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外会计准则计量方法的借鉴 石油天然气企业将证实已开发储量作为最重要的资产之一,然而迄今为止国内外企业均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仅仅是对在勘探、发现证实已开发储量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确认和计量,但这种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没有反映证实已开发储量未来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信息,与储量本身的价值存在巨大差异。除此之外,埋层浅、易开采、市场价值大的油气储量,所需勘探成本较低,而埋层深、难开采、市场价值小的油气储量,其勘探成本反而较高,大大扭曲了油田区块的价值。 (一)国外计量方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近些年一直致力于研究证实已开发储量在资产负债报表中列示的可能性。按照财务报表编制对于“可靠性”要求的解释,不能因进行合理估计会计事项成本或价值而导致降低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然而,近十年的国际局势表明,油气开采行业的经营活动、探明储量预期的成本或价值受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其未来经济利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无法进行合理的估计,因此证实已开发储量价值不能作为资产负债表项列示。 鉴于证实已开发储量的重要性和财务报表中列示存在争议的现实情况,为了全面真实地披露石油企业储量资产的价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采用在正式财务报表中按照“历史成本法”计量因获得油气储量、勘探权和开采权的成本,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证实储量的基本情况,包括:证实储量年初、年末数及本年增加变化情况;与证实储量相关,贴现后的未来现金流量;证实未开发储量的开发进展及转化情况等内容,旨在全面、真实地反映石油企业证实已开发储量的现状,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国内计量方法 国内按照“历史成本法”计量因获得油气储量、勘探权和开采权的成本,并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准则要求披露证实储量。另外,各油气田企业十分重视证实储量自评估和管理工作,特别是逐渐步入开发中后期的油田企业,在没有新增储量的情况下,已发现正在开发的储量成为油田企业生存的重要基础,部分公司针对各自地质特点、开发状况,深入研究证实储量的评估方法,并且将证实储量自评估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储量评估组织机构,制定评估决策目标,研究影响储量评估的主控因素,攻克证实储量评估的难点,探索通过目标决策管理实现证实储量评估结果,以真实反映油田或者区块的开发实际情况,这符合目前乃至历史的生产动态特征的目标。 二、对油气资产折耗计提的影响 石油企业油气资产折耗方法由传统的直线法变更为产量法后,影响折耗计提的不再是账面价值和折旧年限,而是与账面价值、区块产量、区块证实已开发储量密切相关。处于开发中后期的油田企业,产量主要以稳产为主,产能规模建设趋于稳定或收缩阶段,因此区块证实已开发储量成为影响折耗水平的重要因素。 (一)油气资产折耗方法 根据2009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石油天然气企业将原准则下油气资产运用直线法计提折耗,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为采用产量法进行计提,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本身具备投资额度大、风险高的特点,资产折耗作为生产经营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左右公司效益的重要影响因素。 产量法是以油气区块为单元,区块当期产量、资产净值、证实已开发储量为参数,计算油气区块内的油气资产折耗额,基本公式为:区块油气资产折耗额=期末区块油气资产账面价值×区块当期油气产量/(区块期末证实已开发储量+区块当期产量)。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产量数据无法在月末及时取得,考虑到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生产经营的持续性,产量可采用上月数。同时,在我国准则下,当月新增资产不提折旧,当月减少资产计提折旧,这与国际准则对当月增减变动资产计提折旧的原则刚好相反,考虑到统一性,核算过程中以上月末资产账面价值为依据进行计提。 (二)对油气资产折耗计提的重要影响 按照产量法的公式,可以看出区块油气资产折耗取决于账面价值、产量和证实已开发储量三个影响因素,具有没有净残值、提满折旧日期不确定的特点,并且计提金额与账面价值、产量成正比例关系,与证实已开发储量成反比例关系。以辽河油田2008—2009年部分区块油气资产折耗计提水平和证实已开发储量数据为基础(见图1),可以清晰得出油气资产折耗计提金额的增长速度远快于证实已开发储量的降低速度。通过对2008—2009年辽河油田油气资产折耗计提总体水平进行对比分析,2009年因证实已开发储量比2008年降低24.5%,同比增加油气资产折耗48.78%,占当年生产经营支出达9.78%,是造成当年亏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