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模式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迪,周朝博,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12 李迪(1958—),河北唐山人,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所长,共青团浙江省委副巡视员,研究方向:青少年公益事业、青少年事务工作; 周朝博(1972—),浙江温州人,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经济师,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研究方向:青少年公益事业、青少年事务工作。

原文出处:
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共青团如何协助政府做好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课题。基于对现阶段青少年事务管理现状的观察、描述和分析,通过设立青少年事务管理机构,共青团组织围绕青少年困难帮扶、就业创业、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工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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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129(2014)01-0047-05

       一、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的社会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体制的转型和发展,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在不断转变,共青团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依托政府青少年事务的拓展,积极争取党政资源和公共政策,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有效服务,这既是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的重要体现,也是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参与青少年事务是共青团在新时期的一项重要职能

       多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管理工作在长期的发展探索中,形成了由共青团协助党和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中国特色工作体系。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共青团作为国家政权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人民团体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团的十六大报告在以往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参与和促进制定政府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大力发展青少年公益事业,为青少年服务。”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主动承接和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是共青团的性质和根本职能的充分体现,也是履行共青团根本职责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做好青少年事务工作是多元社会背景下共青团的必然选择

       共青团不仅是政治组织,也是一个以先进青年为基础的服务组织。在探索青少年事务的实践中,各级共青团组织始终把着力解决青少年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诸如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希望工程、志愿服务等各类公益项目,不但极大地拓展了共青团的社会工作领域,也为共青团服务社会、服务青少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优秀品牌。实践证明,共青团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有效地服务了青少年成长成才。

       二、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的路径选择

       (一)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的现有模式

       1.共青团直接承接政府青少年事务工作。此类模式主要是指共青团组织直接承担政府青少年事务,这是一种间接协助的管理模式。长期以来,共青团通过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在实践中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如各地开展的青年志愿服务、青少年权益维护等,在扶贫帮困、社会服务等方面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

       2.成立以共青团为基础的政府青少年工作机构。此类模式是指部分地区在现有的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了青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具体协调和推动政府部门制定与实施有关青少年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共青团在机构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如湖北省成立了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团省委等20个部门组成的省政府青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副省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团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把青少年工作纳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支持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少年事务。

       3.成立与共青团合署办公的政府青少年事务机构。此类模式是指共青团以政府机构的身份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如上海浦东新区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区域性青少年事务管理机构——青少年事务署,主要职能是接受政府的委托,承担政府有关青少年管理、保护、教育、发展和青少年政策与问题研究等事务,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此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将分散在政府机构中的青少年事务集中起来,明确政府青少年事务的执政职权,提升政府青少年事务的职能力度,有利于依法取得行政授权、合法管理青少年事务。

       4.成立纯公益性的青少年事务服务机构。此类模式是指在当地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成立的青少年事务机构,建立稳定的工作队伍,以专业化的工作方法为青少年提供服务。如浙江成立的省青少年事务所,是团浙江省委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希望工程”系列项目深化、“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浙江省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浙江青年创业创新行动”实施、青少年及组织间国内外交流、青少年综合素质培养及相关公益活动开展等多项职能。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通过实施各类公益项目,举办各种培训、大赛、交流等活动,有效地服务了青少年成长成才。

       (二)共青团组织参与青少年事务管理的实践成效

       1.推动制定青少年发展规划。共青团组织推进和制定青少年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已经成为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重要途径,也是获取公共财政资源、促进青少年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各地共青团组织在推动制定青少年发展规划领域,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实践,如团浙江省委牵头制定了《浙江省青少年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青年就业创业、青年人才培养、青少年社会参与、青少年身心健康、青少年维权与预防犯罪等六大优先领域,并对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组织、政策、监测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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