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伦理的道德与无道德的伦理

——解码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悖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志丹,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与价值哲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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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现代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一直是哲学伦理学研究中具有持久热度的全球性学术热点和学术增长点。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之第三次工业革命浪潮的影响,现代社会伦理与道德之间的传统平衡与张力被打破,出现了伦理-道德的断裂、倒错、矛盾、悖论以及碎片化的时代“症候”,即“无伦理的道德”与“无道德的伦理”的吊诡性悖论。探究“脱节的时代”(德里达语)这些悖论现象的表象及成因,既可以为敷设反映现时代精神的伦理-道德共识,实现伦理-道德合理张力之复归找到可能的突破口,也是伦理学应有的学术担当以及发挥自身应有的实践功能的基本进路。

       早在1980年,托夫勒就在其轰动世界的《第三次浪潮》一书中认为,为了适应第三次工业革命,人类应该在思想、政治、经济、家庭领域里来一场革命,以适应第三次浪潮文明,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对伦理学来说亦然。

       然而,有趣的是,对于伦理和道德这两个耳熟能详的最基础性的伦理学概念,人们却“熟知非真知”。个中原因在于,“一般说来,熟知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了的东西,正因为它是熟知的”。(黑格尔,1979年,第20页)在有些学者那里,伦理、道德经常被等义使用;在另一些学者那里,两者被严格加以区分,其中以黑格尔为典型代表。在黑格尔看来,一方面,个体道德以伦理为真理,“道德在于遵循思想,亦即遵循普遍的法则、正确的理性”。(黑格尔,2013年,第33页)实体是个体成长的客观环境,个体道德以伦理为出发点和根据,由伦理孕育和检验。另一方面,道德又代表着较高的主体自由原则,确证、表征着伦理,“德毋宁应该说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黑格尔,1961年,第170页)并且,“所谓道德,乃是一种比伦常更高的意识形态”。(黑格尔,1979年,第238页)道德是推动伦理发展之动力,道德可以向内反思指向自身,也可以向外反思批判实体、伦理、制度、规范之合理性。就是说,伦理比之道德具有优先性、基始性,道德比之伦理具有主体性、应然性。多有学者与黑格尔的理解有相通相类之处。比如,新儒家代表人物成中英认为:“道德是发于人之内的修养,表现为有担当、能承担的德行与信念,更涉及人的心性内涵的主体性与独立性,伦理则是行为于外的人的关系定位,表现为人际与人己之间的交往,尤其涉及社会五伦的关系行为及其延伸。”(成中英,第5页)综合来看,道德主要是指主观的应该、主体的品性、德性,是较为积极的、能动的,伦理主要是指客观的应然性的关系、规范、制度和秩序,是相对消极的、稳定的;两者既存在精微深刻的分殊,又存在辩证的关切、互为前提。

       事实上,伦理与道德之分殊,为悖论的产生埋下了伏笔。在现代社会,它已然变为一个真真切切的现实性“真问题”。这种悖论在全球化浪潮的风起云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突飞猛进,世界政治经济发展呈现的新态势中则更显其“现实感”“在场感”。研究这种悖论乱象,有助于洞察时代本质,进而解码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时代性变奏的基本轨迹与规律。需要说明一点,这里揭橥研判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悖论和症候的“无”字透镜,意为伦理或道德在否定性、反向性意义上的“缺席”“背离”,旨在凸显悖论之存在与不断生成。

       现代社会伦理-道德的双重悖论和基本症候的表现之一是“无伦理的道德”。它是指现代社会旧的传统伦理的规则、关系和秩序已经发生崩解、革新的情势中的道德境况,以及在全球化与科技革命的过程中整全意义上新的伦理规则和秩序尚未得以完全确立情势下的道德境况。

       上述悖论,于今为盛,中国也概莫能外。我们知道,中国古老的乡村曾是中华民族的温馨家园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滥觞之地。几千年来绝大部分中国人在乡村里聚族而居,安土重迁,组成民风淳朴、民俗浓郁的熟人社会,以儒家为主所强调的宗法血缘伦理紧紧地维系着乡村的世道人心,传统道德是奠立在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传统宗法伦理关系之上的。遵循差序格局,安伦尽分、反躬内求即为道德。然而,在社会转型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广袤无垠的中国乡村涌现出了浩浩荡荡的进城务工的民工潮,致使乡村留守的只是些老弱病残之人,大片乡村“人去村空”,“空壳化”“空穴化”成为乡村常态。农村的凋敝、家庭的破碎、独生子女或单亲孩子的疯长乃至趋于常态化,造成传统伦理关系的简单化、单维化。而中国乡土社会中最核心的家庭生活、伦理持续、秩序保留,渐渐被日益疏落的人口现状所“解构”“抽空”。由此,传统道德由于失去客观的伦理实体、秩序以及伦常习俗之依托而走向“空心化”,甚而几乎成了“无根的浮萍”“沙滩上的房子”。传统道德所依托的五伦关系(即《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及其延伸,以及相应的伦理秩序已然遭到部分抽空甚或荡除摧毁。与传统“熟人圈”的伦理关系相适应的主体道德,一旦时空倒错,致使它遭遇到“生人圈”之时,就变为缺乏原有对应的伦理依托的“无根之物”,传统伦理意义上的“好人”,很难直接就是现代伦理意义上的“好公民”。

       诚然,现代性的发达社会早已构建了相应的伦理规范与秩序,但是,它们并非是整全性的“天衣无缝”。全球化的加速推进,人类实践领域不断向纵深处拓展,科学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如同电光石火、一日千里,由此不断拓展新的社会生活、社会关系和伦理领域,社会生活或“人际”关系日益复杂化、多元化,政治的腐败、经济的畸增、环境的污染、科技的妄为以及信息的宰制成为生活的“内在构成”。德国著名学者乌尔里希·贝克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认为风险社会中风险的人为性、不确定性和灾难性,实际上是“有组织地不负责任”造成的,即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一套话语来推卸责任,从而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在全球化过程中,“集体的自私”涉及的对象大到国家、国际组织,小到群体、单位。在冷战结束之后,世界舞台上各种力量的角力白热化、局部冲突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频频出现的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的横行无度,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你方唱罢我登场”。国家、民族的“集体的自私”甚至导致国际社会失谐、伦理无序,个人或组织的道德空间被挤压得狭窄之至。可叹的是,现实中“道德之人”常常遭遇着“无伦理之社会”,个人的无私很可能成就集体的自私,助长集体的伦理无序。对此,美国学者莱因霍尔德·尼布尔曾在《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中有过卓越的揭示。当集体处于缺失伦理或某种无伦理的境况下,若想迅速重构全球共同体意义上的或社会各层面相应的新型伦理关系和秩序几乎是不可能之可能之时,道德或个体道德处境尴尬,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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