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4)05-0042-06 以雅典和斯巴达为代表,古希腊公民道德建设具有两大特征:其一,城邦至上,城邦的地位远远高于家庭和个人,个人和家庭必须完全服从城邦的需要;其二,城邦主导,城邦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主体,负责全体公民的道德教育、培养和建设。正是基于以上两大特征,学者们将古希腊的公民道德发展模式称之为“城邦本位型”[1]。研究古希腊城邦本位型公民道德发展模式的内在机制、运行机理和利弊得失,对于推进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古希腊城邦本位型公民道德发展模式的社会条件 古希腊城邦之所以能够由城邦为主体,推行城邦至上的公民道德,这与其独特的社会条件不可分离。 形成条件之一:以城邦商业交换体系为基础的奴隶制经济是古希腊推行城邦本位型公民道德发展模式的经济基础。尽管古希腊的公民家庭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地产,并从事一定的农业生产,但无论是出售自己多余的产品,还是购买自己需要的生活必需品,都依赖于一个相对成型的城邦商业体系。通过这个城邦商业体系,古希腊的公民与自己的同胞、外邦人以及外国人开展了非常频繁的贸易活动。正是这个商业交换体系,将整个城邦凝聚为一个经济共同体,正如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把‘典型’的城邦看成是一个贸易实体,那完全是正确的。城邦作为存在于西方历史上因而在整个世界历史上的一种组织形式乃是一种重要和具有特殊意义的组织形式。”[2](P37)另一方面,古希腊的各个城邦都推行奴隶制,大部分的公民家庭拥有一定数量的奴隶,大部分的生产劳动主要由奴隶完成,这就使得很多公民能够从繁重的生产劳动中抽身出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城邦重大事务的管理工作中。 形成条件之二:以小国寡民为基础的直接民主制是古希腊推行城邦本位型公民道德发展模式的政治基础。古希腊的城邦大多规模有限,是典型的“小国寡民”。古希腊人认为一个城邦的土地和人口必须是有限的,柏拉图曾经概括了一个基本限度原则:“土地必须大得足以供应一定数量(不能更多)的人民过有节制的生活。而这个居民数必须大得既能在受到邻国的非法侵袭时保卫自己,又有能力至少给受到别国欺侮的邻国以某种帮助。”[3](P148)城小人少,公民与公民之间非常熟悉,每一个人对其他人在城邦生活中的言行都能了如指掌。在此基础上,古希腊各城邦逐步形成了一种非常彻底的直接民主制。所谓直接民主,就是指公民能够直接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城邦重要事务,所谓彻底,就是指公民直接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城邦重要事务的范围远远超出了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国家全民公决的范围。古希腊城邦的每一个公民都是城邦的主人,都有通过公民大会参与管理城邦重要事务的权利、义务和机会。彻底的直接民主制,确保了公民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的自主性,构成了培养良好公民道德的肥沃土壤。 形成条件之三:由强敌环视带来的城邦危机感是古希腊推行城邦本位型公民道德发展模式的心理基础。古希腊诸城邦的强大外敌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散布在城邦之外的强大外族。在古希腊之外,有完成过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跨越欧亚非的波斯帝国,有被希腊人视为蛮族的马其顿王国。这些外族对古希腊各城邦的财富和人口虎视眈眈,随时都想入侵城邦以掠夺其金银财宝和牲口粮食。另一个是希腊内部的其他城邦。古希腊由几百个大小不一的城邦组成,城邦与城邦之间亦敌亦友:在外族入侵的时候,诸城邦可能相互结盟以抵抗外敌;在外敌消退的时候,城邦之间又可能彼此开战。常规性的强敌环视时刻威胁着整个城邦的安危,这必然会在整个城邦催生深厚的城邦危机感,使每一个公民都具有强烈的城邦意识。为了城邦的生存安全,为了城邦的繁荣发展,每一个公民都必须作出相应的牺牲,将自己融化在城邦之中。 二、古希腊城邦本位型公民道德发展模式的道德要求 依据得天独厚的社会生活条件,古希腊城邦推行“城邦本位型”公民道德发展模式,这套公民道德发展模式以城邦至上为基本理念,要求城邦里的每一位公民都必须根据城邦发展的要求,具备与之相应的一系列道德品质。 1.在公民与城邦的关系方面,古希腊强调城邦至上,并以此为核心推崇爱国精神、自由精神和守法精神 与强调个人价值至高无上的现代西方理念不同,古希腊人认为城邦高于个人、家庭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在古希腊人看来,城邦是至高无上的,是价值的源泉;个人、家庭及其他社会团体都必须依附于城邦,服从于城邦;离开了城邦生活,个人就一无所是。亚里士多德说得很清楚:“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4](P9) 古希腊人之所以强调城邦生活,是因为他们具有一种独特的、关于整体与部分的基本理念。古希腊人认为,能够自足的就是整体,不能自足的就是整体的组成部分;整体先于部分并且高于部分,部分离开了整体将一无所是。城邦生活可以自足,所以城邦是一个整体,个人生活不能自足,个人只有在城邦中才能生活,所以个人就是城邦的组成部分;因此,城邦生活绝对高于个人生活。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此有非常清晰的指认,他说:“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这个整体才能大家满足其需要。”[4](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