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供应链收益分配:租金贡献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倩,丁慧平,北京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44 刘倩,女,山东泰安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丁慧平,男,湖南桃江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企业经济、投融资决策与价值管理。

原文出处: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供应链收益分配是供应链协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有效的收益分配机制,对于实现供应链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供应链效率,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监管条件下,供应链通过投资引入环保产品实施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会引起各成员企业资源投入变动,进而影响各成员企业对于供应链的租金贡献。基于上述观点,对实施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而引起的供应链价值流转及成员企业租金贡献变化进行分析,提出基于租金贡献的供应链收益分配分析方法。该方法不仅可以实现供应链收益的合理分配,还能够体现政府规制-激励政策作用在成员企业间的价值传导,并能够解释企业及供应链竞争优势的来源。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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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并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引起了人类社会的共同关注。造成当前环境问题的原因很多,而究其经济学根源,环境成本的外部性是关键因素之一。环境成本的外部性是指,企业和个体行为产生污染并造成环境损失,由此导致大量外部环境成本,最终由社会公众承担而未得到补偿。由此产生的负外部性导致环境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乃至毁损、环境不可持续等严重问题。依照环境经济学的观点,解决外部性的方法是内部化,即由污染主体承担污染成本。

       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指企业通过增加环保投资,降低乃至消除企业产品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破坏,即通过由企业承担环保投资成本,部分乃至全部消解原来由社会公众承担的环境成本,达到降低或消除污染、净化保护环境的目的。内部化的措施众多,如增设污染处理设备进行末端处理、改进工艺流程以减少污染产出、研发新产品以降低产品使用环节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目的是减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然而,企业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的过程往往伴随着资本支出的增加或者成本费用的上升,即需增加对环保的投资。考虑到环境约束,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企业会在实施内部化的成本和收益之间做出权衡。

       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指将个体企业行为纳入供应链范畴内对环境成本内部化进行考量,通过成员企业间的协同以及供应链系统内的强制约束力来促使成员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减少乃至消除整个供应链系统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实现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的过程需要成员企业增加环保投资,而投资的增加通常会引起供应链价值传导关系的变化,为此还须考量实施内部化会对供应链协同关系带来的影响。供应链协同是指产品或服务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在向最终需求客户移动的全过程中,通过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创造出大于各环节价值简单总和的供应链整体价值,从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供应链协同是环境成本内部化持续稳定实施的必要条件,而协同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如何在成员企业间进行收益分配(成本分摊)以实现成员企业个体利益合理化与供应链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统一。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设计一种适宜的收益分配方案以保障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实施。这需要明晰以下问题:(1)成员企业投资环境成本内部化会如何影响供应链价值传导过程;(2)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投资收益分配的标准如何确定;(3)如何实现个体收益合理化与供应链系统收益最大化的相统一。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理解有助于设计更为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以促进成员企业间的协同,推动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有效实施。

       供应链收益分配是指通过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设计来协调供应链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以充分发挥出供应链整体优势,供应链收益分配是供应链协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有效的收益分配机制,对于实现供应链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供应链效率,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是必要的。诸多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1-8],采用的基本方法包括纳什博弈法(姚树俊,2013)[9],加权群体重心模型(叶怀珍等,2004)[10]和Shapley值法(Friedman,1999[11];Rosenthal,2008[7];戴建华等,2004[12];邓建高等,2009[13])等。其中应用Shapley值法或改进的Shapley值法对供应链收益分配进行的研究较多。研究结果显示,运用Shapley值法能协调供应链收益,但可能会出现某一成员企业所获得收益大于其对供应链贡献的情况(徐秋爽等,2013)[14]。主要是因为Shapley值法中边际贡献指向的是与利润相关的因素,而忽略了联盟成员对于联盟的贡献中未形成利润的那部分因素,这是运用Shapely值法进行联盟收益分配的主要缺点之一。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回顾可知,在探讨供应链收益分配问题时,大部分研究着重于关注分配方法和分配结果,而对于由于协同关系引起的供应链内部价值传导关系的变化相对关注较少,分配的标准也多以利润指标为基础而忽视了联盟成员对于联盟的贡献而未形成利润的部分。同时,从决策层面思考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收益分配问题的研究甚少。因此,本文提出实施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会引起各成员企业资源投入变动,进而影响各成员企业对于供应链租金贡献的基本观点,对于通过投资引入环保产品实施供应链环境成本内部化而引起的供应链价值流转及成员企业租金贡献变化进行研究,提出基于租金贡献的供应链收益分配分析方法。

       二、供应链协同环境成本内部化收益分配——租金贡献分析

       (一)租金贡献应用于供应链收益分配的基本原理

       租金最基本的内涵是指具有有限供给特点的资源所产生的超平均收益(Schoemaker,1990)[15]。企业经济租金是指企业所创造的总收益在支付了所有成员的参与约束条件后的剩余,即企业总收益减去各要素参与企业的机会成本收益的总和(罗珉等,2011)[16]。典型的经济租金形式有三种:一是“李嘉图租金”,来源于资源稀缺性;二是“张伯伦租金”,来源于高进入壁垒的垄断租金;三是“熊彼特租金”,来源于不确定性很高的复杂环境中承担风险的创新活动(李志能等,2001)[17]。借鉴杜世海、丁慧平(2006)[18]的观点,本文中租金是指“资源优势企业所获得的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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