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转换与城市在职青年的收入 聂伟 任克强 吕程 这里利用全国12城市的青年调查数据,检视不同学历青年的工作转换及其收入效应。低学历青年工作转换的概率和次数均显著高于高学历青年,工作转换是他们获得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工作转换与收入呈正U型曲线变化。高学历青年的工作转换次数与收入不具有显著的统计关系,通用型人力资本(受教育年限)是影响其收入获得的重要因素。可见,劳动市场分割体制下的低学历青年和高学历青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地位获得模式。低学历青年难以进入首要劳动力市场,在次要劳动力市场总体收入较低。通用型人力资本对低学历群体存在失灵现象,高学历青年主要依靠通用型人力资本来获得收入的增加,其教育资本帮助他们进入首要劳动力市场,按照严格的内部劳动力市场控制来获得收入地位的增长,较少通过不停的工作转换来获取收入的增长,人力资本回报率较高。 摘自《青年研究》(京),2014.1.1~9 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成本测度及分担机制构建 ——基于私人成本支出的视角 城市融入是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决策过程,本质上是其“融入意愿”与“融入能力”的有效结合。这里在对城市融入成本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根据承担主体的不同,将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成本分为私人成本和公共成本,并创造性地引入“资本再造成本”和“享乐成本”两个概念,丰富了城市融入成本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浙江的实证分析发现,高昂的城市融入成本特别是居住成本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重要因素。未来一段时期,要加快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就必须审慎思考如何构建有效的财政分担机制,以有效消解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私人成本,减轻其融入城市的心理负担和经济压力。为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失范性融入”的问题,建议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及农民工自身相结合的角度,构建多元复合主体的财政分担机制,以逐步破解外来人口机械增长与城市融入效度偏低的现实困境。 摘自《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杭州),2014.1.118~125 未成年人犯罪的呈现与遮蔽 ——基于对《法制日报》(2007~2012)的考察 刘勇 张雅 新闻是被建构的产物。2007~2012年的《法制日报》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主要以“常规偏差报道”为主,按照“二元对立”、“简单归因”和“反思”三种框架展开叙事,基本注意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但存在的显著问题是关于“犯罪”的内容被不断强化,“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却常常“若隐若现”。一方面,很多报道运用标签化的手法,将犯罪的未成年人形象进行成人化呈现;另一方面,一些报道只是将“未成年人”作为新闻报道的“卖点”而非被关怀的对象,将未成年犯罪报道仅仅置于普通的犯罪新闻框架下展开,过分关注案件的故事性,有的甚至不惜将报道对象神化。大众传媒在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首先必须重视“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尊重其隐私,保护其合法权益,既不妖魔化,也不“神化”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同时,报道应具有建设性,秉持理性的态度、客观的立场、人文的情怀和专业的表达,发掘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一系列复杂因素,借此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摘自《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武汉),2014.2.125~130 儿童白谎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分析 张娜 刘秀丽 一般来说,儿童白谎行为属于亲社会行为的范畴,儿童白谎行为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与他人沟通的社会技能,有助于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影响儿童白谎行为的因素有多种,具体可分为人口统计学(年龄、性别)、心理(白谎的道德评价、错误信念、移情能力、执行功能)及外部(父母指导、父母教养方式、家庭表露、情境)三大方面。年龄大的儿童比年龄小的儿童有更多的白谎行为,同时能对白谎原因给出更合理的解释;性别因素对儿童白谎行为的影响不显著,男孩和女孩基本同样愿意说白谎。白谎者通常评价他人的白谎更积极,评价他人的真话更消极;移情能力的发展能够促进儿童的白谎行为。父母对儿童指导得越详尽,儿童对白谎的表达越具体,出现更多的亲社会行为;权威型父母有助于发展儿童的白谎行为;是否有老师或父母等权威人士在场、是好朋友关系还是普通朋友关系、是公众场合还是私下场合等情境因素可能会影响儿童的白谎行为。 摘自《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长春),2014.2.166~170 优势与策略:震后灾区青少年心理重建中的艺术治疗 刘斌志 灾后青少年心理重建中的艺术治疗有以下几种主要取向:一是心理动力取向,强调潜意识和象征化的作用;二是行为取向,强调行为评估、治疗目标、治疗计划、客观评量技术;三是人文取向,促进当事人追求心理和生理的福祉或生活意义,取代寻求逃避疾病的心理;四是发展取向艺术治疗,既强调儿童心理发展的阶段特征及其绘画表达能力的呈现,又强调要适应不同艺术媒体的特性而采取不同的介入技术。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拓展艺术治疗的意义:一是通过艺术治疗小组的方式,让青少年在叙述创伤经验与生命故事时,在相互回馈中获得同理、接纳与支持,进而重回正常的生活轨道;二是促进灾后青少年的家庭、教师以及相关人群能够参与见证艺术作品的创作,并给予赞美、鼓励与支持,让青少年能够以更积极的心态融入新的家庭、学校以及社区环境;三是通过小组互动、家庭支持以及社区参与,让灾后青少年发现自己并不孤单,进而重新建立与家庭、社会的联系与归属感。 摘自《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沪),2013.6.93~97,106 从实证视角看中国青少年研究的特点和趋势 ——根据2000~2010年我国青少年问题实证研究文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