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始计量 在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通常使用三种计量方法,即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现行市场价格(含公允价值)和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其他计量方法。有时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要求基于认定成本进行计量。 (一)等价交换的初始计量 因项目之间等价交换所确认的资产,初始计量几乎不存在什么重大问题。交换交易包括:通过交换现金或其他资产取得一项资产,或者通过承担支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债务而取得一项资产;通过交换现金或其他资产获取一项服务,或者通过承担支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债务而获取一项服务;发行一项负债或权益工具交换现金或其他资产,或取得收取现金或其他资产的权利。 如果一项交换交易系非关联方之间谈判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财务困境,也未受到其他压力,则放弃和收到的对价通常认为等于其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资产或负债的初始计量既可以视为成本,也可以视为公允价值,因为两者相等。最容易理解的方法是使用与后续计量相匹配的术语。因为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把初始计量描述为以成本计量,就会造成混乱,反之亦然。 (二)非等价交换的初始计量 偶尔,两个价值不同的项目进行交换,是因为交易的价格可能受到交易双方其他关系的影响,也可能是交易的一方处于财务困境或者其他压力从而使交易的价格受到影响。根据前述,取得资产的成本或承担负债的所得等于所放弃对价或所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但是,这种处理方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无法确认经济损失或利得,二是无法确认交易中未予明确表述的成分(例如,提供服务的义务、权益缴入或权益分配的义务或者为过去交易的付款义务)。因此,对于一项非等价交换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如果不使用所放弃或所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主体可以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1.以所取得资产或所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并按下述方法处理公允价值与所放弃或所收到对价公允价值的差额:(1)如果交易是与以投资者身份的权益投资者(或合并集团中的其他主体)之间达成的交易,差额确认为权益缴入或者权益分配。(2)如果交易中未列明的成分可以辨认,则应进行会计处理。辨认交易中未列明的成分(或者证明不存在其他成分)可能比较困难。(3)在其他情况下,将差额确认为交易利得或损失。但是,这样处理有违取得资产或发生负债“首日”无利得或损失的传统观念。涉及非等价交换的明显利得或损失并不常见。但是,如果交易的一方处于困难状态、极度渴望交易,这种情况也会发生。此时,真实利得或损失即会产生,加以报告或可提供相关的信息。 2.如果放弃或收到的对价是主体自身的权益工具,以所收到或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灭失或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来计量权益工具。这种处理方法,符合主体自身权益工具不产生利得或损失的理念。 (三)非交换交易的初始计量 非交换交易也可能导致确认资产和负债。例如,无对价取得一项资产或产生一项负债(如无条件的赠予或补助),或者交易之外的事项产生了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例如,诉讼)。 如果发生了上述两种情况,取得的资产或发生的负债应以零计量,以与非确认加以区分。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允许这样处理。但是,以零计量该项目,不大可能提供相关的信息。但为了避免计量方法的不必要变化,初始计量应与后续计量保持一致。但是,如果后续计量系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这并不排除使用诸如现行市场价格(比如公允价值)和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其他计量方法来确定认定成本。 (四)内部建造资产的初始计量 内部建造的资产,在完工时应使用与后续计量相同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 1.如果该资产将基于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则该资产在完工时按成本计量。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使用现行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认定成本。(如果已完工资产在完工时以现行市场价格计量,通常情况下主体将在完工时确认一项利得,而当主体计提资产折旧时,该利得将在随后予以转回。) 2.如果该资产将基于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后续计量,则该资产在完工时按现行市场价格计量。 3.如果该资产将基于现金流量基础进行后续计量,则该资产在完工时按现金流量基础进行计量。 四、资产的后续计量 1.自用资产的后续计量。对于一项自用的、间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如果用现行市场价格计量,并不必然能够提供该资产获取现金流量的最佳信息。除非是资产减值或者减值转回,资产价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并不具相关性。主体所使用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前景,可以利用交易、资产消耗、资产减值和履行负债方面的信息来评估。对于主体自用的资产,基于成本的计量所产生的收益和费用信息,通常比现行市场销售价格所产生的收益和费用信息更为相关、更好理解。另外,基于成本进行计量更为简便,通常比现行市场价格计量的代价更小。 尽管存货终将被出售,但它与主体所自用的、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而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并无二致。与其他将予出售的资产相比,存货按成本计量更具相关性,因为与绝大多数商品或金融工具的出售不同,出售存货通常要求卖方作出重大努力来确定买方,而且确定存货的现行市场销售价格也存在许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