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刘跃进研究员 ●主持人话语:周秦汉唐是中国古代经典形成的主要时期。根据相关文献记载,周秦汉唐可以被称为“钞本时代”。这个时期,涉及经典文本的很多问题,如文学史观的局限性、周秦汉唐经典文本的复杂性、新材料搜集整理与文学综合研究之间的矛盾性、文学研究中文本或作品的缺失性等。“周秦汉唐经典读书会”第一届学术讨论会就这些问题展开了讨论,本期推出的学者笔谈就是会议的讨论成果,话题集中在文学、文献、文本三个方面。 中国的古典文学研究是二十世纪中国大学制度建立与完善的产物,实乃西学东渐的结果。文学一词,本就出于日译literature,与《论语》、《史记》等古典文本中的“文学”差异颇大。而其作为一门学科,出现于1902年8月张百熙主持编定的《钦定大学堂章程》。1904年1月,张之洞主持编定的《奏定大学堂章程》延续之。林传甲《中国文学史》(1904)即依据《奏定大学堂章程》而撰写。因张之洞《章程》中的“文学”并非literature,而是“文章学”之意,故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本质上是“中国文章学史”,而非literature的历史。同时期黄人、窦警凡之作,秉持的也是文章学的概念。稍早的外国人所作的中国文学史反而采用literature之意涵,如俄国人瓦西里耶夫(В.п.ВасильеВ)《中国文学简史纲要》(1880)、日本人古城贞吉《支那文学史》(1897)、英国人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中国文学史》(1897)、日本人笹川种郎《支那历朝文学史》(1898)等,均是如此。 此后,中国文学史的“文学”采用何种意涵,则经过了二十年左右的摇摆,最终不出意外地选择了literature。这一转变大概发生在1920年前后。新式大学制度在此前基本确立,其学科建设必然要选择西方的体系。朱希祖1920年于其《中国文学史要略》叙言中称此书乃其1916年为北京大学所编讲义,彼时所讲乃“广义之文学”,而“今则主张狭义之文学矣”,并谓文学当与史学、哲学并列独立为一专门领域。[1](P241)可见自1916年至1920年,文、史、哲的分科观念已被广为接受,文学独立或曰纯文学(即literature)的意识已进入“文学史”作者的视野。1920年之后,中国文学史的写作迎来第一个高峰,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校要为中文系准备教材。至1930年前后,中国文学史的规模业已基本形成。戴燕在《中国文学史学史》中称为“中国文学史现代范型的确立”[2](P71)。即文学史的内在结构、叙事样式等基本定型,直至今天亦无根本性变革。 特别重要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大学制度日渐规范,使得文学史作为一门大学课程被固定下来,成为中国大学中文系首要的基础课程。新中国成立以后,大学中文系的课程设置虽有革新,但中国文学史作为基础课程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虽然大学教育中的基础课程与学术研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但是这些课程却对古代文学的专业学术有着某种先导性或基础性作用,原因在于:绝大多数的专业学者均出自中文系,是接受中国文学史教育而成长起来的。我们知道,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出生的学者,已经很少有私塾经历,传统的经学、史学和小学等古典知识已非其知识结构的主体,多数人是在现代的教育体系中接受教育。这些前辈的古典知识结构主要依赖大学教育而形成。而作为中文系骨干课程的“中国文学史”,因此扮演了极为基础的角色。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中国文学史这门课程,建构了绝大多数中文系学生理解古代文学的先天结构,甚至专业学术研究中的叙事方式也受到了中国文学史的影响。可以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所确立的中国文学史范型,事实上在影响着今天的研究,甚至是很多研究的背景结构。 从这个角度而言,古典文学研究的起点,或者说其基础问题方式是有先天局限的。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理路或思考倾向,直接限制了其向深广的学术境界拓展: 其一,“文学性”标准。如前所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之后的中国文学史研究的核心规范乃由literature的诸义素铸成。因此,古代哪些文本符合literature的标准,即具有“文学性”,便成了古典文学研究中的首要鉴别原则和原初思考。由此而来的发现古代文本中的“文学”,重建其历史传统,就成了研究中的潜在取向。另外,研究者是否准确地发现了“文学”及其历史,也成了古典文学研究自我评价的核心价值之一。如以“文学性”为标准“发现”戏曲与小说,并使之成为明清文学的主角,就是一种全新的文学传统的“重建”。故“文学性”在研究中实质成为一种选择标准。 以“文学性”为标准作为研究的起点,必然首先要从古代文本与历史中“识别”并“剥离”出“文学作品”及其作者,然后重构这些被剥离出的部分,形成连续性的文学问题和文学史。此种问题方式具有“选择性”特点,使得古典文学研究本身就属于先有问题,然后求解于材料的路向,更像是一种“预设研究”。这种研究范式的症结在于:在连续性或整体性的材料当中,只选择那些与问题有关的文献。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必须要留心:问题的设问或选择可能存在局限。这种潜在的局限,在连续性材料的分析中很可能暴露,但在碎片化的材料支撑下,反而被很好地遮蔽起来。如仅以诗歌传统讨论唐代文学的过程,会有比较清晰的文学发展路径。但是若将诏令、奏议、经史注疏、史传、碑志等其他文本类型加入进来,唐代文学是否还是诗歌传统所展现的那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