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4)05-0010-0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在执政党的文献中作为改革的总目标提出来,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创新。这一目标不仅要求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更要转变治理理念,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其中道德治理能力的提高意在其中。 一、道德治理的涵义与功能 (一)道德治理的涵义 道德治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目的论角度看,把道德作为治理的目的和对象,意在治理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即道德治理的实质内涵和关键所在是“治”,重在遏制和矫正恶行,充分发挥道德“抑恶”的社会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道德治理体现的是工具理性。从手段论角度看,道德是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统治阶级在进行国家治理过程中,不仅要发挥道德使人自觉自律的特性,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根本利益;而且要把符合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要求的伦理道德理念体现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治理手段中,以道德观念作为价值基础,充分发挥道德“扬善”的社会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道德治理体现的是价值理性。全面准确理解道德治理的涵义要做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 (二)道德治理功能——意在抑恶,更要扬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推出道德治理的两个职能:道德承担“扬善”和“抑恶”两个方面的社会职能,用“应当—必须”和“不应当—不准”的命令方式,发挥调整社会生活和人们行为的社会作用。[1]从我国当前社会现实需要来看,提出道德治理主要是针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而言,意在抑恶;但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和深层次需要来说,道德治理的功能更多体现在扬善上。 1.当前社会治理的主要功能是“抑恶”。近几年道德治理问题的提出主要是针对我国社会发展现实中,种种道德失范现象而言的。“我国现实的道德问题及其复杂性已经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特别是2011年以来,道德状况呈现出一幅繁杂性乃至喧嚣式的图景,一些人已完全失去了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之心,诸如食品安全问题、经济诚信问题、官员腐败问题等不断突破社会的道德底线,这已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深切忧虑,也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途。”[2]为了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早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专门召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视讯会议。会议认为:“当前社会道德领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创造人们美好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工作,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3]自此,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有序展开。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提出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同时,强调“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4]再次把道德治理问题提到了全社会面前。总体来看,我们现在强调道德治理主要是针对当前我国社会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社会道德建设工程。也就是说,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道德治理主要是从目的论角度来谈的,即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主要是指对当前社会生活中突出道德问题的治理,尤其是对一些严重道德混乱和文明缺失行为的治理。当前的道德治理主要是治理社会秩序,治理世道人心。治理的重点是重建社会诚信,目的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理顺社会道德秩序,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强调的是发挥道德“抑恶”的功能和作用。也就是说,在社会处于变革、道德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需要治理的情况下,应当高度重视“抑恶”和“治恶”,视“劝善”和“扬善”为对“抑恶”和“治恶”的必要补充。 2.道德治理的根本目的和功能是扬善,完善人的自我发展。从社会发展和人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角度看,道德治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抑恶”、“治恶”,更在于“扬善”。“扬善”和“劝善”的职能和作用是必要的,因而是“应当”的。一方面,执政党要把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的价值理念和道义精神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通过具体制度和体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道德治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道德规范的遵守,促使受教育者养成尊重、遵守道德规范的敬畏心理和行为习惯,进而达到自觉扬善。扬善才是道德治理的重要功能和最终目的。也就是说,道德既是规范社会成员行为、实现社会秩序的手段,又是满足人的内在需要、实现自我发展的手段。“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5]道德治理是一种以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约束人的行为的实践活动,其中也包括精神、观念、情感等的内涵。“道德是人类把握世界的特殊方式,是人类完善发展自身的活动”[6],即道德具有扬善、完善人自身的功能。 二、道德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特征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后,学界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关问题多有探讨,在此借鉴现代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要求来分析,道德治理能力现代化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德治理的主体多元 进行道德治理,首先必须明确由谁来治理,谁是治理的主体。当代社会变革不仅使道德治理变得更为复杂,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道德治理的方式,而且更加突显了道德治理主体多元化的特征。现代道德治理,已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社会管理的责任,而是更广泛、更多元的社会主体的责任。当今中国,参与道德治理的至少应该有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各种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和公民个人四个主体。每个主体都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发挥作用。各种社会主体分工合作,各尽职责,才能进行有效的道德治理。以公民个人为例,每一位公民都应该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而不能只当旁观者;都应该成为良善道德环境的维护者,而不能只当享受者;都应该成为躬身行德的实践者,而不能只当评头论足的“批评家”。每个公民都负有道德建设的责任,都是道德建设的主体;道德建设的成就人人有一份功劳,道德领域的问题人人有一份责任。要拯救社会道德,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强调道德建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就是强调道德建设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事事可为。再如,企业、事业单位是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实体,它们在社会管理和道德治理中的作用十分突出。把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道德建设搞好了,就为社会道德建设作出了贡献,同时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进行道德治理,还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群众自治和自我管理的作用。社区虽小,但社区自治和社区自我管理的作用则十分巨大。社区能管的事,政府不一定管得了或管得好。这并不是因为政府不作为或政府无能,而是政府不可能熟悉每一个社区的具体人文环境和实际情况,尤其在农村社区更是如此。社区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共同体,在陌生人的社会大环境中依然还具有熟人社会的诸多基本特性,这是公民行为管理和品格培育至关重要的人文环境和社会载体。社区是真正的基层民间社会。同时,社区也是公民文化或市民文化培育的最佳场所。社区的居民交往更频繁,共同的利益更多,沟通更顺畅,更易于保持相互信任,而信任是道德治理最重要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