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分文、武两类,武科举制度起于顺治朝,其规章历经变革,于道光朝完备①。清朝一直把武科作为取士、武人进身一途,主要与军事制度相联系②。自鸦片战争以后,清朝在军事上对列国一直处于下风,时人被迫接纳西方军事知识③。另一方面,内乱频繁,原有军事制度难于招架。因此关于军制的改革意见与政举相继而出。而与之关联的武科制度,也成了改弦更张的对象。 围绕兵制革新,清朝在鸦片战争后已政令频出。然而事关武科改革却鲜有意见,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直至甲午战争才打破僵局。此役战败使国人震动,认识到变革之重要。于是朝野上下将目光聚焦于自强维新。面对新旧问题,时人希冀以变通武科作为解决途径之一。 学界以往对晚清武科的研究,偏重归纳其废止的因素,对改革进程及关联面向则关注不够,尤其是议改武科的阶段性特征与人事脉络,还缺乏梳理④。甲午至戊戌前的武科改制议论,以振兴武备为宗旨。虽然其中方案各异,但皆遭遇现行制度的掣肘。时人对此力求化解却被文科举抽薪止沸。这一过程恰是晚清武科改制承上启下之节点。厘清其中脉络,有助于了解武科举变革问题与纠结,并深入探究清廷最终废除武科举的选择。 一、甲午之前武科举议改概况 论及武科改制,需明晰其考试规制与制度关联。清朝武科“设科取士文武并重”⑤,因而考试规制皆与文科举对应。层级从下到上有:武童试、乡试、会试、殿试。考生功名依次为:武生员(秀才)、举人、进士(会试录取后进行殿试,按成绩排名赐武进士及第、武进士出身、同武进士出身,皆为进士)。考试内容主要分为外场和内场。其中外场有三场,头两场为步射与骑射,以中靶数目来评定优劣;第三场是技勇,内容为拉弓、舞刀、举石三项。外场合格后才准入内场。内场为默写武经七书中的百余字,无错误即为合格。考试取中标准以外场为重⑥。 清朝设立武科,与其军事制度息息相关。清朝正规军队分为八旗与绿营,其中八旗又分为满洲、蒙古及汉军三类。武科与军队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考生来源论,从武科乡试往下,八旗、绿营出身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相应层级的考试⑦;以进身而言,八旗除满洲、蒙古未有明确要求职官授予必须武科出身外,汉军武举往往授予步军统领衙门下门千总一职⑧。而武科相应的主要进身之阶还是绿营职官。其中武进士除三甲内挑选若干为侍卫外⑨,其余分授营、卫守备。武举则拣选一、二等授千总,也可以担任兵部差官。此外,不论武进士还是武举,皆可充任提塘⑩。因此士子考取武科一旦得官,便可进入武官系统升转,为朝廷所用,正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军队是获取武科功名者的重要出路,武科却非军官任职的唯一出身。换言之,并非所有获得武科功名的士子都能谋求到武职(11),相当一部分武科士子仍是布衣。 自鸦片战争开始,清廷内外交困。在内外战争中,清朝于武器、兵制、作战方式等方面暴露出严重问题,原已弊病百出的绿营,更是雪上加霜,不堪一击(12)。不少有识之士为此提出军事改革,武科制度因而受到关注。其中有影响的议论为:两广总督祁
在1842年上奏请求武科加试策论(13),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建议武试增设水师科(14),延平知府徐鼒在1859年上书福建巡抚建议武场加试火器(15),冯桂芬在《校邠庐抗议》中要求停武试(16),两江总督沈葆桢在1878年上奏请停武闱(17)。 上述武科改革方案中,祁
主在思变,不过其策问设计依旧老生常谈,未能切中时弊。魏源意在改革海防,欲将西艺引入武试。徐鼒见火器之利,想借武科以推广,为应对内乱而急中求变。冯桂芬痛定思痛,停武试但不废功名,实为化繁为简,增加科名以鼓励应试,以此整顿兵制。至于沈葆桢虽以节省开支为由,根源却在军制变动对武科的冲击。然而善后办法却过于笼统,清廷又斥其“率改旧章,实属不知大体”(18),方案最终夭折。 尽管这几个方案提出的时间有先后,场景亦不同,却反映出鸦片战争后至甲午战争之前武科改制讨论的基本脉络。因武科革新之议,多由战乱而起,其内容五花八门,主要宗旨却集中于两点:一是希望藉考试规制,加入西方军事技术;二是为适应军制变化而改变武科的进身之阶。以历时发展论:道光时期,朝野已认识到武器不如外洋坚利(19),而开始有武科考试使用新式武器的提议;咸同时期则因勇营对兵制的影响,时人开始关注武科与军制的关系。 虽然晚清武科变革的呼声从未间断,星星之火却未能燎原,恐与前述改革的议论时间相对分散、内容多涉枝节,始终未见有一个考虑周详的全面方案不无关联(20)。另一方面,咸同以降,内忧外患已促使清朝在兵制改革与军器更新方面屡有动作(21),由于武科功名在武官出身中所占比例并非主导(22),故而武科改制进程相对滞缓。然而甲午战争的失败,改变了这一现状,武科改革再上议程。 二、武科归并营制 清军在甲午战争中一败涂地,朝野上下如梦初醒。一时间群情激奋,纷纷建言议事。众人论及丧师辱国,无不言及武备废弛,亟需矫正。综观各论,营制败坏、兵不堪用已是普遍认识。以此为嚆矢,改革武科以整顿营制之说成为一时热点。