对的区分。当然,这种区分也是处于变化之中的。第三种类型,是不同自然群体中的不同价值观念。由于不同自然群体的不同人生经历、人生经验和生活习性,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不同的社会期待等,也带来了不同自然群体在思维方式、生活观念、社会观念、道德观念、审美观念等方面的差异。这种不同自然群体的不同价值观念,更趋于中性,一般不应该做出对与错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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