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影响因素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海燕,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江苏 徐州 221009)

原文出处:
企业经济

内容提要:

当前,供应链节点企业间普遍存在大量非信任行为,严重阻碍了供应链合作的有效发展。因此,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协作信任便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其价值性、难以模仿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得它对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至关重要。基于此,文章提出并阐释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概念;基于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按照制度化信任、基于过程的持续信任和基于特征的持续信任的逻辑顺序,梳理国内外学者有关供应链协作信任影响因素研究文献,总结供应链协作信任影响因素研究的现状与特点;最后,文章进一步展望了供应链协作信任未来研究方向。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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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不断缩短的产品生命周期、日益加剧的企业竞争、愈益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及更加苛刻的顾客需求与传统纵向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矛盾愈加突出和深化,供应链管理模式应运而生。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思想和模式,其本质在于将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行整合,以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SCM强调整合,突显了合作在SCM中的关键和基础。然而,目前企业间存在的大量非信任行为时刻影响着供应链合作的有效性,尤其在我国市场机制不是十分健全的背景下,不完全的信息、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落后的企业文化建设和不完善的社会制度环境造成的信任危机,严重阻碍了供应链合作的有效发展[1]。

       19世纪末,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最早对信任展开研究。20世纪50年代开始,信任问题逐渐由社会学领域扩展至心理学领域。20世纪80年代,伴随经济学发展,信任问题研究的经济学意义开始备受关注,以Zucker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开始对企业间的信任机制进行深入探讨。Zucker(1986)认为,信任存在于参与经济交换的社会成员之间,其产生机制包含规范性机制、过程性机制和特征型机制。继Zucker之后,Lane(1996)和Humphery(1998)依据研究结果将信任划分为基于制度的信任、基于过程的信任和基于特征的信任。本文认为,后两个学者关于信任类型的划分,与Zucker的观点在本质上没有不同,区别仅在于称谓,国内学者更习惯将规范性信任称为制度化信任。因此,基于供应链协作信任诸多研究文献,本文提出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概念,按照制度化信任、过程型信任和特征型信任的逻辑顺序梳理其影响因素,厘清供应链协作信任影响因素研究现状、明确其未来研究方向,为有效促进供应链合作、提升其整体竞争力打下坚实的研究基础。

       二、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

       供应链协作信任,即在不完全监督的条件下,供应链成员企业认为供应链中他方企业能够完成其期望交易的主观信心(殷茗等,2006)。在当前大量非信任行为存在的背景下,信任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其价值性、难以模仿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得它对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至关重要。然而,信任不会自发形成供应链系统所期望的状态,它需要有意识的管理。引言提及本文将按照制度化信任、过程型信任和特征型信任的逻辑顺序来梳理供应链协作信任影响因素研究文献,这样的逻辑安排有两条依据:一是供应链协作信任本身具有动态性,是渐进的、动态发展的;二是供应链协作信任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有意识地对信任进行管理。基于此,本文提出“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概念。

       所谓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即供应链协作信任犹如有生命体一样有其诞生、成长、成熟、衰退或死亡阶段(图1)。供应链节点企业在一定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背景下,评估和选择供应链成员企业,建立一条完整的供应链,此阶段所形成的节点企业间信任,将其称之为建立阶段基于制度的初始信任或制度化信任。随着时间推移,伴随着节点企业间深入了解、加强沟通和持续合作,供应链节点企业伙伴关系顺利推进,它们也在不断改进供应链内部的制度和规范,强化供应链管理,继而形成成长阶段基于过程的持续信任。进入持续信任阶段的供应链,持续强化管理,加强节点企业间文化融合和战略匹配,完善制度规范,从而将供应链协作信任推进至成熟阶段基于特征的持续信任。上述三阶段信任的有效推进,是建立在供应链有效运作的基础上,在每一阶段,供应链协作信任均面临着合作不顺利、无法深入沟通和文化、战略不匹配而使得供应链协作信任走向死亡或衰退阶段。

      

       图1 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信任具有一旦消失将很难重新建立起来的特性(即不可逆性),这种不可逆性同其正向发展的渐进性不同。此外,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与其他生命周期不同之处还有一点,制度化信任、过程信任和特征信任分别对应三个阶段,但并不意味着进入过程持续信任和特征持续信任阶段,制度化信任就消失了。

       三、基于供应链协作信任生命周期的信任影响因素

       (一)制度化信任影响因素

       所谓制度化信任,即不考虑沟通所带来的亲密和类似,节点企业认为客观结构条件已足够支持交易的成功实现,它的本质在于通过制度设计和安排,提高机会主义动机和行为的惩罚成本、增加合作的预期收益,使节点企业必须采取合作态度或放弃机会主义动机和行为。制度化信任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

       Dyer和Chu(2000)在对美、日、韩供应商-汽车制造商信任关系的影响因素研究中指出,国家不同,制度环境不同,信任程度也不同。许淑君、马士华(2001)通过比较忽略社会制度和社会制度影响下的企业间博弈分析,论证了社会制度通过影响惩罚幅度和预期合作收益而决定了博弈企业信任与合作行为的选择,其中,社会制度包括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包括立法机构、执法机构以及各个层次的法律条文所形成的法律体系,非正式制度即除法律之外的维护商业关系中道德行为的因素[2]。由于日本供应链企业间的紧密合作和高度信任是其他国家所不可比拟的,张强等(2004)以日本制造业供应链企业为研究对象,从制度化信任视角,考察它们的合作关系;他们认为,日本制造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得益于其供应链内部金字塔式的供应商信任等级制度与日本社会快速声誉传播机制和集体惩罚机制[3]。殷茗等(2006)借鉴Lewicki、Bunker和Johnston等人的研究成果,通过能力、正直、关心和短期损失忍耐力度量供应链协作信任,选择企业声誉、预期合作收益、资源投入程度、转移成本4个影响因素,假定16个正相关关系,构建并实证分析供应链协作信任研究模型,结果表明,企业声誉、预期合作收益、资源投入程度和转移成本是供应链协作信任的4个影响因素,它们与供应链协作信任4个维度呈正相关关系[4];在后续研究中,运用可信性和善意度量供应链协作信任,通过监控、反馈、认证、法律契约及合作规范5方面的有效性认知(Zucker,1986;Mcknight,1998;Pavlou和Gefen,2004)度量制度信任,建立了基于制度的供应链协作信任理论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基于制度信任的5因素对供应链协作信任有正向的差异性影响,论证了供应链背景下通过制度机制可以提高协作信任[5]。王玲(2010)从供应链成员博弈视角,分析了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无限次重复博弈、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基于声誉模型的有限多次博弈和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基于单方决策模型的博弈中供应链成员信任的产生机理和影响因素,结果表明,第一种情形中,合作收益、违约成本、贴现因子和企业数量是博弈均衡结果的重要影响因素,供应链合作收益和违约成本的双提高均有利于促成合作,而且前者的促成效率是最高的,贴现因子越高,企业越偏好于未来利益,越容易激发出信任行为,供应链中成员数量越多,越容易诱发机会主义行为;第二种情形中,增加无限次博弈条件、引入声誉机制能够促成信任;第三种情形中,市场监管概率和惩罚成本是协作信任的重要影响因素,严格的市场监管和设置较高的惩罚成本会使企业自觉采取合作,且前者的影响效率较后者高许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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