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测度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京伟,男,河北唐山人,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生(北京 100044),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北京 100088),研究方向:港航经济、港航战略、现代物流;郝旭,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

原文出处: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能够提升其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测度可以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协调发展状况。对该系统协调发展测度进行研究,用功效系数法确定临界值,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系统协调发展测度进行评估,并以2003年、2009年和2012年度长江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作为算例,结果表明所构建的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指标体系及临界值基本符合我国内河集装箱物流发展实际情况,可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相应的理论方法支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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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我国内河资源丰富,内河航运发展历史悠久,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集装箱物流作为内河航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已经成为内河航运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能够提升其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更有利于实现我国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测度是用来反映一个国家或区域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发展状况的,通过对构建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可以从整体上认识和评估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发展的协调程度,分析系统在发展中是否存在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从而做出决策使其达到协调状态,通过纵向和横向比较,还可以分析出其协调发展的趋势。

       二、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的内涵

       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的内涵是指以满足特定区域运输需求和系统的综合效率与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政府合理的宏观调控下,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资源、综合运输体系等的影响下,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各子系统及构成要素形成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和相互适应的一种良性动态发展态势[1]。当系统处于开放状态时,其具有一定自由度,会根据外部环境通过自组织实现内外的相对平衡和稳定,但并不保证这种相对平衡是最优化的,当系统朝越来越有序方向发展时,相对平衡状态则较优,反之则较劣[2]。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包含以下三个层面。

       (1)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与外部协调。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资源、综合运输体系的协调目标主要是实现系统资源的优化配置,协调发展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会推进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本身在规模、结构以及服务水平方面实现良性的发展。

       (2)内河集装箱物流子系统之间协调。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发展是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在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区域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特征、各子系统的技术经济特征,才能建立因地制宜、布局优化、结构合理、能力匹配的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达到各子系统在经济、技术和操作等层面的相互协调发展。

       (3)内河集装箱物流子系统内部协调。各子系统的内部协调反映了每个子系统各要素的匹配程度,包括线路基础设施、节点基础设施、运输移动设备、运输软件等。子系统的各组成部分承担的任务不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协同合作,从而实现整个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

       三、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度测度模型的构建

       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度是用来衡量该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协作和配合的程度,协调度越大,构成要素之间一致性越强,系统越有利于实现目标;相反,协调度越小,越不利于系统实现目标。

       (一)协调度临界值的确定

       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度主要是通过评估指标数据来计算,是介于0~1之间的一个数值,因此,协调发展度临界值的确定就很重要。目前,用于临界值确定的方法很多,比较常用的有AHP法、模糊评价法、数据包络分析法、功效函数法等。其中功效函数法的特点是将每个指标无量纲化,从而变成对评价对象的一个量化值。常见的功效函数很多,有线性型功效函数、对数型功效函数和指数型功效函数三类功效函数,由于指数型功效函数分为Ⅰ类指标和Ⅱ类指标,且都具有统一的函数形式,属于互补性指标,此外指数型功效函数与经济学中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相似[3],与内河集装箱物流系统协调发展的规律相同,因此本文确定协调发展度临界值采用指数型功效函数法,该类型指数型功效函数,公式如下:

       对于Ⅰ类指标:

      

       0≤CDI<0.3679不协调阶段;

       0.3679≤CDI<0.6922基本协调阶段;

       0.6922≤CDI≤1协调阶段。

       (二)协调度测度模型的构建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综合评标方法,该法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即用模糊数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评价。它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适合各种非确定性问题的解决。

       (1)模糊综合评判模型[4]

      

       其中,模糊算子R主要有四种类型:

       ①M(∧,∨)算子,式中∧表示取小,∨表示取大。

      

       四种算子在综合评价中的特点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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